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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治建设被提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一些长期以来困扰法治建设的顽疾也开始着手解决。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法治建设又做了不少新的论述,一些论述触及法治建设的“深水区”,是新时代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总纲领。
十九大报告一个提纲挈领的新论述是有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根据十九大报告的新论述,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据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有关社会主要矛盾认识是马列主义执政党厘清执政思路的关键。因此十九大报告有关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是新起点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认识论基础。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里的“不平衡、不充分”不仅包括经济发展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也包括我国硬实力与软实力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毕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仅是物质的,也包括精神的;不仅仅呼唤更加富裕,也呼唤更加公平公正,而人类历史上提供公平公正最系统的体制机制就是法治。因此,十九大报告有关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述,为新时代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理论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命题,主要内容是“八个明确”,其中,重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九大报告中法治建设有六大看点值得关注。一是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简单地说,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二是重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三是明确和重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四是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制度和推进全民守法的重点任务。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五年来,我国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但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这是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加强了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五是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为此,一切组织和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法律至上”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而依宪治国实质上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六是依法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国目前权力结构中,对依法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权力不够集中,难以形成合力。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试点地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组织,将行政监察,腐败预防,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相关职能进行整合,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并与司法机关协调衔接。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按十九大报告,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后,应制定《国家监察法》,规定行使监察权应遵循的原则,明确监察对象的范围、对调查“宽打窄用”(调查手段要宽、调查决策要严)的要求,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调查、处置职权以及监委会可采取的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相关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瓦房村位于汉中市略阳县乐素河镇以西12公里处,群山环绕,土地贫瘠。村里316户1068人中,贫困户有203户708人。
今年以来,瓦房村依托汉中市委政法委等单位的包扶机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干部、村两委成员齐发力,协调落实3.3公里水泥路、4.7公里砂石路,成立了新发银杏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瓦房村扶贫互助合作社,发展种植银杏108亩,新增养殖中华蜂220箱,为贫困户增收脱贫奠定了基础。
“十九大报告令人振奋,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真扶贫、扶真贫,以绣花的功夫、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帮扶工作。”
该村驻村工作队队长赵平波激动地说。
“相信党和政府会有更大的力度支持帮扶深度贫困地区,我更有信心通过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也相信我们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能够旧貌换新颜,变得更加美好!”该村贫困群众王正龙说。
10月18日,在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鸣犊派出所会议室里,顾不得彻夜工作的辛劳,全所十多名民警正在聚精会神地观看十九大开幕盛况。
该所所长宋新伟说,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所长,我将加倍努力工作,为辖区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我要继续坚持优良作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踏实工作,为群众解决每一个困难、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个纠纷。”警长古艳辉说。
入警不到3年的户籍内勤民警吕锦颜说:“作为一名窗口服务民警,我将不断提升户籍服务质量,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全国劳模、全国特级优秀民警、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航社区民警郝世玲难以抑制自己激动的心情,她谈道:“作为一名全国劳动模范,一名有着36年党龄的基层民警,党和人民给予我很多荣誉。我要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不忘入党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切实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离退休还有5年时间,我会在社区民警的岗位上,给群众继续做好服务,为实现中国梦作贡献。”
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也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十九大报告为我们描绘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这必将引领我国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该院反贪局局长、党总支书记郑小兵说。
10月18日,在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长乐坊司法所的会议室里,十多名干部群众观看了十九大开幕盛况,全国模范调解员李建村说,“我会在改革进程中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让大家能够切身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作为一名党员,我要不忘初心,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干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长乐坊司法所负责同志说。
“十九大报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表述,将推进陕西省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的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青年社会组织、新兴青年群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陕西要发展超越,必须发挥好青年人的热情和创造力。”全国青联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褚宸舸说。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一论述对于切实落实宪法权威具有十分现实的指导意义,标志着法治建设进入深水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这种至高无上地位,不能仅仅停留在宣示层面,还必须应用到实践中,确保各级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真正遵守宪法、尊重宪法。因此,就必须用合宪性审查机制,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权力行使案例,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合宪性审查。将不合宪法规定的权力活动甄别出来,确保人民群众在具体个案中享受宪法赋予的各项基本权利。只有这样,宪法才是“活法”,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才能真正体现宪法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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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表述,也格外受关注。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江必新说,相比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特别提到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同时,将“司法责任制”提到了新的高度。
江必新解释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完全到位。“一个孤立的制度很难实施,必须有整体的配套制度,去纵深推进。一个制度的施行,必然会带来新情况新问题,要用好新的配套制度,解决出现的新问题,让好的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谈到司法责任制,江必新说,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样需要有配套的制度保障,使司法责任制切实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梳理报告,可以发现,十九大报告通篇,都贯穿着“依法治国”的理政思路。
国家安全,需要加快法治建设——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社会治理,需要法治方式——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惩治腐败,需要厉行法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百姓福祉,需要法治保障——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执政兴国,需要法治思维——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要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
“到2035年,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是的,更大的成功,还在孕育。
十九大报告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包括: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意义何在?现行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法律制度需要作出怎样的调整,才能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展开了对话。
记者:过去5年,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天宫、蛟龙、天眼、悟空、墨子、大飞机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充分彰显中国创新能力的提升。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说,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
万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显然不能继续采用传统的资源依赖性的经济增长方式,必须走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另一方面,随着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持续展开,科技在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是全球竞争的大势所趋。
这些都是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依据。
记者:2015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同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布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这些文件与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之间有何联系?
万勇:十九大报告关于创新型国家的论述,是对若干意见与实施方案的进一步发展,也是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三步走”战略的进一步总动员与总部署。与若干意见及实施方案相比,十九大报告对“创新文化”的表述更为完整、全面,内涵更为丰富。
此外,十九大报告不仅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方针,也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既要强化基础研究,也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并明确提出了“五个”强国建设:即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作为推动创新重要制度保障的知识产权制度,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之前使用的是“加强”,尽管只有一字只差,但“强化”所蕴含的保护水平更高、力度更大。这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于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必然要求。
记者: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郭德忠:这说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也需要法治的坚实保障。只有将创新型国家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持续释放科技创新的活力,才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才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记者: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保障。根据公开资料,近年来,我国已经制定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初步形成了与创新型国家建设有关的法律制度框架。
郭德忠:我国可以说已经有了基本完善的创新型国家建设有关的法律制度框架,但为了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未来需要制定或修订一系列科技创新法律。
万勇: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目前确实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之后,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领域,需要一部全面系统、科学完备、统领知识产权各领域单行法的基本法律,解决该领域权利交叉问题、疑难问题与新型技术发展引发的问题等。
记者:长远而言,应以更为规范、稳定的法律制度来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十九大报告已经为我们指明了立法方向,必须尽快把与创新型国家建设有关的政策转变为法律制度。
万勇:为了落实十九大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在一些权利交叉领域、新型科学技术发展领域等,需要提出较为妥当的、法律上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创新型国家法律制度框架。
目前,民法总则已经颁布实施,民法典编撰工作进入决胜阶段,需要制定民法典“知识产权编”。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已经成立了课题组,并于今年9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编专家建议稿”,希望未来“知识产权”能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从而为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系统性的法治保障。
郭德忠:在知识产权领域,需要针对个别种类的知识产权制定专门的法律。
比如,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方面,我国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商业秘密法,把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有关条文有机合并在一起。
比如职务发明制度,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因特点不同而态度也有所区别,体制内单位和体制外单位特点不同而态度也有差别,接下来需要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行精细化、差异化的制度设计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还有关于科技成果归属问题,主要指的是利用国家投资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了在更大程度上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可以通过立法规定这类专利可以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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