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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导盲犬入住,何必拿规定说事
给盲人多些方便,也是种道德义务。
据《都市快报》报道,11月3日晚,民谣歌手、诗人周云蓬在杭州酒球会参加一场演出。不过就在前几天,他碰到了一件郁闷的事——他来杭前接连联系了杭州四五家酒店,但没有一家愿意接受其导盲犬入住。
据称,很多酒店拒绝导盲犬入住,是相关法律、法规仅规定了视力残障者可携带导盲犬出入宾馆,但未明确导盲犬是否可以和视力残障者共同入住酒店房间。
法律法规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完全可以理解。报道中就说,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透露,目前在杭州,视力残障者在使用的导盲犬总共只有三条。所以法规制定时,极具个案性的导盲犬入住酒店问题,可能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法律法规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比如2011年开始,中国第一位盲人钢琴调律师陈燕和她的导盲犬多次尝试地铁出行,但即便出示残疾人证、导盲犬证、犬只免疫证,也一直被拒绝带导盲犬上地铁。但2015年5月实施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就规定了,视力残障者可携带导盲犬乘坐地铁,还可获得免费服务。
关爱残疾人,应是社会共识,尽自己所能帮扶残疾人,也是你我的责任。就算不讲这样的大道理,看到人家生活中种种不便,出于对弱者的同情,也应对残疾人多一点关爱。因而,导盲犬是否可以入住酒店,也无需等法律明确才给出“Yes”的答案。法律之上有道德,酒店负责人等若能多些恻隐之心,这可能就不是个问题了。
说起来,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入住,会给酒店带来麻烦。但所谓的麻烦,其实可控。拿规定说事拒绝导盲犬随主人入住,既呆板,也有些不近人情。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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