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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美国国会正考虑通过颁布新法规来加强对美投资的审查力度,以防止中国企业接触到美国敏感的科学技术。同时有报道指出,作为对华“301调查”的一部,特朗普政府将对中国强制技术转移做出严厉处罚。对于有可能损害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的中国创新实践,美国政府需要保持合理的担忧。但是,我们应该仔细斟酌,不要盲目听从鹰派(强烈维护国家利益的人)完全封锁中国技术的倡议。完全封锁的代价对于中美双方来说都将十分高昂,因此,在制定任何政策时都需权衡利弊得失。如果我们的市场将中国科技拒之门外,美国消费者将错过移动支付、生物科技和运输基础设施为生活带来的改变。
美国对华301调查缺乏直接证据。首先,就反映数量来看,美中贸易委员会提供的证言中只有不到20%的会员对于中国在技术转移方面提出意见,意味着80%以上的大多数会员并没有就此类问题提出异议。
其次在股权问题上,中国外来直接投资的形式已由中外合资转变为外商独资为主。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出大约75%的美国企业能够以100%股权独资形式在中国开展经营,且不受到合资和股权限制约束。
再次,目前并没有美国国内产业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就所指控事项予以证明。在2017年10月9日美国对华301调查公开听证会上,美国企业并没有太多专注于强制技术转让。
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会员企业的反映,301调查所指控内容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企业的合资行为、技术转让行为皆经自由磋商、平等谈判后发起,纯属市场行为,中国各级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没有参与,也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另外,中国企业在投资和收购项目上拥有完全自主的选择权,投资收购过程中也不存在中国政府的推动或促进行为。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没有任何可能和手段强迫美国企业必须将资产和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
相反,美国的《出口管理法》对技术的转让和出口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在美国的《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和《外国人兼并、收购及接管条例》下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批准一个外国人对美国企业的投资并购行为。事实上,中美双方企业正常的基于市场条件的商业贸易和投资行为,经常遭到美国政府的重重阻碍。
中国在移动支付技术和普及率方面遥遥领先于美国。中国城市中的大多数人都使用智能手机和二维码来进行支付,从餐厅付账到缴纳水电费,几乎所有种类的账单都可以用移动支付完成。阿里巴巴的支付宝(Alipay)和腾讯的微信支付(WeChat Pay)是中国消费者广泛使用的两大支付平台。2016年,中国的移动支付交易金额达九万亿美元,约为美国市场的100倍。而这一显著的增长主要发生于过去短短几年间。
为什么这种蓬勃发展的非现金交易生态能在中国而非美国发展起来?首先,中国人口众多,智能手机和移动网络普及率迅速增长。2016年,中国智能手机用户超过六亿,相当于美国人口总数的两倍,而庞大的用户数量正是实现网络效应的关键因素。但或许更重要的是,传统的信用卡支付方式从未真正在中国扎根,这使得中国可以直接跃进到移动支付领域。美国现有的Visa和Mastercard在本土市场收益颇丰,且陈旧的支付系统尚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这两家企业并未有意做出改革。移动支付在中国萌芽生根有天时地利的条件,且不受制度上的阻碍。
现在,中国的科技巨头正考虑将他们的移动支付系统推向海外。2017年中旬,阿里巴巴和腾讯纷纷进入了美国支付市场。起初,他们的战略是服务中国游客,但两家企业有更大的野心。如若贸易或投资政策阻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进入美国,那么美国消费者将错失许多便利。除了方便消费者,中国的移动支付技术手续费较低且无需卡片及刷卡机,从而减轻了小型企业主的经济压力。因此,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出现可能会迫使如Visa和Mastercard等企业将价值返回给消费者,并在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加快创新。由于构建与中国相似的移动支付技术费用高昂,所以美国很难自然产生提供类似服务的企业。2016年,美国企业支付的信用卡手续费逾880亿美元,若减免掉这一部分费用,消费者将受益良多。
中国用于生物科技和医药研发的支出,以及在疗法和药物研究方面仍落后于美国,但中国强大的人口力量正推动着该产业迅速发展。中国约有14亿人口,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并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药品市场。同时,中国的癌症和糖尿病病例多于其它国家。这是个巨大的市场,该领域的中国企业纷纷崛起想要填补这一市场空缺。大量曾任职外国生物科技和医药公司的专业人士,以及源源不绝的中国STEM(即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系)毕业生也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支持(中国每年的STEM毕业生人数约为美国的八倍)。
