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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我国建设海洋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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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8 01: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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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海,是地球上人类最晚认知的世界,至今仍充满许多科学之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深钻、深潜、深网、深渔……深耕蓝色国土,建设海洋强国,我国海洋事业正日益向“海洋深处”进军!

  地壳最薄的地方在海底。半个多世纪以来,大洋钻探已在国际上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地学革命”。

  上世纪六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大洋钻探技术,为地球科学研究打开了一扇“宝藏之门”。始于1968年的国际大洋钻探计划,目前已成为世界地球和海洋科学领域规模最有影响的一项国际科学合作计划。大洋钻探为一系列科学研究立下“汗马功劳”。

  我国自1998年加入国际大洋钻探计划以来,已有上百位科学家先后登上美国“决心”号参加大洋钻探。目前,由我国科学家主导的第三次南海大洋钻探已接近尾声。这次钻探时间长达四个月,在我国南海北部共执行两个航次任务,来自13个国家的66名科学家参加。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孙珍研究员、同济大学翦知湣教授分别担任两个航次的中方首席科学家。

  对于我国的大洋钻探,国际大洋发现计划中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三步走”战略规划:第一步,2014年至2017年,实现3个以中国科学家为主的“匹配性项目建议书”航次;第二步,2018年至2020年,实现中国自主组织的国际大洋发现计划航次,建设新的岩芯研究中心;第三步,建造新一代大洋钻探船。目前,我国大洋钻探正按照这三步走的战略规划,稳步推进。

  148年前,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了一部名著《海底两万里》。

  随着深潜技术发展,《海底两万里》早已不再是科幻。不久前,新华社记者刘诗平乘坐我国的“蛟龙号”载人深潜器,在全球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下潜到4811米海底。刘诗平发现,海底世界并非荒芜一片,不时见到海参、海绵、海星、鱼、虾等动物。这许多细节,都与《海底两万里》中的描写不谋而合。

  “蛟龙号”是我国首台自主设计、自主集成研制的作业型深海载人潜水器,最大下潜深度为7000米级,可在占世界海洋面积99.8%的广阔海域中使用,是目前世界上下潜能力最深的作业型载人潜水器,在全球载人潜水器家族中名列第一梯队。目前,无人潜水器、水下机器人等技术日新月异,科学家为什么还要制造载人潜水器,亲自下潜到海底去看一看呢?

  除了满足人类的好奇心,更重要的是许多海底工作,人类的作用仍然无法替代。

  “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的名声很大,它还有两个“兄弟”——“海龙二号”无人有缆潜水器和“潜龙一号”无人无缆潜水器。它们“三兄弟”均已入驻位于青岛的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实现了中国深海“三龙”聚首。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主任刘峰说,“三龙”是中国自行设计、自主集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类典型深潜器,其在调查作业模式方面各有特点。“三龙”还可互为保障,如果有其中之一发生故障,其它潜水器可提供救援。

  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主任于洪军表示,“蛟龙”号新母船正在建设中,预计2019年3月下水,届时这条母船可同时搭载“三龙”探海。

  自古以来,人类观察海洋的方式,是从海面或空中俯视海洋。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可以在海底布设观测网,从海底仰视海洋。

  然而,在波涛汹涌、瞬息万变的海面上,这一设想实施起来谈何容易?

  在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支持下,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3年多来先后组织多个航次在热带西太平洋成功收放潜标73套次,建成了由16套深海潜标组成的我国西太平洋科学观测网并实现稳定运行,在西太平洋代表性海域最深观测深度达5093米,获取了连续3年的温度、盐度和洋流等数据。

  在2016年航次中,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又攻克了潜标数据长时间实时传输的世界性难题,实现了深海数据的“现场直播”。

  在海底建设观测网,就像一双双安装在海底的“眼睛”,被称为继地面与海面观测、空中遥感观测之后,人类在海底建立的第三个地球科学观测平台。

  日前,我国海洋领域第一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海底科学观测网”已被正式批复立项,建设周期5年,总投资逾21亿元。建成后,将成为总体水平国际一流、综合指标国际先进的海底科学观测研究设施。

