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反腐举报人 于 2022-4-22 07:54 编辑
【这不仅仅是刑事案件,更是十分恶劣政治事件】直到至今中国公检法仍存在疯狂对抗党和政府扫黑除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狂犬恶狗的恶魔当道现象 ——【反腐扫黑除恶遭陷害入狱,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告全党全国人民书】:【中国公检法恶魔当道】凌驾于党和政府及法律之上、一手遮天的超级黑社会,彻底摧毁了中国立体式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体系 (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刑事申诉状》) 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联系方式: 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 电子邮箱:2091301499@qq.com [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或13651615346@139.com[/url]自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和政府开展了强力反腐,自2018年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20年全国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重大成功同时,党和政府清醒看到了问题严重性,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将扫黑除恶成为常态化。但直到至今中国公检法仍存在疯狂对抗党和政府扫黑除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狂犬恶狗的恶魔当道现象,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就是实例之一。这不仅仅是刑事案件,更是十分恶劣政治事件。 一、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 反腐扫黑除恶遭陷害入狱 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罪名是诽谤罪,是自诉案件。王培荣只需证明举报揭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真实性,诽谤罪名一定不成立。王培荣举报揭露黑恶势力,徐州公安局、泉山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颠倒黑白,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均有行政复议书为证)。 王培荣以行政复议书为证起诉徐州公安局、泉山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对明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行政不作为。 但时任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宋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故意压案不立,使得黑恶势力逍遥法外。 一年后,宋遥在任刑庭庭长期间,用多达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套路),疯狂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强行陷害王培荣入狱,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 二、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掩盖刑事冤假错案的六种套路),强行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案件,查实王培荣控告的法院造假十分容易而且快捷。对有相应法律知识的法官检察官而言: (1)【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2)【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依据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补充六种制造掩盖刑事冤假错案的刑事犯罪手段),该案是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疯狂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九年多,法律法规规定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体系遭人为破坏长达九年多,堪称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 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徐州市检察院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犯罪手段,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徐州市长达二年二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徐州政法队伍弄虚作假成风,骗倒全国政法队伍和全国人民,疯狂破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而且再次证实徐州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当道,更加疯狂抱团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 1、【做了婊子还立牌坊,如此“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徐州经验”若在全国推开,必将造成中国公检法大劫难】为期三个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已结束,作为第一驻点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仍明目张胆拒不启动纠正由其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对全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充分证明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彻底失败 2、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单位徐州市中级法院,不但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长达九年多拒不纠正,甚至在为期三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内,仍拒不纠正,这样无比黑暗的徐州市中级法院,竟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结束后的第22天,骗取了“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轻松实现婊子立牌坊的华丽转身。 四、中国公检法恶魔当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中央巡视组、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多次将控告申诉举报材料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高级法院,但直到至今仍没有一个部门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彻底摧毁了中国立体式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体系 中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否能取得彻底成功的试金石:对由公检法害群之马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的刑事冤假错案申诉是否能及时启动审查程序,依法保障这类刑事冤假错案得到纠正,并彻底清除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冤假错案的公检法害群之马,在公检法树立不敢造假制造冤假错案和造假强行掩盖冤假错案的风气,以此推动中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造假制造并造假强行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在2020年8月被中央政法委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单位,2021年3月作为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单位,经历二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仍敢狗胆包天包庇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疯狂对抗党和政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拒不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 