虽然总体上美国仍处于领先地位,但中国开发的一些尖端药物、医疗器械和疗法显示出该国在产业创新方面的潜力。例如,总部位于北京的百济神州生物科技公司(BeiGene)研发的多款抗癌药物已进入最后测试阶段,这使得该公司可与全球知名制药公司角逐,如百时美施贵宝(Bristol-Myers Squibb)、默克(Merck)、艾伯维(AbbVie)、阿斯利康(AstraZeneca)等。总部位于深圳的华大基因(BGI)目前研制的基因测序设备可媲美全球领先的美国Illumina公司。此外,中国正在全球范围内对几种前沿的生物技术进行临床研究,包括CRISPR基因组编辑技术,以及治疗帕金森和其它疾病的干细胞疗法。如今,中国不仅为全球生物技术和制药行业提供了原创研究,且增强了该领域的竞争,这将造福更多消费者。
中国高速铁路的建设发展表现出其加强本土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心。短短十年间,中国耗资3600亿美元完成了长达22000公里的高速铁路建设,其营运里程已超过全球其它国家的总和。此外,中国政府还计划增加数十亿的投资用于铁路建设,目的是使高铁于2020年覆盖全国五分之四的主要城市。随着中国大规模进行铁路和其它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今,中国相关企业的产业制造水平改善显著,并能够提供世界级的、具有价格优势的运输技术。
据世界银行估算,中国高铁系统每公里的建设成本为1700万至2100万美元;欧洲的建设成本为每公里2500万至3900万美元;加州高铁项目第一阶段为192公里,由于施工难度较大,建设成本为每公里逾5000万美元。此外,像中国中车(CRRC)和比亚迪(BYD)这样的中国企业,已成为向全球提供清洁轨道车和电动客车的领导者。这两家公司都在美投资了数百万美元用于厂房建设,并为当地创造了大量工作岗位。他们生产的车辆供应给洛杉矶、波士顿等城市。中国其它主要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子公司,如中国建筑美国公司(China Construction America)也在美国市场受到了关注。这些企业不仅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每年向美国劳工支付数千万美元的薪资。
众所周知,美国老旧的运输基础设施亟待翻新。预计到2030年,美国基础设施所需的投资总额将超过两万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将用于提升高速公路和桥梁的承载能力,另外20%将用于改善公共交通。就美国未来的需求来说,中国所拥有的技术专长将为加强美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回报提供巨大帮助。不仅如此,与中国合作还能为美国的基础设施项目带来可观的资本和材料投入。美国限制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的政策将使美国纳税人付出真正的代价。
尽管还未在全部高科技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但中国正快速取得进展,并在许多技术领域达到领先水平。中国的市场规模使其自然而然地成为全球创新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中国在创新方面与日俱增的主导地位是以自由市场为基础,而非产业政策或政府补贴扶持。虽然美国政府需要谨慎对待安全风险和其它合理的关切,但不应阻碍中国科技进入美国以及两国的创新合作,否则将损害本国民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
要求技术转让的个别案例符合国际惯例。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第二家供应商”要求,对于涉及到国民经济发展的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有关企业合并后形成市场垄断,要求技术转让。例如,美国辉瑞并购美国惠氏时,中国商务部要求合并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猪疫苗的技术专利。
中国要求开放源代码的规定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国际上有不少国家都出于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目的,要求企业与监管部门分享源代码,以便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中国要求开放源代码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以防止黑客攻击,但不意味着技术转让或外溢。如同在专利制度中的技术公开一样,在公开的同时政府监管部门有责任保护相关企业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但对于这些产品在商业和民用市场没有特别的要求和限制。例如,由于Win7采用了和window XP不同的云服务的功能,政府采购目录没有包括Win7,但该操作系统在中国的商业市场上可以合法销售。
中国没有使用过国际通行的标准性专利强制转让条款。按照国际惯例和商业实践,各国对于标准性专利,要求拥有者依法合理转让使用权。这意味着在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基于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各国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对于标准性专利实施强制性授权,而这也包含在中国《专利法》之中。但目前中国还没有使用过标准性专利强制转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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