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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获悉,为维护市场“三公”、加强市场诚信建设,中金所9月18日发布公告,对违反实际控制关系报告备案管理规定、未切实履行市场诚信义务的18组、146名客户给予通报批评、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中金所于2011年发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按照规定,实际使用、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使用、实际控制的,必须切实履行诚信义务,主动向期货公司和中金所予以申报,相关账户的合并持仓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度。
据介绍,近期,中金所在有关方面支持下,经全面仔细排查,发现杨祖贵(客户号01014502)、张能斌(客户号01161194)等18组、共计146名客户未履行实际控制关系的报备义务,违反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第四条的规定;部分客户还存在合并持仓超限情况,违反了交易所限仓规定。依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第九条的规定,中金所决定对上述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中存在合并持仓超限、不配合报备工作情形的13组客户采取限制开仓6个月的处罚措施,对另外5组未履行报备义务的客户采取限制开仓3个月的处罚措施。
“已将上述客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对其未来的交易行为重点监控,一旦发现可疑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中金所表示。
同时,中金所呼吁投资者切实履行实际控制账户报告与备案义务,诚信参与市场,合规、理性交易,并敦促期货公司会员加强客户管理,严格落实实际控制关系报备管理要求。中金所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来源: 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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