本举报材料仅以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举例,王培荣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申诉控告所遇到的公检法害群之马能轻易将能易如反掌纠正的刑事冤假错案,做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冤案,人为导致中国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瘫痪,公开举报如下: (一)【发布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清单当天,江苏省检察院阳奉阴违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 江苏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在2021年10月8日12:48发布《关于省检察院机关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清单的公示》。 2021年10月8日18:22,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控告人王培荣收到江苏省检察院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王培荣:您好!您的网络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您的刑事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已经作出审查结论,依法不再受理。如您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请依法向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反映。” 江苏省检察院上述做法,不但是在明目张胆包庇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江苏省检察院办案人员,而且在包庇幕后操纵的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原主任杨其江。江苏省检察院办案人员实质是弄虚做假掩盖冤假错案,明目张胆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明目张胆包庇造假制造冤假错案的害群之马,拒绝纠正真相大白的刑事冤假错案。 王培荣在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控告材料中一针见血指出: 1、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为: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2、这是一起由位高权重腐败官员组成的、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超级黑社会有组织、有预谋的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冤假错案的明显违法犯罪事件: 一直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陷害王培荣入狱案的原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被操纵成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后,杨其江利用职权: (1)造假为徐州市检察院骗取了2016年全国先进大奖。 (2)王培荣指控徐州市检察院办假案向江苏省检察院提出申诉,江苏省检察院将该案移交给下属的盐城市检察院办理,盐城市检察院又移交给下属的阜宁县检察院办理。 阜宁县检察院在办理王培荣指控徐州市检察院办假案得刑事申诉期间,杨其江利用职权,2017 年 1 月把原徐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孙光永提拔到盐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超级黑社会反党反政府反人民布局再次得逞,造成了王培荣《刑事申诉状》控告徐州市检察院充当超级黑社会帮凶的刑事犯罪案,名为异地审查,实为变相自己审查自己的上级主管领导。 (3)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掩盖该假案,导致江苏省检察院办理王培荣审查《刑事申诉状》时间,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三个月期限,拖延到用时六个月,王培荣收到《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竟用时八个月。 (4)江苏省检察院“查实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掩盖该假案”丑闻暴露后,任盐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一年半的孙光永逃回徐州,强行安全着落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穷追猛打举报揭露,孙光永涉嫌操盐城纵检察院造假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大白,孙光永被迫辞去盐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职务。 尤其黑暗的是有关部门在没有批准孙光永辞职前,孙光永早在徐州市政协任职党组成员,这是超级黑社会明目张胆的操纵所致。 2018年10月8日,1965年12月生的孙光永增补为徐州市政协委员,退到二线。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违法处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中央第二督导组转的关于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举报、控告、申诉材料,拒绝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这里仅举一例: 2021年9月中旬,王培荣向负责督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中央政法机关督导二组举报控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控告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中央政法机关督导二组将王培荣举报材料转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 2021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给王培荣发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培荣:您好!您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中央第二督导组的来信已转我院。经审查,您曾就同一案件(事项)向我院信访,我院已告知您的申诉案件已办结,请勿重复信访。” 王培荣质疑如下: 1、王培荣举报控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控告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答复中为何只字未提,明显是为了包庇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行为。 2、对刑事冤假错案申诉是冤假错案受害者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任何人无权非法剥夺。 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冤假错案的害群之马,不择手段企图非法剥夺冤假错案受害者的刑事冤假错案申诉权力,是不能得逞的。 按照29日最高检答复这样的做法(只要有申诉不予受理的经历,不论是不是冤假错案,均不予审查,这样的话更谈不上纠正冤假错案了)。 如果按这个所谓的办案标准,已经纠正的聂树斌案不但进不了纠错程序,而且永远进不了纠错程序。最高检现在这种做法太荒唐了,彻底违反了有错必纠的对待冤假错案的办案原则。 刑事案件申诉已办结的标准是什么,难道对刑事案件申诉曾有过一次不予受理,发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就是所谓的申诉案件已办结。即使是明显的冤假错案,也不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 不能以曾办结刑事案件申诉,终结冤假错案申诉案件申诉,更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冤假错案申诉的审查。 所以最高检这种做法明显违法:最高检不查是否是冤假错案,不查刑事案件申诉是否满足刑诉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的立案条件,只查是否以前办过。 