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明(右一)等4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
原标题:富商9年杀8人被执行死刑
晨报讯 北京富商夏克明视人命如草芥,8年间伙同弟弟夏克志等4人连杀8人,其中包括帮他打拼事业的老情人。为保命,他在被判死刑后两次揭发检举,又将两个官员“拉下马”,但依然没有如愿。昨天,夏克明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将夏克明兄弟等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提及杀人原因,用夏克明的话说,都是对方知道了点事儿。
曾是一名机关干部
50岁的夏克明曾是一名机关干部,其妻是一所知名大学的老师,儿子留学海外。1988年,他因倒卖火车票被判有期徒刑3年。出狱后,夏克明憋着一口气想要成功,他开始涉足商海,经营外贸进出口生意,在与情人杜某的共同打拼下,成为千万富翁。1999年,夏克明和狱友刘某走私货物时被天津海关审查,并被监视居住。认为是刘某举报,同年12月,夏克明安排弟弟夏克志及狱友杨辉、陶纯等人,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后勒死并碎尸。
此后至2007年1月间,夏克明与弟弟等人视人命如草芥,先后又勒死了7人并将尸体焚烧或碎尸后抛至河北,其中包括朋友、生意伙伴、夏克明多年的情人杜某以及杜某的丈夫。最终因杜某夫妇的遇害,夏克明等人于2007年3月被抓。到案后,陶纯还揭发杨辉杀害妻子并伙同夏克志抛尸的事实。开庭时,夏克明提及自己的杀人原因时语气非常漠然,称“都是因为经济往来或对方知道了点儿事”。对于杀害杜某,夏克明称:“这些年间杀人的事她都知道,早晚会从她嘴里跑风。”
拉两名官员“落马”
由于夏克明的揭发检举,他被二审法院两次发回重审。2012年8月1日,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行贿罪判处夏克明死刑,其他3人也均获死刑,市高院后维持原判。2008年12月4日,夏克明和其弟夏克志以及杨辉、陶纯一审均被判处死刑。被判死刑后,夏克明为自己也为弟弟保命开始连续揭发检举,先后拉两名官员“落马”,其中一起就是1999年被天津海关审查时,向时任天津海关调查局稽查处副处长、海关稽查能手胡丛华行贿的事实。胡丛华后因受贿136万元获刑8年。此外,夏克明在获知自己因涉嫌信用证诈骗被立案侦查后,为逃避法律制裁,还先后给予市公安局汪某名士牌手表一块、红木家具三件及现金10万元,总计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