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运输署停车场的充电泊车位仅占整体泊车位数量的7.45%
电动私家车数目近年增长迅速,申诉专员公署调查发现,环境局在规划相关配套设施上存在不足,包括充电设施数目不足、政府公众停车场充电泊车位管理不善等。
2017年,政府减低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的宽减额,但政府公众停车场充电设施数目未有明显增长。早前环境局在解释《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时提到,政府的长远目标是在2020年,有三成私家车属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辆,表示相关数字是假设情况而非建议指标。申诉专员赵慧贤认为,政府未有清晰向公众说明电动车政策。
赵慧贤称,运输署辖下公众停车场的充电泊车位仅占整体泊车位数量7.45%。由政府产业署管理,为政府雇员提供的充电泊车位仅占约整体的16%,而房委会及房协辖下的161个停车场中,充电设施仅占17%。她批评政府停车场充电泊车位数量偏低。新建楼宇方面,政府虽鼓励发展商在私人停车场配备电动车充电设施,但无安装充电器及接驳电表供电。
赵慧贤建议,政府应与管理公众停车场的运输署及政府产业署商讨优化管理充电泊车位的对策,包括检视如何优化现行「电动车优先使用充电泊车位」的措施、将新增充电设施设于停车场内较远离出入口和通道的位置,及收集新建楼宇的充电设施和充电速度的数据。
环保署回覆《大公报》记者查询时指,政府正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有关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的内容、推动政府部门使用电动车、筹备为电动车公共充电网络设立智慧系统及制定收费政策、与电动车供应商讨论如何处理退役电动车充电池,推动加强电动车及充电设施的技术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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