最高检这种做法是明目张胆违法,实质是弄虚做假掩盖冤假错案,明目张胆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明目张胆包庇造假制造冤假错案的害群之马,拒绝纠正冤假错案! (三)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狗胆包天,继续明目张胆办假案,不但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强行违法拒不给刑事申诉案书面答复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害群之马不但造假制造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不择手段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下面仅举二例: 1、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但泉山区法院档案室拒绝王培荣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的理由是必须在案件主审法官同意。 造假制造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主审法官不可能同意受害者王培荣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的。 2、泉山区法院刑庭孙磊明庭长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搞假审查,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疯狂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2021年7月27日下午,王培荣收到刑庭孙磊明电话(051683637733),孙雷明口头告诉我刑事申诉案复查结果。 王培荣通过12368等多种渠道,强烈要求泉山法院对我刑事申诉案必须依法做出书面答复,均遭到孙磊明拒绝。 五、王培荣再次重申致全国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公开信 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为党锄奸为民除害,如实举报贪官黑恶势力,遭到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官场超级黑社会和徐鸣为保护伞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及徐州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联手迫害入狱。 经过王培荣长达八年多的举报和揭露,不但迫害王培荣入狱的超级黑社会具有反党属性的罪行大白于天下,而且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用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补充六种制造掩盖刑事冤假错案的刑事犯罪手段)陷害王培荣入狱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但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长达八年多仍得不到纠正。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自诉案,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法院判决前检察院不能介入。但荒唐的是一审法院没有开庭判决前半个月前(即使一审判决,法律意义上说判决仍没有生效),徐州市检察院刘姓常务检察长已批示异地关押王培荣,在法律判决没有生效情况下王培荣遭异地关押。充分说明徐州市检察院在判决前已非法深度参与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在判决生效后,徐州市检察院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驳回王培荣申诉。更为恶劣的是: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在查实徐州市二级法院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所揭露的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自2020年8月7日,中央政法委将徐州市的公检法司列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后,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相关部门(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寄出四套刑事申诉材料,除徐州市检察院把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责任推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余部门均石沉大海,不给王培荣答复;王培荣向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徐州市委、徐州市政法委等部门邮寄了大量举报信,均仍石沉大海,不给王培荣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王培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要求徐州市中级法院撤销判王培荣有罪的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 330 号《刑事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 0119 号《刑事裁定书》,要求徐州市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不但合情合理合法,而且是中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假案就是敌情,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就是战斗命令,在这场捍卫社会正义的战斗中,一些法官、检察官失职渎职,变相成为假案制造者的帮凶。明显的假案八年多得不到纠正,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泉山区法院、泉山区检察院等部门给党和政府抹了黑,你们对不起党和政府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养育你们的人民,你们对不起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的称号,更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 面对十分明显的假案,你们的身份决定了你们不可能明哲保身,在执行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与成为假案制造者帮凶二者只能选其中之一。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的法官检察官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 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人王培荣写于2021年4月26日 六、王培荣敬请法律界媒体界和一切正义人士关注和帮助,捍卫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王培荣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反腐扫黑除恶被判有罪入狱】《刑事申诉状》揭开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 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联系方式: 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 电子邮箱:2091301499@qq.com [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或13651615346@139.com[/url]目录 一、反腐扫黑除恶被判有罪入狱 第2页 二、刑事申诉状揭开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 第22页
