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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其中专门增设的“网络保护”一章,成为草案的一大亮点。据悉,草案将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作出全面规范,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成瘾的话题常引起社会热议。而讨论的焦点,大多集中在两点。一是未成年人到底该不该上网?二是保护责任要如何履行?对于这两点关切,以修订法案的形式建章立制、作出回应,无疑填补了这方面的法律空白。
互联网时代,生产生活与网络息息相关。拒绝未成年人上网,既不现实,对其未来成长,也未必有利。草案规定,国家保护未成年人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对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给出了明确回应。
既然上网无可避免,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就更需要具体措施的引导、约束。比如,在网络游戏方面,草案要求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再比如,草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侮辱、诽谤、威胁未成年人或者恶意扭曲、损害未成年人形象。
通过对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作出制度性设计,草案的诸多亮点,赢得了一片点赞。而让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法可依,也正是网络空间治理的应有之义。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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