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襄阳晚报肖梦阳
行恶男子均获刑 过马路时差点被车撞着,开车男子不道歉不说,还冲着她大吼大叫,一时气急的兰兰(化名)还嘴骂了几句,没想到却因此引来一场噩梦…… 少女的脸被打肿 “兰兰,你今天咋没去你姐夫的工地上看烟摊啊?”去年8月4日9时许,王女士来到表妹兰兰的住处。“我有点儿不舒服。”听了表姐的询问,兰兰小声啜泣起来。“出啥事了?”看见兰兰脸上红肿的巴掌印,王女士顿感不妙。 在她的再三追问下,兰兰才道出了实情。 一听表妹受了欺负,王女士赶紧给丈夫打电话说明情况,然后带着兰兰于当日11时许到公安机关报案。3天后,鞠某、张某等人被抓获归案。 争几句嘴惹来大祸 原来,去年8月4日3时许,赶着与网友见面的兰兰,在前进路与新华路交叉处过马路时差点撞上了一辆红色奥迪轿车。“你没长眼睛,要死啊!”开车男子探出头对兰兰怒吼道。差点撞人还敢骂人,兰兰忍不住回嘴与开车男子争了几句。“好,你给老子等着。”开车男子撂下一句狠话,开车扬长而去。 兰兰没有理会,径直走到新华游乐园会网友。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开车男子带着4名男子气势汹汹地站在她和2名网友的面前,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对他们拳打脚踢。“都给我上车。”打完觉得还不过瘾,开车男子又把兰兰和2名网友拉至鱼梁洲江边。“衣服都脱了,站到河里去。”不愿照做的兰兰和网友顿时又被劈头盖脸打了一顿。兰兰等3人只好照做。 半个多小时后,兰兰等人才被开车男子叫上岸。之后,开车男子将帮手和兰兰的2名网友分别送走,只留下兰兰一人在车上,又将车开到了鱼梁洲的一片小树林。车一停,开车男子凶相毕露,恐惧不已的兰兰面对朝自己身上扑过来的男子完全不敢反抗。完事后,见兰兰(当时年仅17岁)如此“顺从”,开车男子还给了她50元钱,让她打车回家,并留下自己的姓名与电话。兰兰得知,开车男子姓鞠,时年35岁。 二审判决数罪并罚 樊城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鞠某等人以拘押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鞠某伙同他人对兰兰实施非法拘禁后,兰兰已经产生被人身限制的心理恐惧,鞠某又趁深夜无人之机,独自一人将兰兰带到偏僻的鱼梁洲树林内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今年9月5日,樊城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鞠某有期徒刑4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另外,鞠某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被十堰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2年4月12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3年12月16日)。法院遂判决,撤销鞠某的假释,与其犯盗窃罪没有执行完的刑期一年八个月零五日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鞠某请来的张某、吕某等人也因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 鞠某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昨日,记者获悉,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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