一、反腐扫黑除恶 被判有罪入狱 【铁骨铮铮反腐扫黑除恶何罪之有】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不但疯狂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而且强行造假掩盖采用八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的、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法律法规规定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体系遭人为破坏长达九年多 一、【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简介】自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和政府开展了强力反腐,自2018年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20年全国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重大成功同时,党和政府清醒看到了问题严重性,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将扫黑除恶成为常态化。 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为党锄奸为民除害,铁骨铮铮严格依法反腐扫黑除恶,徐州公检法害群之马与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三股腐败势力联手,置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于死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原庭长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长达一年多强行压案不立,使其逍遥法外。一年后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恶魔当道,害群之马疯狂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 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徐州市检察院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犯罪手段,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案件,查实王培荣控告的法院造假十分容易而且快捷。对有相应法律知识的法官检察官而言: (1)【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2)【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依据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形成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冤假错案十八种套路),该案是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疯狂造假制造和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八年多,法律法规规定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体系遭人为破坏长达九年多,堪称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请看本举报材料内容三二、为期长达二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再次暴露出要求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比登天难,充分暴露出不但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弄虚作假成风,而且疯狂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中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必须立即解决刑事冤假错案纠正难关键问题,由于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对公检法害群之马及保护伞和失职渎职领导者来说是你死我活的生死战,所以出现:公检法害群之马能轻易将能易如反掌纠正的刑事冤假错案,做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冤案,人为导致中国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瘫痪。 中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否能取得彻底成功的试金石:对由公检法害群之马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的刑事冤假错案申诉是否能及时启动审查程序,依法保障这类刑事冤假错案得到纠正,并彻底清除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冤假错案的公检法害群之马,在公检法树立不敢造假制造冤假错案和造假强行掩盖冤假错案的风气,以此推动中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造假制造并造假强行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在2020年8月被中央政法委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单位,2021年3月作为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单位,经历二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仍敢狗胆包天包庇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疯狂对抗党和政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拒不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 本举报材料仅以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举例,王培荣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申诉控告所遇到的公检法害群之马能轻易将能易如反掌纠正的刑事冤假错案,做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冤案,人为导致中国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瘫痪,公开举报如下: (一)【发布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清单当天,江苏省检察院阳奉阴违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 江苏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在2021年10月8日12:48发布《关于省检察院机关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清单的公示》。 2021年10月8日18:22,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控告人王培荣收到江苏省检察院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王培荣:您好!您的网络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您的刑事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已经作出审查结论,依法不再受理。如您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请依法向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反映。” 江苏省检察院上述做法,不但是在明目张胆包庇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江苏省检察院办案人员,而且在包庇幕后操纵的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原主任杨其江。江苏省检察院办案人员实质是弄虚做假掩盖冤假错案,明目张胆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明目张胆包庇造假制造冤假错案的害群之马,拒绝纠正真相大白的刑事冤假错案。 王培荣在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控告材料中一针见血指出: 1、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为: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2、这是一起由位高权重腐败官员组成的、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超级黑社会有组织、有预谋的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冤假错案的明显违法犯罪事件: 一直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陷害王培荣入狱案的原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被操纵成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后,杨其江利用职权: (1)造假为徐州市检察院骗取了2016年全国先进大奖。 (2)王培荣指控徐州市检察院办假案向江苏省检察院提出申诉,江苏省检察院将该案移交给下属的盐城市检察院办理,盐城市检察院又移交给下属的阜宁县检察院办理。 