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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获释后漂尸鱼塘现伤痕 警方:眼皮和嘴唇被鱼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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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5 04: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东方早报
李昌秀到发现丈夫遗体的鱼塘坝子指认现场。早报记者王万春图
按有死者家属等人手印的控告书。早报记者王万春图
夏金文尸体照片显示多处伤痕
原标题:云南男子被拘获释后漂尸鱼塘
5月5日,38岁的男子夏文金涉嫌盗窃被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拘留,10日,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8日,但警方始终没有将此事通知到夏的家属。
5月14日,尚在行政拘留期的夏文金的遗体却被人发现漂浮在鱼塘,警方联系到家属称,“溺水死亡”。家属看到夏文金的头部、脖颈、胸部、腿部等出现伤痕,质疑为何会出现伤痕,警方解释称:“眼睛和嘴被鱼儿吃了。”
普洱市警方对早报记者说,5月13日晚曾带夏文金到医院体检,从医院出来后将夏释放了,等到第二天接到鱼塘老板报警电话,发现夏已溺水死亡。
由此,家属质疑,夏是被刑讯逼供后致死而遭抛尸。
妻女突然接到陌生来电
4月29日,李昌秀带着18岁的女儿夏凤巧到昆明走亲戚。临走时,她的丈夫夏文金还在普洱市思茅区曼窝村的出租屋里,床上还放着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那时我爸还身体健康。”夏凤巧说。
5月14日下午3时许,夏凤巧接到一个陌生来电询问,“你是不是夏凤巧?”
“你找她有什么事?我可以转达。”生怕骗子的夏凤巧并没有直接表明身份,但对方也没有说明事由,电话就没有再继续下去。当天晚上7时许,夏凤巧又接到一个同学的来电“听说你爸死了”。晚上9时许,夏凤巧感觉蹊跷,就回拨下午的陌生电话。但对方依然没有表明身份。“他说,‘你们在哪?你们来刑警队门口这’。”夏凤巧由于害怕又以在昆明为由拒绝了。对方在电话中声称,“你爸爸出了点事,希望你们尽快赶回去。”
夏凤巧和母亲并没把此事当真:“对方一没表明身份,二没说明事由,大晚上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和我妈当晚都不敢去。”
根据夏凤巧的通话记录,早报记者调查后得知,该电话号码就是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所长罗超的手机号码。
罗超在联系夏家母女的同时,14日晚上8时许,又联系到夏文金远在上海打工的一侄女夏富美,告知其夏文金死亡的消息,夏富美几经联系,将消息告知了夏文金的侄女婿张兴建。张兴建随即联系城北派出所,对方告知夏文金案由普洱市刑警大队接管。
5月15日上午9时许,张兴健和妻子夏富琴赶往刑警大队,警方以二人不是直系亲属为由未予接待。
此后,夏家母女确认消息后,也赶到了城北派出所。
关押时打架被半夜释放
李昌秀称,派出所只告诉她们,“人不是我们抓的,也不归我们管,我们只负责通知家属。”
在李昌秀的追问下,派出所副所长陶加良才承认了抓人的事实。对方告诉她,夏文金因涉嫌盗窃,被派出所拘留,但是在14日凌晨1时多放的人,中午接到有人报警后发现鱼塘里的遗体。
李昌秀说,为什么抓人时派出所不通知家属呢?警方称,拘留时没通知家属是因为夏供述和妻子已离婚,妻儿不在身边,故无法联系到家人。“我们一家人都住在一起,我老公知道我们的电话啊。”李昌秀哭诉道。
李昌秀称,面对夏文金遗体上的伤痕,她再度质问:“是不是你们把人打死扔在鱼塘里?”对方答复:“怎么可能?”接着,无论她怎么指责、追问,派出所均不作答。
派出所不仅没有让家属释疑,而且前后的说法不一让家属加深了猜测。
李昌秀称,派出所的人一会儿说抓了人才3天,一会儿又说五六天,一会儿又说8天,“我说到底几天?对方就不说话了。”
5月16日下午3时,李昌秀母女、夏文金的兄弟夏文勇等人,赶往普洱市刑警大队。
城北派出所教导员刀向荣向早报记者介绍了案情基本情况。刀向荣说,5月5日中午11时15分25秒,一男子报警称,他在思茅区医院门口抓到一个小偷,随即,派出所出警赶往现场,将夏文金抓获,据夏供述,他在医院住院部一楼偷盗装衣服的行李箱,后被带往派出所调查。5月10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9条,派出所决定对夏文金执行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刀向荣说,5月13日晚上11时许,派出所接到行拘所电话称,夏文金行为举止反常,在晚上8时许掐同监室其他人脖子、殴打他人。办案部门向上级领导反映后,认为夏文金不适合在行拘所关押,应停止执行关押,并在当晚将夏带往医院体检,体检显示夏文金正常,于次日凌晨释放,将其送回出租屋,交付给一个叫李新发的朋友。
“我们告诉夏文金停止执行拘留,他说他没家属,送到门口时他走下去的,他说他没钥匙进不去。”刀向荣说。对于记者追问,“在医院体检时,夏文金行动不便,为何到家能走下去?怎么走下去的?”刀向荣称,“当场送的民警不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刀向荣补充道,当晚送回家的夏文金没有任何异常,后来听李新发说,当晚他们喝酒喝到凌晨4时后夏独自出门。
