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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美国奥罗拉7月23日电记者手记:美国“暴力”性格的悲剧
新华社记者柳丝
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小城奥罗拉的72小时,像是过了数周,每天的情绪都极度饱和。在枪击案现场外,看到了流血受伤、惊魂未定;在嫌犯公寓楼下,看到了全副武装、荷枪实弹;在法庭里,看到了漫不经心、木讷漠然。目睹了危险,饱尝了悲伤,流过了泪水。
23日上午,看着面无表情、平静地坐在法庭中的嫌犯,竟然心中生不起恨来,反而扼腕遗憾。詹姆斯·霍姆斯,一个朝气蓬勃的博士生,正处于人生最灿烂的时刻,却在一瞬间就带走了一个个本该灿烂的生命。
就像在法庭上旁听的52岁的约翰·沃格特对记者说的那样,“我原以为在法庭上会看见一个凶残的怪物,但其实他(嫌犯)并不像想象的那样。”
对于无辜受害者和霍姆斯来说,这起凶案都是一个悲剧。是什么酿成的悲剧?是美国社会文化中充斥的暴力?是“禁枪”的难以实现?是心理道德教育的缺失?抑或这些都还只是表面。或许我们应该去挖寻这些社会顽疾的源头。
美利坚合众国,从建国之初,个人主义、力量至上就印在了它的骨子里。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对于枪支自由的保护,无疑也是首肯了使用暴力、必要牺牲的合法性。
美国文化中的暴力美学,一步步在其国家性格的影响下形成。军队、黑帮、以暴制暴的警察、甚至是超级英雄,都成为百年好莱坞电影电视流行的主题。从荧屏中找到灵感的枪战和打斗游戏,也继承了其无孔不入的暴力元素。
同时,还没有形成稳定价值观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这些暴力环境的影响,从而形成好斗的人格。美国广播公司一项针对1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研究显示,受访者中有超过五分之一的人承认自己是从电视上“学会了”如何犯罪。如果人格与文化如此恶性往复,互相推波助澜,那我们只能去叹息生命流逝。美国“暴力”性格的悲剧,恐怕就在于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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