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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犯错是每个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想防错,就要知道出错的原因。清人方苞有一篇短文《原过》,谈了很多防错、纠错的道理。
方苞分析世人犯错的原因时,指出“识力不到”固然会致错,但心智缺陷——“自知而不胜其欲”,更容易将人推向不义的深渊。就此,方苞将犯错主体分为圣人、君子、众人和小人四类,方便读者对症下药,找到适合自己的避错方法。
“上乎君子而为圣人”,圣人是超越君子的罕有之人,绝少犯错,即使犯,也是“必以人事之变”——时势使然。因此,方苞对圣人如何防错未作深论。
对犯错的君子,方苞很宽容:“值人事之变而无以自解免者,十之七;观理而不审者,十之三。”“观理不审”属于认识局限,“无意蹈之”,而且只占十分之三,分量较小。人事之变的情形复杂:如与方苞相熟的戴名世因《南山集》获罪,对错系于政治立场;司马迁亦如此,由于“不识时务”,在皇帝耳边“强聒不已”,终遭酷刑。此外,受情势逼迫,也是君子出错的原因之一。可见,君子出错不仅机率小,出错后也大多可以原宥。
在方苞看来,众人(平常人)犯错误,“观理不审”也只占十分之三,其余十分之七,即是“自知而不胜其欲”,经不住欲望诱惑,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从而酿成错误。不过,虽然众人犯错误的机率较高,但方苞认为众人慑于礼法又尚存良知,并不敢为大恶,只是犯点小错而已。因此,针对众人,就有了“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恶积多势成大错”等俗语。
“下乎众人而为小人”“皆不胜其欲而动于恶”,小人犯错,在方苞看来是本性使然。小人“不胜其欲”,便存念作恶,还找出种种作恶的理由,“姑自恕焉”。一次作恶,自觉已是恶人,也就无所顾忌,放肆作恶了。方苞比喻说:“服物之初御也,常恐其污且毁也,既污且毁,则不复惜矣。”
接下来,方苞从心志说到修养,认为君子、大众、小人立场不同,处事也有自己的类属特征。君子自律甚严,夕惕若厉,大大减少了犯错的机率。偶尔出错,也是小错,知过即改,尚能挽回。小人则不然,平常人眼中的大错,在他们眼里只是平常小事,“故悍然而不能顾”,铤而走险,直到恶贯满盈,被人清算。不久前,笔者看到一则新闻,某地拆迁过程中,一位村干部弄虚作假、套取拆迁款。他先将本已废弃的广告牌立起来,名正言顺地寻求拆迁赔偿。因为所得有限,他又盯上了无主的坟头,挖空心思将无主坟变成了有主坟,从而增添了要钱的理由。这名村干部出于恶念,在错误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印证了方苞“不胜其欲而动于恶”的论断。大凡犯错者总是心存侥幸,以为只要隐秘,就能安然过关;忘记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
生活中最多的是众人,据方苞所言,平常人要避免出错就要加强自律,不能“苟以细过自恕而轻蹈之”,应当时时反思,才能远离错误。
◎本文原载于《光明日报》(作者庄锡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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