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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修改规定 朴槿惠案宣判可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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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6 04: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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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大法院25日召开大法官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实施《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修订案,允许对一审和二审宣判进行直播。

  根据修订案,是否允许直播由审判长决定,即使没有获得被告同意,若审判长认为公共利益更大,则可允许转播。由此,今后国民无需到法庭,便可在家收看对前总统朴槿惠和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的宣判情况。

  报道称,一直以来,法院根据《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规则》,在开始法庭审理和辩论后禁止一切录音、录播和转播。而这与《法院组织法》和宪法相悖,引起争论。尤其是朴槿惠开始受审后,舆论认为为了保障国民知情权等公共利益应当允许转播审判情况,因此大法院着手修订相关规定。

  日前,韩国大法院旗下法院行政处面向全国2900多名法官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7.8%的受访者回答应在审判长批准下转播审判的部分或全部过程。

  目前,韩国宪法法院对法庭辩论进行录像,两三天后将其上传到官方网站,这对宪法法院获得民众信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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