“为什么在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在半夜释放?”对于早报记者这样的追问,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分管行拘所的刀副局长称,“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释放。”
“眼皮、嘴唇被鱼吃了”
发现夏文金遗体的鱼塘,位于夏出租屋后方步行约20多分钟的一个山洼里。
夏文金的家属称,他们来此打工租住,一家人从不知道鱼塘的存在。
鱼塘主人的弟弟陈得生一家四口就住在鱼塘边的坝子上看守鱼塘。陈得生告诉早报记者,鱼塘里面养了花鲢鱼、罗非鱼、草鱼、鲫鱼等,但都不大,还没到出售的季节。为了看守鱼塘,他们在坝子上圈养了1条藏獒,另外放养了3条土狗,一旦有人靠近鱼塘坝子时,这群狗就狂吠不止。
陈得生回忆,5月13日晚上,村里的狗在叫时,他们家的也一直叫,当晚10时许睡下的他,后来还出门看情况,结果没任何异常。第二天早上10时多,他的妻子看到水面上漂着个人,报警后,警方赶到封锁了现场,并进行打捞。
“只看到穿着裤子没有上衣,鞋子也没有,手臂是青紫色,像是刚打完架一样。”陈得生说,警察不让围观者靠近,他看得也不是很清晰。
5月15日下午5时许,夏文金的兄弟夏文勇、夏文华等人,赶到殡仪馆,发现夏文金的遗体头部、脖颈、肩胛、四肢等多处破裂出血,全身面部、手臂、胸部等多处大面积臃肿、青紫色,并赤裸着上身。
家属向警方质问伤痕时,刑警队技术室主任郑增福答复“被鱼儿吃的”。
但看守鱼塘的陈得生并不这么认为,“这完全是个笑话,鱼儿还小,怎么可能,再说我们养的鱼儿又不吃人。”
郑增福告诉早报记者,在打捞后看不出来伤痕如何形成,经法医对其尸检,发现鼻梁擦伤、嘴是裂伤、双手皮肤青紫、双膝擦伤。这是因为夏在行拘期间对同监室的人掐脖子,被劝架时受伤,嘴是反抗时撞墙所致,这些都不是致命的。
郑增福认为,面部皮肤薄软处的眼皮、嘴唇系被鱼儿吃了,死者系溺水死亡,“还有释放当晚在医院的体检报告也证明,死者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但神志清楚,颅内无明显出血,身体完好。”
5月25日,李昌秀一家曾请了照相的人,来到殡仪馆,偷拍了夏的遗体,当照片呈现给5月14日凌晨给夏文金做体检的医生时,该医生惊讶道:“当时不是这个样子,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没严重到这种程度。”
早报记者从夏文金体检的医院了解到,5月14日凌晨0时,城北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带着夏文金到医院检查,夏当时四肢抖动、没有力气、无法站稳,民警用轮椅推着、搀扶着夏文金,在检查时发现夏文金手指、四肢脸部、胸部青紫,皮肤破损,“这是心因性原因。”但CT、心电图、血压均正常,“他声音很低,问哪里疼,他用手指着头”。凌晨1时40分,民警用轮椅推着夏走出了医院。
朋友离奇消失疑点重重
令家属质疑的除了死者身上的伤痕外,还有“李新发”这个人,在警方口述中,他们将夏文金交给了一个叫李新发的朋友,而且李新发还说夏文金陪他喝酒后,凌晨4时出了门。
但是5月15日,李新发突然从租住的地方带着东西搬走了,杳无音讯,而14日时,李新发还在租房处。
夏文金租住的房子是一个群居了一群打工者的院落,住满了来自各地的建筑工地上的打工者,早报记者走访这里时,几乎人人都称,之前没见到夏文金,知道时夏文金已经死亡了。
据房东张家彬称,事发后警察寻找李新发的身份证复印件时叫她过去录口供。她介绍称,4月12日,李新发搬来,当时并没有索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后来其他住户反映,李经常半夜不睡觉开大音乐的声音,邻居们意见颇大,事发后她让李搬走,“我不要房租了,让他走。”
张家彬提供的资料显示,李是云南普洱市墨江县坝溜乡寨村村委会荒田村民小组的人。后记者联系到坝溜乡和该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据称李新发本人35岁左右还未结婚,神智有些问题,“有点憨包。”
女儿夏凤巧称,他父亲跟此人不熟,也不可能是朋友,才搬来没多久,都不怎么认识,“警察说送回家了,我们回家时看到我爸的一包烟和打火机还是在床上就那样放着,所以不可能回家。”
对于李新发的突然“消失”,夏凤巧还曾要警方追查李新发。“但警方却说,想帮我们找,就能找到,不想帮找,就找不到。”
对于警方在决定行政拘留、释放时,有无相关程序和要求出示时,普洱市警方答复早报记者称,一切手续都有,只是这些程序,需要在庭审中出示,对其他人因相关法规而不能出示。事发后,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也已介入,调查情况跟警方的一致,据段姓检察官称,“不存在警方刑逼”。
城北派出所教导员刀向荣还补充说,夏文金是个惯偷,“2013年11月11日,这人也因为盗窃被拘留,当时喊肚子疼,我们也带去医院做检查。”
目前,夏文金的遗体依然停放在殡仪馆。警方称,家属可以申请提起除公安外的任何一家鉴定机构进行尸检。
早报记者王万春发自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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