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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引发各界对法官判案标准的质疑。由两岸四地法律界人士组成的「亚太法律协会」,昨晨联同民间团体「保卫香港运动」一起到特首办请愿,促请特首设立「独立量刑指引委员会」及「独立监察司法人员委员会」,將司法系统纳入各界监管。特首梁振英亲自接收了请愿信。
「亚太法律协会」成员大部分是既接受过香港普通法教育,又接受过內地大陆法系培训的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律师鄺家贤和保卫香港运动主席傅振中主持请愿活动,有二十余名成员出席。
他们高呼「监察司法制度、维护法治公义」,「监察量刑制度、公平裁决有道」,「支持司法监管、平息民愤不满」,「司法受监察、治港好办法」,「民间多参与、量刑得民心」,「设立监司会、共建好社会」等口號。
指「七警」裁决令公众存疑
团体恳请特首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六)条「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设立「独立量刑指引委员会」。理由是「七警案」双方判刑区別很大,令公众质疑司法量刑是否存在双重标准及是否存在偏颇。 而「佔中」以来涉及非法集会、纵火、袭警、袭击普通市民等案件,迄今鲜见到足以体现罪案严重性的刑罚,客观上没有起到惩戒作用,造成法治不彰印象,社会安定受到严重挑战。
团体建议「独立量刑指引委员会」由司法、行政及公众成员三方组成,由律政司司长与首席法官协调后推荐给特首,再由特首决定委任。委员会主席由深具公信力的社会贤达担任,负责订立量刑指引机制,协助公众教育,监督量刑指引的有效执行。司法机构亦有责任发佈年度报告,解释有关量刑决定的考虑因素,提高量刑的透明度和一致性,以增加公众对法治、社会正义的信心。
倡设「监司会」处理涉法官投诉
团体表示,为了增加公众对司法机构及法官执行司法工作的信心,恳请特首参考其他普通法地区,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设立「独立监察司法人员委员会」,委员会向行政长官负责。
根据现行机制,市民对法官行为之投诉,交由司法机构自行处理,不时被舆论质疑缺乏独立性及透明度。团体认为法官及司法人员作为特区重要公职人员,应接受公众监察。由「监司会」设立独立投诉机制、调查机制,明确法官违反「指引」 的罚则和处分的程序,並定期向行政长官及社会公众发佈工作报告,可以确保涉及法官的投诉得到公平及妥善的处理,消除市民对司法制度「官官相护」的误解,让公义更加彰显,令本港司法制度更具威信。
来源:文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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