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82|回复: 0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3 04: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6.jpg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工作,更好保障残疾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办法优化了保障内容,健全残疾退役军人“保险+救助+补助+优待”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明确残疾退役军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退役军人享受相应医疗救助;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不同医疗机构的就医优待。

  办法对拓展优待范围作出规定,明确残疾退役军人到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享受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在优抚医院享受优惠体检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费;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与同职级现役军人享受同等水平优先优待,并免除门急诊挂号费。

  办法规定明确资金投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强调省级财政要切实负起责任,减轻基层压力;中央财政按规定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为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减轻残疾退役军人医疗费用垫付压力,办法规范了享受程序。明确残疾退役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补助、旧伤复发解决医疗费用等工作程序,要求各地推动医疗费用“一站式”费用结算,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
来源香港文汇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2-23 04: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