阜宁县检察院在办理王培荣指控徐州市检察院办假案得刑事申诉期间,杨其江利用职权,2017 年 1 月把原徐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孙光永提拔到盐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超级黑社会反党反政府反人民布局再次得逞,造成了王培荣《刑事申诉状》控告徐州市检察院充当超级黑社会帮凶的刑事犯罪案,名为异地审查,实为变相自己审查自己的上级主管领导。 (3)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掩盖该假案,导致江苏省检察院办理王培荣审查《刑事申诉状》时间,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三个月期限,拖延到用时六个月,王培荣收到《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竟用时八个月。 (4)江苏省检察院“查实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掩盖该假案”丑闻暴露后,任盐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一年半的孙光永逃回徐州,强行安全着落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穷追猛打举报揭露,孙光永涉嫌操盐城纵检察院造假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大白,孙光永被迫辞去盐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职务。 尤其黑暗的是有关部门在没有批准孙光永辞职前,孙光永早在徐州市政协任职党组成员,这是超级黑社会明目张胆的操纵所致。 2018年10月8日,1965年12月生的孙光永增补为徐州市政协委员,退到二线。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违法处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中央第二督导组转的关于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举报、控告、申诉材料,拒绝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这里仅举一例: 2021年9月中旬,王培荣向负责督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中央政法机关督导二组举报控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控告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中央政法机关督导二组将王培荣举报材料转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 2021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给王培荣发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培荣:您好!您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中央第二督导组的来信已转我院。经审查,您曾就同一案件(事项)向我院信访,我院已告知您的申诉案件已办结,请勿重复信访。” 王培荣质疑如下: 1、王培荣举报控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控告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答复中为何只字未提,明显是为了包庇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行为。 2、对刑事冤假错案申诉是冤假错案受害者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任何人无权非法剥夺。 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冤假错案的害群之马,不择手段企图非法剥夺冤假错案受害者的刑事冤假错案申诉权力,是不能得逞的。 按照29日最高检答复这样的做法(只要有申诉不予受理的经历,不论是不是冤假错案,均不予审查,这样的话更谈不上纠正冤假错案了)。 如果按这个所谓的办案标准,已经纠正的聂树斌案不但进不了纠错程序,而且永远进不了纠错程序。最高检现在这种做法太荒唐了,彻底违反了有错必纠的对待冤假错案的办案原则。 刑事案件申诉已办结的标准是什么,难道对刑事案件申诉曾有过一次不予受理,发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就是所谓的申诉案件已办结。即使是明显的冤假错案,也不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 不能以曾办结刑事案件申诉,终结冤假错案申诉案件申诉,更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冤假错案申诉的审查。 所以最高检这种做法明显违法:最高检不查是否是冤假错案,不查刑事案件申诉是否满足刑诉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的立案条件,只查是否以前办过。 最高检这种做法是明目张胆违法,实质是弄虚做假掩盖冤假错案,明目张胆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明目张胆包庇造假制造冤假错案的害群之马,拒绝纠正冤假错案! (三)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狗胆包天,继续明目张胆办假案,不但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强行违法拒不给刑事申诉案书面答复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害群之马不但造假制造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不择手段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下面仅举二例: 1、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但泉山区法院档案室拒绝王培荣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的理由是必须在案件主审法官同意。 造假制造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主审法官不可能同意受害者王培荣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的。 2、泉山区法院刑庭孙磊明庭长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搞假审查,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疯狂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2021年7月27日下午,王培荣收到刑庭孙磊明电话(051683637733),孙雷明口头告诉我刑事申诉案复查结果。 王培荣通过12368等多种渠道,强烈要求泉山法院对我刑事申诉案必须依法做出书面答复,均遭到孙磊明拒绝。 三、【人间地狱徐州超级黑色恐怖】反党反政府反人民的三股腐败势力联手势不可挡 ——【徐州惊心动魄反腐扫黑除恶生死战屡战屡败纪实】徐州公检法害群之马与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三股腐败势力联手,置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于死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原庭长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一年后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和徐州公检法害群之马罄竹难书,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仅以举报材料《【人间地狱徐州篇】警匪一家,中国最黑暗的公安局长》二公函为例。 案例一:不但向法院出公函称:徐州市公安局不具有打假职责、警车管理属于公安内部事务,百姓无权通过法律监督,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而且在公函中将依法通过法律监督的百姓定罪:“借举报控告之名,对国家行政机关进行攻击。请人民法院对王培荣攻击行为严加制止”,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 尽管包括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设立技防部门把防盗门作为管理项目之一,徐州市公安部门不但拒绝查处事关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单元防盗门)非法生产和非法销售(明显涉嫌违法犯罪),而且非法生产和非法销售假冒劣质防盗门的非法个体户(营业执照已被工商局吊销),个人购买警车假冒警察,公开开着警车到处招摇撞骗。 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在向徐州公安部门举报上述销售防盗门个体户无果后,多次把徐州市公安局以行政不作为告上法院(民告官)。 