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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办理情况曾上报中央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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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5: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羊城晚报


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办理情况曾上报中央领导1

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办理情况曾上报中央领导1

踏进朱令的家,会让人感到时空在20年里凝滞了,陈设简陋,墙壁斑驳。昏暗的光线中,一切还像是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

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办理情况曾上报中央领导2

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办理情况曾上报中央领导2

北京市公安局对朱令亲属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不予公开信息的回复

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办理情况曾上报中央领导3

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办理情况曾上报中央领导3

朱令的父亲吴承之

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黄洋遭投毒被害身亡案已有初步结论。19年前,相似惨剧也发生在清华大学女生朱令身上。如今朱令全身瘫痪、100%伤残、双目近乎失明、大脑迟钝,如果不是当年的铊中毒事件,她也许将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

多年来,朱令案件的重重疑点一直未被完全揭开。警方已认定此案系投毒,但究竟是谁投的毒?案件最终又为何不了了之?朱令的大学室友孙维,作为本案唯一嫌疑人,曾在2005年发布声明自称清白,更令本案扑朔迷离。

近日,朱令的父母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最大的心愿就是早日公开案件信息。

A.

三大悬疑


1995年底,朱令的室友孙维被警方列为本案唯一犯罪嫌疑人。1997年4月2日,孙维被北京警方带走讯问,持续8小时后由家人领回。1998年8月26日,警方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孙维和朱令中毒案有关。2007年,公安部办公厅在给政协委员的复函中称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早在1998年已办结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但朱令父母却称公安机关从未告知此案已结,他们一直在等待调查结果。

A.01. 为何两年后突审孙维

1995年4月底,朱令被确定为二次中毒,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同年夏秋时分,警方曾到朱令父亲所在的单位调查过朱令父亲和孙维父亲的关系,并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也曾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到了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却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侦查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中。此后再无下文。直到1997年4月2日,警方突然对孙维进行了一次突击审讯。

这一过程在孙维发表的声明里也有所体现。孙维称:“事后由于朱令家人一直广泛地向大家讲述,我们也就听到一些以前不了解的事情:1997年3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朱令中毒两年多公安机关一直没什么动静却突然在1997年4月2日对我进行突击讯问。”

朱令的父亲吴承之对孙维的这些言论出疑问:“我们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上书’的具体时间,孙维是如何得知的?这让我觉得她的‘背景’非同一般。”外界传闻,孙维家世显赫,有亲属曾担任北京市领导职位。吴承之认为,孙维未被进一步调查是得益于其家庭关系。

A.02. 为何案件戛然案结

1998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约见朱令的家属,确认朱令中毒的事实。之后,警方再没有就此案传出新消息。但2007年9月17日公安部办公厅却称案件已于1998年8月结办。

孙维在声明中称:“1998年8月,警方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但当年一直帮助朱令的中学同学贝志城却认为,警方从无解除嫌疑这一说。他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官方理由只是证据不足。吴承之则向记者回忆,1997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退休民警王补曾专门找到他们,透露作案者应具备的几个条件: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并能偷偷投毒;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懂得铊盐的毒性、毒理;可接触到铊盐;有作案动机;有异常表现。王补的这番话更加深了吴承之对孙维的怀疑。

负责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民警李树森2006年曾向记者表示:“这件事的调查工作中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机关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截至本文发稿时止,羊城晚报记者未能再联系到李树森。

A.03. 为何信息公开无下文


吴承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虽然这些年不断在追问,但公安部门的回复一直都是“正在调查中”。公安部办公厅在对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的复函里这样写道:“1997年10月23日,时任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强卫同志组织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会议认为,此案关系社会稳定,需妥善处理。1998年1月,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中央领导同志,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经强卫同志批准,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  ”对此朱令父亲表示诧异,时至今日,公安机关并未告知朱家此案已结。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朱令家人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案侦破过程和结果的申请。5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由,对此申请发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此后北京市政府正式进行复议,决定撤销北京市公安局的不予公开的决定。

2009年,朱令家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再次到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公开案件信息,同时了解案件侦破进展,接待人员表示需请示领导再给答复。随后又是几年过去了,仍是没有下文。

日前,朱令家人已与律师取得联系,他们将再次提交信息公开的申请,若没有回复,通过法律渠道再投诉后仍然无果,就可以起诉了。朱令父亲称,他们并不愿放弃:“我无法了解不予公开的原因,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争取案件侦破和结果的信息公开,是我们现在最大的心愿。”

B.