  同济大学汪品先院士说,我国深海研究的起步比许多国家都晚,深海科技与国际前沿的差距也比许多领域都大。积极开展海底科学观测网的建设,对早日实现建设海洋科技强国的梦想意义重大。

  随着养殖技术和海工装备技术的突破,渔场正从近岸浅海向离岸深海挺进。

  中国海洋大学牵头的协同创新团队正探索在黄海冷水团养殖大西洋鲑,这是首次在温带尝试冷水鱼类养殖,而且将为我国离岸深海养殖奠定基础,有望引发新一轮海水养殖浪潮。

  中国海洋大学原副校长、教授董双林介绍,高品质冷水鱼类,如大西洋鲑和虹鳟等鱼类,一直是我国海水养殖的空白。因为我国无寒带海域,从渤海至南海,夏季海水温度太高导致鲑鳟鱼等冷水鱼类无法存活。

  董双林说:“高温季节时,可将养殖网箱下沉至冷水团,或将冷水团的水抽到养殖工船中,保证鲑鳟鱼越夏。”

  我国建造的高端深海渔业养殖装备也在“走出去”。日前,世界首座半潜式智能海上“渔场”——挪威海上渔场养鱼平台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交付,它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半潜式智能海上“渔场”,集自动化养殖技术、现代化环保养殖理念和世界顶端海工装备设计于一身。

  国家海洋局作为我国海洋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积极宣传贯彻《深海法》,推进深海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深海大洋战略规划编制、重大工程论证、体制机制研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国在深海海底区域的活动,提升深海大洋科研水平和勘探、开发能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深海大洋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周密部署,积极推动《深海法》宣传贯彻工作。《深海法》出台后,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组织召开《深海法》出台新闻发布会和《深海法》实施座谈会;组织召开国家海洋局驻京局属单位和局机关《深海法》宣传贯彻大会,深入解读立法目的、立法意义、立法原则等,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深海法》宣传贯彻工作;组织撰写《深海法》访谈文章和解读文章等,宣传解读《深海法》,加大了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协助全国人大环资委举办了《深海法》培训班,来自北京、山东、广东等11个省区、市人大系统和海洋系统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启动了《深海法》的解读文本撰写和立法纪实书稿的编写工作。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加深了社会各方对深海大洋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调动了多方优势力量开展深海大洋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统筹谋划,强化深海大洋工作顶层设计。《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与开发“十三五”规划》在2017年4月16日由国家海洋局、外交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六部委局联合印发,《规划》全面涵盖“十三五”期间我国在深海大洋领域的资源调查和勘探、技术创新、基础科学研究、产业化发展、深海全球治理以及支撑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十三五”期间深海大洋工作将以“海洋强国建设”为引领,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蛟龙探海”等重大工程实施,进一步提升深海资源调查、勘探、开发和环境保护能力。同时,科学研究、系统论证“蛟龙探海”工程。“蛟龙探海”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海洋领域的四个重大工程之一,对提升我国深海大洋实力,维护我国在深海大洋的安全和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推动“蛟龙探海”工程的相关工作,国家海洋局精心组织专家论证,已完成“蛟龙探海”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和深海技术装备、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环境、支撑平台等分报告的编写。

  三是精心组织,加快《深海法》配套制度的制定。根据国家《立法法》规定要求,为推进《深海法》的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积极组织开展研究,推动以《深海法》为基石的深海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了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许可、资料样品汇交及使用、环境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等3个配套制度文本,其中《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许可管理办法》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和征求意见,已比较成熟,在2017年4月27日以国家海洋局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为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国际海底管理局申请矿区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保障。另外《载人潜水器潜航学员培训大纲》和《载人潜水器潜航学员选拔要求(医学部分)》等海洋行业标准也已由国家海洋局批准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深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有力推进深海资源调查和勘探开发工作取得新成果。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延期申请在2016年顺利获得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核准。资源调查工作不断拓展,组织了5个大洋航次任务,重点保障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试验性应用工作和勘探合同区的外业调查工作。持续开展装备升级和研发,深海装备技术逐步走向应用,深海调查能力进一步增强,“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潜龙”系列无人无缆潜水器和“海龙”系列无人缆控潜水器等深海高新技术装备为我国开展资源调查、履行勘探合同义务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牵头申报的“深海多金属结核采矿试验工程”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获科技部正式立项。大洋综合调查船和载人潜水器支持母船建造工作全面展开,大洋综合能力建设迈入新阶段。

