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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税收数据向好,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便民办税再获进展……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一季度我国税收领域的多个新亮点。
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39243亿元,同比增长17.8%,比上年同期增速提高6个百分点。
“今年一季度,税收收入形势总体较好,实现了税收收入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说。
多项税收数据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今年一季度,与企业增值能力相关的国内增值税增长20.3%;与经济活跃程度相关的印花税增长12.8%;与企业盈利水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增长11.9%。
在税收数据和质量均“加”的同时,一系列“减”的政策也得到落实。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持续推动减税降负,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助力。
据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税904亿元,同比增加344亿元,增长61.4%。
举例来看,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97亿元,同比增长143.2%,为创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动力。
同时,税收政策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也取得成效。
据付树林介绍,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469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增长29.9%。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54亿元,同比增长65.6%。
今年一季度,税务部门连续第5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5类20项1771条细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据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目前,这一行动已经取得三大方面的进展。
一是推行清单式服务。根据税务总局2月发布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前各省已基础完成了本地“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发布工作,并分别编制了本地“一次不用跑”或“全程网上办”清单。
二是推进财务报表税企间转换。目前,税务总局部署福建税务部门在全省范围推广财务报表自动转换工具,进展顺利,为下一步全国推广提供了经验。
三是进一步优化实体办税服务。大力推进全国通办业务,目前已经有纳税人到广州、上海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国通办业务。此外,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好二季度‘春风行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孙玉山说。
如今,纳税信用情况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部分,越来越受社会公众尤其是纳税人的关注。
“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同时,将原有纳税信用级别A、B、C、D四级增设为A、B、M、C、D五级。”孙玉山说。
据介绍,未发生相关失信行为的新设立企业,或者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可被评为M级。增设M级,有助于让更多纳税人拥有税务领域信用资产。
此外,孙玉山表示,今年的评价户数由2017年的882万户增加至2388万户,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
在参评的扩围企业中,近九成被评为B级或M级。今后,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等税收领域便利措施,还能在申请贷款、参加评选等方面获得诸多便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数据并显示,排除扩围因素,与2017年同口径相比,今年A级企业占比由8.04%上升至10.18%,连续第3年保持稳定增长,B级企业占比也出现上升,C级、D级企业占比则出现下降。
孙玉山说,“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纳税守信群体稳步扩大、失信群体逐步缩小,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
为营造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不断加强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告及联合惩戒制度。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8614件。
这是记者当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介绍,在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面,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9.43万户次。在8614件“黑名单”案件中,有1090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
在打击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2018年税务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检查虚开和骗税企业9271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121万份。
“当前虚开和骗税仍然呈现多发高发态势,违法犯罪手段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特点,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必须出重拳、亮利剑,毫不手软地对虚开骗税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于海春说。
他表示,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虚开和出口骗税力度,发挥部门优势增强打击合力,营造全社会协税护税、共同防范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建立税收违法当事人黑名单制度,并实施联合惩戒,是建立社会信用机制的重要举措。实施联合惩戒的目的不是惩戒,而是营造更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促进税法遵从。”该人士介绍,201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了《公布办法》,并于6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修订后共计18条,增加了税收信用修复机制。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要求实行联合惩戒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各类失信行为的惩戒期限,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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