记者调查


朱令当年在清华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多年来一直默默关心朱令,王一风便是其中之一,他在微博开设了账号,专门发布和朱令相关的信息。虽然已过去近20年,但王一风依然记得当年清华大学化学实验室的人员及其管理情况,并认为孙维是唯一能既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

B.01. 谁才懂得用“铊”下毒?


孙维曾在2005年的声明里指出,自己并非唯一能够解除到铊的学生,称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放在桌上的,还称清华化学系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且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对此,王一风回忆称当年一共有七个人可以接触到“铊”,分别是两名教师(李隆弟和童爱军)、三名女研究生(87级女生陈某、88级女生赵某、89级女生朱某)和两名本科学生。其中一个为90级男生吴某,另一个就是孙维,“女研究生住在别的楼。只有孙维可以近距离接触朱令的日常用品。”

孙维在声明里提到她哥哥借了一部摄像机在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并拿走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然后又送回原处,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这显示实验室对有毒试剂的管理并不严格。

但王一风认为,孙维哥哥的举动恰好说明,不懂铊毒性的人不会用其下毒,“如果是一个非化学系人员要去偷有毒物品的话,他会拿什么?当然是普遍知晓的毒药,比如氰化钾等,但必须在实验室里找一阵子。为了盗窃迅速,估计会像孙维的哥哥一样拿一瓶有骷髅标记的药品。这个瓶子是铊的可能性有多少?基本为零。化学系那么多有毒物品,为啥就拿‘铊’?因为铊盐无色无味,下毒不容易被发现。拿的人对铊盐的理化毒性非常了解。”朱令班上的副班长也表示:“关于‘铊’,很多化学专业的人恐怕都不是很熟悉。现代化学里的分支又多又细,很多药品如果不是课程或科研所需,根本不可能了解其性质甚至分子式。”

B.02. “铊”当年并非“剧毒品”


孙维称在把她哥哥的录像放给校党办看后的第二天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她表示清华大学并不愿意承担责任,当时的一位校党委领导曾对孙维及其家人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王一风则对记者表示:“上万种化合物都可能用来害人,化学系的药品管理不可能每种都按剧毒药品管理。‘铊’在当时也不是按剧毒药品管制的,所以清华在化学品管理上是没有责任的,当然可以更严格,但是清华没有做错。”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了走访了清华大学的化学楼,发现两个入口处都有门卫严格执勤,只允许化学系的学生和外系借用实验室的同学进入。化学系几名本科学生告诉记者,这种管理措施并非一时之举。一名同学告诉记者:“自1995年之后学校就是这样管理的,重点药品会专门保管。一般来说实验室里一般不放药品,老师会从药品库里配好药品拿

出来。”而对于需要经常接触各种药品的化学系研究生来说,自我操守显得更为重要,“无论中国还是外国的化学实验室,基本所有的试剂都会有毒,浓度大的都会致命,尤其是从事有机化学研究的,很常见的东西拿出来都是有害的甚至致命的。新生在进化学系之前都进行过实验室安全培训,都是有一定安全准则的。”一名刚做完实验的化学系研究生说道。

B.03. “发帖纲要”起波澜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直指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集体行动,公开了孙维在发表声明前发给好友的“发帖纲要”,指导如何配合回帖。之后,又有孙维与同学的部分通信记录被曝光,如孙维希望别人帮助她查阅文献证明朱令是一次中毒等等。后经贝志城证实,这些通信记录是由匿名黑客攻入孙维同学信箱所截获的。

王一风称,他曾在清华校友网内部讨论时,多次要求“回帖纲要”涉及的几位同学证实或澄清这个“纲要”,但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答。孙维让好友不要理会王一风的邮件同样被曝光,王一风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这些邮件是真的。‘回帖纲要’也是真的。之后他们没有再在清华校友网上和其他任何同学联系。涉事同学之间很多已经不相往来了。”

