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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广告更没有侮辱英雄烈士的特权,网络平台必须要强化编辑责任,严格审核待发布的信息
6月6日,有网民称今日头条旗下的抖音平台在搜索引擎广告投放中,出现对英烈邱少云不敬的内容。今日头条发布致歉声明称:未认真审核第三方提供的关键词包,发生严重疏漏,推广团队总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作停职处理。6月6日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针对抖音在搜狗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中出现侮辱英烈内容问题,依法联合约谈查处抖音、搜狗,责令网站立即清除相关违法违规内容并进行严肃整顿(6月6日人民网)。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崇尚英雄、尊重英雄不仅是民族进步、国家发展的精神动力,而且也是法律规定的公民责任。对待英雄烈士,在行为上绝对不允许随心所欲,英雄烈士不可以被侮辱、被诽谤。对抖音平台投放侮辱烈士邱少云的搜索引擎广告必须坚决反对、强烈谴责。
所有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都有着共同特点,那就是站在常人的视角去质疑英雄烈士壮举的真实性。而英雄烈士之所以成为英雄烈士,就是他们做了大多数人做不到的事情,“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如果以自私自利的庸俗观去评价英雄烈士当然无法理解。但这种常人的无法理解恰是英雄烈士的伟大之处,也是需要我们崇尚的地方。必须明确,正是因为英雄烈士的忘我牺牲,才推动了国家民族的进步。
抖音平台投放侮辱英烈的广告不仅伤害了群众崇敬英雄的感情,而且属于顶风作案的行为。就在今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刚刚过去的5月各大媒体都对这部法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其中今日头条也在显著位置对这部法律的实施进行了报道。5月3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就报道:“暴走漫画”通过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含有丑化恶搞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作品《囚歌》的视频被查处,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立案调查。
5月刚过,一案未了又发一案,侮辱英烈邱少云的广告就出现了,这无疑是对这部法律的挑衅。虽然法律生效之后任何时候违反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可是在法律刚生效时连续顶风作案,实在令人愤怒,这也说明一些网络平台缺乏应有的法治意识,没有深入学习了解新颁布的法律,未落实严格审核信息主体责任。
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英雄烈士近亲属或检察机关都可以提起诉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广告法规定,任何广告行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广告更没有侮辱英雄烈士的特权,网络平台必须要强化编辑责任,严格审核待发布的信息,不仅要认真反省深刻道歉,而且要责任到人、严肃问责、亡羊补牢,相关执法监督部门也要坚决依法进行处罚。
捍卫英雄烈士尊严应当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不能因为侮辱的程度轻、影响小、次数多而不以为然。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侮辱英烈行为都应当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坚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刘 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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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制网络暴力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在网民素质还参差不齐的情况下,网络空间实已成为损害英烈权益的重灾区,比如邱少云烈士和方志敏烈士名誉侵权案皆由网络而起。但网络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此前颁布的英烈保护法明确了网络信息的监管部门以及网络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对侵害英烈权益、腐蚀网络文化的网络暴力行为进行严格规制,从而做到惩恶扬善,这是法律的职责和使命所在,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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