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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战略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知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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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02: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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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7》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体水平在下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从业机构优胜劣汰加速,行业发展环境逐步净化。

  2016年互联网支付保持快速增长,市场集中度上升,移动支付交易笔数增长明显;正常运营个体网络借贷平台数量显著减少,成交规模近万亿元,收益率持续下降;互联网保险发展增速放缓,保费险种结构有所变化,人身险保费收入占比上升明显;互联网基金销售仍以货币基金为主,直销仍是主要销售渠道;互联网消费金融增长迅速,“小额”特征明显;互联网直销银行业务以城商行和农商行最为活跃,在吸收活期存款的时点上与传统银行形成互补;互联网证券整体开户数大幅回落,其中移动端交易额占比上升;互联网股权融资景气度下降,单个项目融资成功率仍然较低。

  10月1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了《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互联网消费金融》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了消费金融从业机构信息披露原则。

  从内容上看,《标准》定义并规范了27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23项,鼓励性披露指标4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和业务信息两个方面,目的是规范广大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

  《标准》的起草单位分别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京东金融、北银消费金融、蚂蚁金服、捷信消费金融、乐信与微众银行。

  《标准》适用于协会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进行。

  根据协会会员名单,目前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会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如北银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蚂蚁金服、微众银行、京东金融、乐信、趣店、掌众金融、智融集团、闪银、前隆金融、拍拍贷、有利网等机构,其需要依据标准进行信息披露。

  《标准》对一些术语进行了解释,互联网消费金融指的是以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为渠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提供消费相关的信贷服务及信用消费服务的行为。

  其中信贷服务包括直接现金借贷和代付款两类,也就是说提供现金贷服务及机构垫付全款、用户分期付款服务的机构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信用销售指的是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交易方式,这一类业务直指蚂蚁金服、京东金融、乐信等依托电商业务开展信用支付的业务类型。

  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从业机构信息与业务信息。

  其中在业务信息披露内容中需要注意几点:

  一是披露与第三方合作的附加产品、第三方服务商的信息、服务质量控制手段等信息;

  二是收费项目和计算标准,标准表示要以显著的方式提示信贷服务或信用销售产品的利率和费用标准、计结息(费)方式、免息(费)还款期、还款方式、最低还款额、收取违约金等附加费用的详细说明和收取标准等信息,及其他事项。其中,对于利率及费用标准,应以醒目方式突出消费者所需承担的综合年化成本,综合年化成本指的是消费者在归还本金之外支付的所有息费除以本金,并进行年化处理后的百分数。

  很明显,标准中对于综合年化成本的披露方式直指的是目前诸多采取息费分离方式的消费金融平台,尤其是现金贷类平台。

  在业务运营方面,《标准》要求从业机构披露催收管理(催收主体,包括外包机构,催收方式,流程及行为规范等)、信用保送、资金来源、规模以及逾期情况等,遗憾的是,《标准》并没有对逾期情况的详细标准进行规定。不过,在同日发布的个体网络借贷信息披露标准中,对于逾期情况的标准有详细规定,因此,若是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则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披露。

  促进当下消费金融蓬勃发展现状的融入对接。联盟首要注重于扩展成员的品牌的外延,使得品牌覆盖范围全面扩充发展;其次,夯实现有的联盟发展基础,为联盟成员间交流合作,联盟影响力进一步扩展奠定坚实基础;除此之外,联盟对于成员的业务成长,业务竞争力提高将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当我们仍沉浸在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规范的同时,一家起家于美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开始瞄向了中国市场,并已经在中国运营一年之久。在9月3日北京的一场“科技赋能金融觉醒——2017一本财经智慧金融年度峰会”上,明特量化联合创始人兼CEO李英浩所作的一场《全球化战略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知与行》演讲引起了业界关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发现,明特量化是2016年进入中国市场的一家以国际化互联网消费金融为战略定位的公司,随后,本报记者就国际化下的互联网金融消费问题专访了李英浩。在他看来,中国目前还少有国际化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但中国的发展潜力巨大,甚至远超美国等发达国家。

  中国经济时报:作为一家国际化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你认为目前全球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现状如何?中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国外又有什么样的差异?

  李英浩:总体来看,中国还是处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早期阶段。但潜力非常大,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基础设施的完善,中国企业有很好的后发优势,从目前来看,中国的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在世界上都走在前列。

  美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其数据和行业基础设施要比中国好,监管也比中国规范。基于美国处于相对比较严的监管环境,中国和美国相比市场空间更多,虽然数据量可能差不了太多,但美国是一个成熟的市场,体量很大,增长很慢;而在中国,不仅技术有后发优势,互联网能够代替传统的线下消费,同时中国还是一个快速增长的消费型市场,蛋糕在不断增大,而美国的蛋糕是相对稳定的。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在2016年开展了网贷市场的规范化整顿,网贷市场出现了巨大分化,有人认为这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寒冬,也有人认为是一个新的春天的来临,你怎么看?

  李英浩:我觉得随着监管的规范,促进了行业的成熟,实际上是利好。这会让之前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没有真正实际能力的公司,也就是想赚快钱的公司,空间会越来越少。对于新进入中国市场的公司来说,中国现在的需求很旺盛。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实质性受监管加强的影响,反而理财端越来越表现出旺盛的需求。

  中国经济时报:明特量化的战略定位是做全球化的网络信贷公司,目前公司如何区分运作国外与中国不同环境下的消费信贷?未来三到五年想达到什么样的发展目标?

  李英浩:我们的后台研发、产品研发以及大数据模型,都是统一的部门在做,前端则根据市场状况可能有一些调整和优化。但是基本的金融产品形态和流程与线下小额信贷相似,我们尽量把差别做到最小,能够通过统一的后台管理方式去获得其他市场。目前,公司先后在美国、中国、东南亚分别设立了分公司,为三地的用户带来网络智能信贷服务。仅以中国为例,截至2017年7月底,注册用户超过1000万人,单月放款超100万笔。

  对于具体目标,将稳固并不断扩大国内用户的占比,以专业的金融底蕴和超前的科技力量,为用户与科技金融架起一座桥梁,从用户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同时,未来一年内,明特量化将引用美国和中国业务发展中的风控核心技术优势,持续发力东南亚这片蓝海市场的业务。

  中国经济时报:明特量化在中国的消费信贷对象是那些没有信用登记和记录的人群,这部分人群虽然风险较大,但成长潜力巨大,你怎么看待客户风险?

  李英浩:我觉得其实没有记录并不等于风险高,因为中国特殊的国情,央行的征信数据库还有大量的人群未真正录入,我们将其称为空白用户,空白并不表明他们信用差。另外,如果风险高,企业服务的定价也会高。整体来看,我们认为这部分客户很多是很好的,完全可以配备信用卡,但是银行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没有涉及到这一块。

  根据中国经济新闻网等采编【版权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华发网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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