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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亮丽成绩。“一带一路”的朋友圈继续扩大,加入“一带一路”合作的国家已经达到145个,国际组织有32个。中国整体外交异彩纷呈,上合组织成立20周年纪念活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活动、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相继举行。中国秉持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尽其所能地对外提供疫苗援助,发展中国家迄今获得的疫苗大多数来自中国。在全球贸易增长下滑和贸易规模萎缩的大背景下,中国保持贸易渠道畅通,大力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复工复产和经济复苏,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一带一路”已经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规模最大的合作平台。
推进务实合作,拓展合作新领域。2021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与投资继续增长,展现较强韧性。1-11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合计10.43万亿元,同比增长23.5%。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9.9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766.5亿美元,同比增长8.2%。中欧班列和“陆海新通道”等跨国交通运输网络为维护全球供应链稳定发挥重要作用。铁路等基础设施“硬联通”建设成果斐然。中老铁路正式全线开通运营,标志着酝酿了半个多世纪的泛亚铁路迈出了关键一步。中巴经济走廊、雅万铁路、匈塞铁路、中吉乌铁路持续推进,为当地稳经济、惠民生作出重要贡献。当前,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医疗卫生与联合抗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合作新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创新合作模式,构建高水平开放平台。加快建设各类高水平开放平台,构建开放包容的区域合作机制是深化“一带一路”的必经之路,也是“一带一路”合作在合作模式领域重点推进方向。2021年,“一带一路”建设在构建开放包容的区域合作机制方面着墨颇多。2021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11月,中方正式向新西兰提出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同是在11月,中国大力推动的全球最大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达到生效门槛,将于2022年1月正式生效。在大国博弈的国际背景下,通过构建高水平开放平台,将“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推进开放包容的地区主义相结合,不仅有助于深化国内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而且有助于扩大中国在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的国际话语权以及地区秩序走向的塑造能力。
倡导国际发展新理念。在9月21日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习主席首次提出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这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习主席在联大就全球发展提出六点倡议,分别是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合作理念不仅是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的宗旨,也是共建“—带一路”的初心。在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新理念的指引下,中国将继续聚焦发展经济、增加就业、保障民生、消除贫困,打造更多惠民生的合作项目;继续同各方开展抗疫合作,落实疫苗无偿援助承诺,帮助各国民众早日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共建“一带一路”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逐渐从理念、倡议、愿景变为现实,既是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也是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发展合作倡议和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共建“一带一路”参与方在贸易投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未来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挑战与对策研究”课题组围绕“五通”、对东道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遵循和创新国际合作机制及国际规则等方面对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进展进行评估,认为共建“一带一路”总体遵循和对接各领域通行国际规则,尤其是联合国制定的相关国际规则;进展态势良好,正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特别是与东南亚、中亚国家合作质量较高,前景广阔。
丝路国际智库网络来自亚欧非拉美的57家智库、国际组织和跨国企业的调查发现,被调查者总体赞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特别是在设施联通、对东道国经济贡献、对接并创设国际合作机制等方面进展较大。有关新闻报道数据库收录的近2万条涉“一带一路”外媒报道显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总体上认可“一带一路”项目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同时也要看到,共建“一带一路”面临复杂的国际环境。地缘政治形势严峻,少数国家出于自身地缘政治和战略考虑,对“一带一路”进行干扰;后疫情时代全球化、多边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多边开放合作平台受到一定影响;部分“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尚未做好高质量、高水平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充分准备;安全保障压力大,传统安全风险与非传统安全风险同时加剧。
面向未来,我国要参考借鉴国内国际的有益研究和建议,更加扎实地做好基础设施和制造业“走出去”的协调,更加注重按照市场原则决策,注重合规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兴建和运营基础设施的同时,要统筹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走出去”,分享共建“一带一路”的红利。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短期有利于总需求,中长期可提高供给能力。在防范投资经营风险的同时,各类企业都应积极研判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带来的潜在红利,稳健地拓展和挖掘市场机会。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在国际投资贸易中加强协调,以拓展“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市场机会。
共建“一带一路”带来的经济收益可能是不均衡的,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利益,注重按市场原则决策,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目前来看,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投入和收益还不太均衡。要区分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战略利益和商业利益,全面看待关于投入和收益的问题。企业本身要更加注重按照市场原则决策,对于投入和收益要算清账目,在算好账的同时做好风险管理和应对,这样的对外投资才更加可持续。
注重“一带一路”项目的合规性和包容性,以项目带动规则标准的“软联通”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一方面,从规避风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角度,企业要注重国际经贸规则和合规经营,有关部门要继续健全和完善我国自身的合规体系,为企业规避风险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带动我国规则标准在国际上的“软联通”。另一方面,各类企业也要更加注重发展的包容性,以能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的生产性投资为抓手,让更多国家和地区以及人群从中受益,推动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这样才能使共建“一带一路”驱动的经济全球化更加包容、共赢与可持续。
中国的“一带一路”实践证明,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将继续以中国的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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