  五是组织了《深海法》实施情况大检查。在《深海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深入了解《深海法》贯彻实施情况,国家海洋局积极履职尽责,联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启动了《深海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调研,通过实地走访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调查、勘探和深海装备研发等活动的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上海交通大学、中船重工702所等相关单位,了解各单位贯彻实施《深海法》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关注各单位在深海环境保护、资料样本汇交以及科学技术能力提升情况,同时认真听取各单位对深海公共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和深海法律政策制订的意见建议等,为进一步推动《深海法》贯彻实施以及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政策提供参考。

  目前,深海大洋工作所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进入21世纪,世界各国纷纷聚焦深海战略空间拓展、资源圈占和科学技术发展,国际海底管理局已启动深海采矿规章的制定工作,深海采矿初现端倪,联合国已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启动了制定新国际协定的程序。党中央在对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历史性地提出要“积极参与网络、深海、极地、空天等新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对我国深海大洋事业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出台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要坚持和平探索利用国际海底区域,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维护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深海大洋工作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凸显,作为“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方面,深海大洋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每个海洋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深海法》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推动深海大洋事业走向新的辉煌。要继续抓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与开发“十三五”规划》等的实施;有序推进《深海法》配套制度体系建设,争取早日形成我国以《深海法》为基石的、较为完备的深海法律制度体系,搭建起实施《深海法》的“四梁八柱”;要进一步深化深海大洋管理体制机制研究,逐步规范深海大洋事业发展秩序,加强对深海大洋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业务平台的作用,强化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集中优势力量,强强联合,提升我国深海进入、探测和开发能力;要积极推进“蛟龙探海”重大工程建设,尽快完成“蛟龙探海”重大工程论证和立项程序,争取早日实施,全面布局深海大洋各领域各环节工作,推进国际海底区域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提升深海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深海装备研发力度,加快深海支撑平台建设,切实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北极海冰的快速消融,国际极地事务日益复杂。北极的地缘政治及其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关系正在发生显著改变,各国加大投入,关注北极航道、油气资源问题;大规模的北极开发与利用进入实质性准备期。在南极地区,气候与环境变化加剧,一些大国出台新的战略性举措,决心重振其南极强国地位。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极地在海洋强国战略中具有独特作用,极地强国建设是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前极地形势下,我国极地强国建设以需求为牵引,以发展为基础,以国际极地强国为参照,在极地科学考察、保护利用、极地相关事务中创世界一流水平。

  面对正发生着快速而深刻变化的极地形势和国家极地战略需求,围绕海洋强国、极地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十三五”时期,我们要紧紧围绕国家需求和极地科学国际前沿,进一步加强战略研究,明确战略目标,制定国家极地政策和长远发展规划,加强立法,完善极地工作体制机制。从战略的高度重视极地人才,加快极地战略、科技、管理、保障以及国际合作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完善战略布局,加快南北极考察能力建设,包括新建南北极科学考察站,将昆仑站建成常年考察站,完善极地环境综合观测网;装备新的固定翼飞机,完善极区航空调查保障体系;新建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建立极地考察船队;加大科技投入,深入开展极地环境考察及评估专项,开辟极地工程技术创新领域,完善极地科技计划组织机制,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我国开展极地活动、维护极地权益提供支撑和保障,为人类和平利用极地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网、中新网、经济日报等採编【版权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华发网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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