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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
这两天,相差11岁的锋菲恋,关注度极高。近日,鄞州人民法院,也接到了一起“姐弟恋”的案子。不过既然起诉到了法院,当然就没那么甜蜜了。
四十出头的蒋女士,要与三十岁的老公阿俊(化名)离婚。两人是去年年初登记的,相差十岁,既然起初能不顾世俗走到一起,为什么时隔仅一年半就要分手?
原来,两人最初走到一起的动机就不单纯。蒋女士是宁波人,一直单身。去年年初,在一次聚会中,朋友说要给她介绍一单生意,无任何付出就可以稳赚5万块,问她是否感兴趣。
“有这样的好事?”蒋女士半信半疑。
“我有一个远亲叫阿俊,他家农村房子要拆迁了,根据政策,结婚的比单身的可以分配更多的面积,可惜阿俊暂时没有意中人,所以想找个女的假结婚,等房子分到了,马上离婚。如果你愿意,阿俊会给你5万元的报酬。”朋友娓娓道来。
蒋女士有些心动,多问了句“他多大啊”。“好像比你小十岁吧,你问那么多干嘛,又不一起生活。”朋友继续劝说。她一听,有些道理,就决定接下这单“生意”。
很快,在朋友的介绍下,阿俊和蒋女士签订了一份《结婚协议》,协议约定:蒋女士跟阿俊领取结婚证后,阿俊给蒋女士5万元,婚后互不干涉,各自生活,等阿俊分配到房子,双方无条件离婚。
一纸协议在手,蒋女士就放心了,很快跟阿俊去领了证。领完证后,阿俊说今天没带那么多现金,改天把钱打到蒋女士的卡上。
可是一年多过去了,蒋女士一分钱也没拿到。打电话给阿俊,他总是以手头有点紧、在外地出差等各种理由搪塞。对于是否已经分配到房子,阿俊也一直说得含糊不清。
时间一久,蒋女士开始觉得有点不安了,心想钱拿不到也就算了,莫名其妙跟一个小十岁的男子结婚,以后万一遇到合适的人想成家,也解释不清楚。于是,她打电话给阿俊,要求尽快离婚,阿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后来干脆不接电话。
蒋女士也到阿俊的村里去找过他,却被告知阿俊经常不住在村里,还说他有赌博等恶习,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人了。再联系当初介绍的朋友,朋友只是一直说抱歉,称自己也联系不上他。
没办法,蒋女士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因为不知道阿俊的确切地址,法院需以公告方式向阿俊送达诉讼材料,要等较长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庭,蒋女士考虑后,决定先撤诉,待找到阿俊再重新起诉。
本报通讯员 尹璇 本报记者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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