王一风还向羊城晚报记者提供了一个细节:清华大学1994年9月开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都模煳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当时未查出原因,后来慢慢好转;隔了一段时间,又同样发作一次;这回引起了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到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做检查,但专业眼科医生仍然没有查明任何原因。王一风认为,之前的视力变化,现在分析起来很可能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

C. 朱令现状

生活无法自理全靠父母照料


1973年11月24日,朱令出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有一个比她大四五岁的姐姐吴今(北京大学生物系学生,1989年在野三坡春游时意外身故)。朱令从小学习钢琴,15岁开始学习古琴。1992年,她考取清华大学化学系,多才多艺的她,既是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主力队员,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

踏进朱令的家,会让人感到时空在20年里凝滞了,陈设简陋,墙壁斑驳。昏暗的光线中,一切还像是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如今已39岁的她,生活起居全靠父母,老人把大多数时间都用在照顾朱令和追查真凶这两件事上。

一说起女儿每天的生活,吴承之才少有地活跃起来:“每天令令醒了我们就起床,扶她起来,第一件事是给她清理气管:雾化、清痰、洗肺,然后注入胰岛素,再一勺勺喂早餐。”康复锻炼也是朱令每天的必修课。屈膝半蹲动作单靠她一己之力无法完成,年届七旬的父母便合力帮忙,父亲站在前边,和轮椅上的女儿顶住膝盖,母亲朱明新则在后边紧紧托住女儿的腰,防止她受伤。朱令父亲感叹道:“不锻炼不行啊,前年住院回来小腿瘦得像根棍子。”

朱令几乎每年都要住院,少则半个月,长则半年。2011年的一场感冒,让她在重症监护室住了10个月,花费60多万元,“不生病还好,一生病花钱就多了。”那场感冒引发了肺部感染使用了呼吸机,以致她至今只能吃流食。

2004年,朱明新在家里摔倒,颅脑血管破了三根,头盖骨敲开补了一块钛合金。说起这件事,吴承之却觉得很幸运:“医院的医生都很熟悉令令,一看是她妈妈,主任医师马上从家里赶来,我们钱还没交,大夫已经在做开颅手术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这真的是托了令令的福!”

两位老人的乐观坚强让人动容,在他们眼里,“令令能做60个屈膝半蹲了”、“令令今天左右踢腿做得更好了”……女儿每一点进步都显得无比珍贵。

在父母的照料下,朱令安然度过了这些年。但谈到将来,两位老人仍有忧虑:“我们现在开始注意自己的饮食,希望尽量能活得久一点,要是我们不在了,朱令该怎么办?”

1994年11月24日,朱令因不明原因发病,四肢疼痛,病因无法确诊,之后病情好转出院。1995年3月9日,朱令再次因不明原因发病,前往北京市协和医院就医。3月15日,朱令症状加重,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学生贝志城将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发出求救电子邮件,回信大多认为朱令是铊中毒。但协和医院无法做相关检测。4月20日,朱令父母找到可以做铊中毒检测的陈震阳教授,后者即出具了检测报告,认为朱令为两次铊中毒,并判定是有人投毒,同时建议服用普鲁士蓝解毒。然而此时,朱令的神经系统已受到严重损伤。

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向清华大学保卫科报案。但保卫科却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朱令室友,要她们保护好证据。4月28日到5月7日,朱令宿舍发生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此后,朱令案未见进展。

1997年4月2日,警方突然传讯孙维,在对其进行8小时问讯后,孙维被家人带回家。此后,警方再没有找过孙维。

2005年12月30日,孙维在网上发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自称清白,有同学用真名或化名回贴支持。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网上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公开了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前发给好友的“发帖纲要”,指导如何配合回帖。

朱令案

是否已过追诉期?

律师称一定条件下对罪犯的追诉并无时间限制


朱令中毒案已过去19年,是否已经过了案件的追诉期?朱令的律师就此表示:我国刑事诉讼的最长追诉期限为20年,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并且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同样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同时还规定,即使过了追诉期,如果有关机关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诉。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罪犯的追诉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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