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刑事申诉状》再次打响中国法律保卫战】王培荣揭露了彻底摧毁中国法院、检察院预防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制度的四种明显犯罪“套路”及二大阴招黑招 王培荣公开2018年10月向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提交的《刑事申诉状》及附件,全文如下: 刑 事 申 诉 状 申诉要求 1、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徇私枉法,用伪造王培荣的诉讼要求等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而且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但采用明显的伪证,而且采用犯罪手段强行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要求撤销判王培荣有罪的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 。 2、徐州市中级法院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用造假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等刑事犯罪手段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要求撤销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2015年11月,江苏省高级法院仍用造假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等刑事犯罪手段制造更明显假案(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强行掩盖真相大白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徐州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要求撤销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目张胆顶风作案,仍用造假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等刑事犯罪手段制造最明显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明目张胆强行掩盖真相大白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徐州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要求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 3、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用造假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等刑事犯罪手段明目张胆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要求撤销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徐州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江苏省检察院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 4、【天地不容】举报贪官、黑恶势力遭法院造假陷害入狱;【无法无天】中国四级法院、三级检察院长达六年用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刑事假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坚守法律底线,立即纠正真相大白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徐州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捍卫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扫黑除恶和全面依法治国,帮助党和政府清除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和法院检察院造假制造刑事假案的害群之马 。 申诉理由和事实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是一起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由位高权重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腐败官员组成超级黑社会与中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联手,有组织、有预谋制造,并至今仍拼死阻止党和政府纠正明显刑事犯罪事件。 真相大白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由法院害群之马用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的: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王红卫用造假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设圈套等犯罪手段,徇私枉法、明目张胆用犯罪手段造假颠倒黑白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明显假案,徐州市中级法院审监庭法官陆连东、江苏省高级法院审监庭法官查华荣、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官仇晓敏用造假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等刑事犯罪手段制造新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造假十分明显的、证据确凿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因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款等规定,特提出申诉,申诉理由和事实如下: 继2012年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8年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任主任,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充分说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心,同时也说明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艰难。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取得大量成绩,但存在着中国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无法无天顶风作案,疯狂造假制造冤假错案。中国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明目张胆与党和政府及人民为敌,疯狂造假制造冤假错案,甚至这类害群之马已形成气候,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黑恶势力遭陷害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该案是十八大以来中国法院、检察院最大的司法腐败,彻底摧毁中国法律的公正和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的宗旨。 举报中国法院、检察院史上性质最恶劣、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56万多封举报信均石沉大海,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不但长达六年对举报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而且至今仍没有一家敢亮剑纠正真相大白六年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黑恶势力遭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入狱案,王培荣分别于2016年10月30日和2017年1月3日向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起刑事申诉。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一针见血指出(用楷体表示):“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 王培荣在给徐州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状》和给江苏省高级法院《刑事诉讼状(补充)》中均指出: 【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第一篇 【中国文革后最黑暗事件:三股腐败势力重挫党和政府反腐、扫黑除恶和全面依法治国】中国法院、检察院四大刑事犯罪套路和二大阴招黑招接连不断,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遭法院陷害入狱,彻底摧毁中国预防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制度 【中国四级法院、三级检察院的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犯罪】造假制造并强行掩盖刑事假案。中国法院、检察院几乎全军覆没,甚至至今仍用掩耳盗铃造假手段强行掩盖刑事假案,拼死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由三股腐败势力围剿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制造的刑事假案 【举报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而遭法院造假陷害入狱,以国家名义明目张胆造假实施刑事犯罪,危害远远大于任何黑社会组织和黑恶势力组织】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制造假案成风,不但明目张胆“玩套路”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而且长达六年“玩套路”造假强行掩盖真相大白五年多的刑事假案,其目的是:不择手段疯狂制造和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刑事假案,强行包庇造假制造刑事假案的犯罪法官 一、中国法院和检察院害群之马“玩套路”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和阻止纠正假案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件案号分别为: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和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是一起由位高权重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由腐败官员组成超级黑社会有组织与其扶植的黑恶势力联手有预谋制造,并拼死阻止党和政府纠正明显违法犯罪事件。 为了推进中国依法治国,严惩中国法院和检察院内部存在的明目张胆制造冤假错案败类,中国法院刑事案件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就亲历的法院检察院造假陷害入狱假案经历,揭露所遇到的法院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和掩盖冤假错案惯用的四种明显犯罪手段 (一)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法院用伪造诉讼要求手段,不但使无罪的举报人入狱,而且使明显有罪的被举报人逍遥法外。 王培荣2017年1月3日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第二部分全文为(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设圈套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内容长度为word文档A4纸篇幅超过3页,详情请看本次申诉的《刑事申诉状(续)》第9页第22行——第12页25行) (二)掩盖真相大白的冤假错案的伪造申诉理由手段举例说明 法院使用造假伪造起诉理由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