面对庄严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徐州市公安局局长狗胆包天,不但向法院出公函称:徐州市公安局不具有打假职责、警车管理属于公安内部事务,百姓无权通过法律监督,而且在公函中将依法通过法律监督的百姓定罪:“借举报控告之名,对国家行政机关进行攻击。请人民法院对王培荣攻击行为严加制止”。 案例二:徐州市公安部门颠倒黑白办假案,狗胆包天出具公函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潘增奎因贩卖私盐3万多吨,在2003年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至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仍认定潘增奎构成刑事犯罪。潘增奎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被自诉人非法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政府的基层政权落在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手中,这帮黑恶势力无恶不作,激起公愤,不但被王培荣长期实名举报,而且被忍无可忍的3000户风华园居民联名签名举报。 潘增奎黑恶势力明目张胆多次大肆打砸抢(有录像为证),而且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打砸抢造成二万元经济损失,明显涉嫌刑事犯罪。潘增奎黑恶势力第一次大肆打砸抢,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举报,时任徐州市委秘书长夏文达派人送来一千六百元维修费。潘增奎黑恶势力第二次大肆打砸抢,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不但送来八千元赔偿款,还送二部新电话机(潘增奎黑恶势力破门而入,抢走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二部电话机)。潘增奎黑恶势力前二次打砸抢,徐州市党政部门领导用公款为潘增奎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潘增奎黑恶势力第三次大肆打砸抢,王培荣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徐州市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大肆打砸抢违法犯罪,但徐州市公安部门颠倒黑白办假案,狗胆包天出具公函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忍无可忍的王培荣将徐州市公安局告上法院。详情请看:《【人间地狱徐州篇】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原庭长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黑幕:不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使其逍遥法外,而且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疯狂镇压举报人王培荣 ——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一年后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宋遥任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期间劣迹斑斑,王培荣仅举一例揭露宋遥故意弄虚作假办假案,明目张胆偷梁换柱,狗胆包天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二、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一):2011年8月26日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指控其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八篇举报材料目录及简介 第一篇(篇幅A4纸26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四篇媒体报道记录长达十多年决战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暴露出徐州极其黑暗政治生态 说明:被官媒誉为江苏网络反腐第一人王培荣,2002—2005年媒体关于王培荣民告官等报道百篇,2006年—2009年媒体关于王培荣反腐败揭黑报道超过百篇。这里仅用四篇媒体报道揭露徐州极其黑暗政治生态:徐州官场不择手段将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江苏网络反腐第一人)王培荣置于死地 第二篇(篇幅A4纸85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原庭长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黑幕:不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使其逍遥法外,而且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疯狂镇压举报人王培荣 ——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一年后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宋遥任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期间劣迹斑斑,王培荣仅举一例揭露宋遥故意弄虚作假办假案,明目张胆偷梁换柱,狗胆包天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目 录 一、揭露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背景黑幕 二、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一):2011年8月26日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指控其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三、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二):2011年11月2日起诉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指控其纵容包庇潘增奎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用非法剥夺法律明文规定的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非法把持基层政权 四、宋遥疯狂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五、宋遥任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期间劣迹斑斑,王培荣举一例揭露宋遥故意弄虚作假办假案,明目张胆偷梁换柱,狗胆包天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一、揭露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背景黑幕 1、2011年8月,时任徐州市泉山法院立案庭庭长的宋遥,当面要求王培荣接受所谓的案件调解,王培荣以徐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不作为不能调解为由拒绝调解,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虽然宋遥因王培荣要求,出示收王培荣完整起诉徐州市公安局起诉材料的收条),但宋遥压案不办,使得起诉对潘增奎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直到2022年3月20日至今没有进入法律途径。 2、宋遥对王培荣指控风华园黑恶势力及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了如指掌,尤其是2011年11月,王培荣起诉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指控其纵容包庇潘增奎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用非法剥夺法律明文规定的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非法把持基层政权。但该案也遭到宋遥压案不立,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使其逍遥法外。 3、2011年8月,宋遥任徐州市泉山法院刑庭庭长。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写明自诉人在2012年10月18日到泉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泉山区法院立案庭接到诉讼状的当天立案,甚至刑事审判庭当天组成进行审判的合议庭,由庭长宋遥任审判长。 宋遥上午11点当天打电话要王培荣当天下午到法院拿《刑事自诉状》。 王培荣问曾任立案庭庭长的宋遥:法律规定必须受理的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二个行政诉讼案(因查风华园黑恶势力过程中弄虚作假而引起的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要求撤销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字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案和因泉山区民政局在查风华园黑恶势力操纵居委会非法选举过程中弄虚作假而引起的王培荣起诉要求撤销徐州市泉山区政府[2011]徐泉行复第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案),在你当立案庭长期间提交了诉讼材料,一年多过去了,为什么至今不给立案?而自诉人诉王培荣的自诉案,不但当天立案,当天组成合议庭,竟当天要被诉讼人到法院拿《刑事自诉状》。宋遥答复:法院接省领导指令,我们是具体办事的,没法解释。王培荣提出要求复印诉讼人提交法院的全部诉讼证据,宋遥答复明天来拿全部证据复印件。 在刑事自诉状一审期间,王培荣将宋遥任立案庭庭长时提交泉山区法院的二个行政诉讼案的《行政诉状》,作为附件再次提交一审主审法官宋遥。 4、在2012年10月19日,王培荣拿到全部证据复印件,立即将一份证据复印件(在立案前2天的2012年10月16日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公函)向社会公开。 因公安公函《情况说明》明显暴露出徐州公检法办假案成风的极度腐败现象,引起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和泉山区法院极度恐慌,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和泉山区法院强令要求王培荣交出复印件,遭王培荣拒绝。 情况说明 2012年10月16日上午,泉山分局翟山派出所民警尹建峥、李伟民前往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查阅潘增奎“有无贩卖私盐的行为或者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侦办”的有关材料。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查阅档案室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1993年至1999年,潘增奎任徐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期间,擅自从山东潍坊地区调进私盐3万余吨到徐州地区销售”。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25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2003年10月2日将潘增奎取保候审,2003年11月24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经联系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原办案人员,称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期。对此,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既不愿出具证明,也不同意复印卷宗材料。 特此证明。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章) 2012年10月16日
5、公安公函《情况说明》暴露出徐州公检法办假案成风的极度腐败现象: (1)王培荣从主审法官复印到公安公函《情况说明》不是起诉方提交法院的证据,该公函出于本诽谤罪自诉案还没有立案前,说明贪官李荣启动用公安整王培荣黑材料,公安公函已到泉山法院主审法官手中,十分明显是事先有预谋的迫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事件。 (2)知情人告诉王培荣,诉讼王培荣的《刑事自诉状》原有五人,由时任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潘增奎为第一原告起诉王培荣诽谤。因泉山区翟山派出所办案警察不愿作假,如实向泉山区法院出具公函《情况说明》,证明王培荣揭露潘增奎违法犯罪的真实性。潘增奎借刀杀人失败,被迫退出起诉王培荣。 (3)公安公函《情况说明》称:潘增奎因贩卖私盐3万多吨,在2003年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至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仍认定潘增奎构成刑事犯罪。潘增奎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被自诉人非法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政府的基层政权落在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手中,这帮黑恶势力无恶不作,激起公愤,不但被王培荣长期实名举报,而且被忍无可忍的3000户风华园居民联名签名举报。 公安公函《情况说明》证实了王培荣长达10年举报的真实性,被3000多户风华园业主联名举报的黑恶势力(自诉人)非法强行掩盖王培荣揭露的真相,用剥夺3000多户风华园居民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的手段,非法操纵潘增奎成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成为风华园多次打砸抢等刑事犯罪的黑恶势力新主犯。 6、这起中国最大非法贩卖私盐案的罪犯,包括主犯潘增奎在内全部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官场腐败十分严重的写证: (1)所谓超过追诉期是假的: 刑法第87条规定最短的追诉期是五年,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公安公函称99年还在贩卖私盐,03年9月25日检察院立案,明明白白在五年追诉期内;事实上,一直到案发的03年,潘增奎还在贩卖私盐,不存在超过追诉期问题。 (2)所谓玩忽职守罪是为潘增奎开脱罪责 潘增奎贩卖私盐检察院是以非法经营罪立案的,而且潘增奎以工业盐假冒食用盐,应该用更严厉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潘增奎职责,不知为什么公安的公函称以玩忽职守罪立案 (3)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4)被非法操纵成风华园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潘增奎,纠集敌视党和政府的刑满释放的,潘增奎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至今逍遥法外。 徐州市检察院必须顶住压力,重新启动该案,维护法律权威,给党和政府及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潘增奎逍遥法外的真相,徐州检察院是咋样被摆平的? 宋遥任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期间劣迹斑斑,王培荣举一例揭露宋遥故意弄虚作假办假案,明目张胆偷梁换柱,狗胆包天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媒体报道:风华园小区的开发商是徐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1999年6月8日,该中心与“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签订了单元防盗门的《加工定做合同》。根据合同规定,风华园小区的单元防盗门应该采用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圣鹰”牌防盗门。 让风华园小区居民无法接受的是,这批不防盗的防盗门是所有居民交了高价才“买”到的。根据《加工定做合同》,风华园每个单元防盗门的价格为3500元。而实际上,徐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向每家住户收取了此项费用500元。小区一期工程60多幢住宅楼每单元至少有12户,最多的有28户。也就是说,户数最多的单元里,居民们为一个防盗门缴了14000元! 更让居民们想不到的是,经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证实,早在1998年12月1日,“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就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而小区内200多个所谓“SY1010楼宇电控防盗门”,竟是不法商人在徐州某矿区租用场地非法生产的假冒南京“圣鹰”牌防盗门的劣质“三无”产品!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办刑事案中狗胆包天,故意弄虚作假办假案,故意用明显的伪证,不择手段为个人购买警车的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一)宋遥故意弄虚作假办假案,明目张胆偷梁换柱,狗胆包天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严重枉法裁判,明显涉嫌刑事犯罪 仅拿制假、售假一项来说,犯罪嫌疑人闫家训无营业执照,仅在风华园工程非法生产、经销(涉及金额150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十分明显,刑法明文规定假冒伪劣产品是以销售金额追究刑事责任的,但作为主审法官(时任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的宋遥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但宋遥偷梁换柱,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偷换成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前的原材料金额,,这是宋遥不择手段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之一。 举个例子:犯罪嫌疑人私自用酒精和水勾兑假冒的茅台酒出售,销售金额100万元,犯罪嫌疑人购买原材料酒精和水只用100元,宋遥就是判决以100元作为犯罪金额追究其刑事责任。更不能以勾兑假冒的茅台酒的酒精是合格的食用酒精,只以原材料水的价格1元追究刑事责任。 据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4)泉刑初字第166号记载,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泉检诉字(2004)1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闫家训、孙敦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04年6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退一万步,即使按判决书112个风华园单元防盗门为假冒伪劣产品计算,按判决书上每个防盗门3500元的合同价计算,销售金额39万2千元。闫家训犯罪金额必须是39万2千元。 一百五十多万元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宋遥偷梁换柱,法院判决书只认定13万多元。法院判决书把劣质单元防盗门整体商品做了分解,毫无根据地认为劣质单元防盗门的部分有是劣质。更为荒唐的,法院判决书对所谓的单元防盗门的劣质部分是按进货原材料价格来认定犯罪金额。 由于无耻之徒宋遥不择手段为闫家训开脱罪责,罪犯只被判一年六个月。 2004年9月13日泉山法院的《刑事判决书》(2004)泉刑初字第166号,判处闫家训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期徒刑1年六 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2004年11月3日徐州市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徐刑二终字第109号维持原判。 (二)犯罪嫌疑人闫家训的身份问题:故意用子虚乌有的单位法人取代制假售假的个体户闫家训,法人只需承担领导责任,使得承担刑事责任大大减轻 徐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非法收取闫家训每年一万五千管理费(黑钱)后,不但可以无照经营,个人购买警车,而且闫家训想要什么身份,徐州市公安局就能给闫家训得到什么身份,从闫家训诉王培荣名誉权案判决书可以看到闫家训有二个身份,徐州市云龙保安公司副经理,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干部。 事实真相是:闫家训是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非法个体户。但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4)泉刑初字第166号称,闫家训的身份是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安全设施经营部经理,而该经营部早在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而且,闫家训实施刑事犯罪时间在1999年6月,经营部早已不存在,哪来的经理?这一点,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主审法官宋遥明知故犯,这是宋遥不择手段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之二。 第三篇(篇幅A4纸55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警匪一家,中国最黑暗的徐州市公安局长,狗胆包天不但向法院出公函称:徐州市公安局不具有打假职责、警车管理属于公安内部事务,百姓无权通过法律监督,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而且在公函中把依法通过法律监督的百姓定罪:“借举报控告之名,对国家行政机关进行攻击。请人民法院对王培荣攻击行为严加制止”,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 ——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与徐州风华园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生死较量举例,再次起底徐州风华园中国最牛黑恶势力 第四篇(篇幅A4纸30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近期引爆网络的徐州被狗链套住脖子的八孩母亲事件,只是暴露出徐州黑暗的冰山一角。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深度揭露造成徐州生灵涂炭根源】根深蒂固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以官场超级黑社会为保护伞的基层黑恶势力及充当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的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 再次举报揭露江苏省委原常委、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为帮主的官场超级黑社会和薛长玲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造假制造并强行掩盖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充当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的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 第五篇(篇幅A4纸18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等纵容、包庇国企经营者肆意侵吞十多亿国有资产 一、举报造成约十亿国有资产流失的徐州天能集团腐败案 二、举报造成数亿国有资产流失的徐州恩华药业集团的强盗式改制腐败案 ——上市企业改制黑幕:数亿国有资产被企业领导不花一分钱巧取豪夺,政府竟还再送数百万 三、举报泰山嘉园成了徐州市委上百官员群体疯狂贪腐超二亿铁证:名为福利房实为商品房,商品房白菜价十分明显的受贿,有权想买多少都能买到 第六篇(篇幅A4纸24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起底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官场超级黑社会 【人间地狱徐州篇:起底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之一)】 起底由被举报的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帮主徐鸣(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原副省长、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 ——超级黑社会原形毕露,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长达十年,江苏已到了反不动腐败的程度 【人间地狱徐州篇:起底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之二)】 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江苏省纪委追查的贪官徐州市委原副书记李荣启对举报人杀人灭口和栽赃陷害惯用手段屡屡得逞 第七篇(篇幅A4纸16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薛长玲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变相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奖称号 ——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已向江苏省政府提交申请,要求公开省文明奖评审信息 第八篇(篇幅A4纸18页) 【深度揭露人间地狱徐州之根源】 目录 1、徐州成腐败铁桶! 2、同是腐败副市长,相同的罪行,杭州“许三多”被处死,而徐州“李三多”买官升市委副书记 3、六组系列举报材料,揭开徐鸣为帮主的官场超级黑社会和薛长玲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徐鸣为帮主的官场超级黑社会和薛长玲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冰山一角 4、花玉喜:从王培荣现象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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