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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在乘搭的士时疑被偷拍,短片经《苹果日报》曝光後令城中哗然,亦引发各界关注车厢私隐问题。有新闻学者指出,《苹果日报》为博眼球侵犯他人隐私,更涉花钱买新闻,罔顾新闻操守,所作所为令人不齿。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现时未有证据调查艺人怀疑被偷拍事件,如果由事主投诉,或能确定涉事司机或营运商,公署也会展开调查。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强烈要求《苹果日报》向公众坦白承认「用钱诱使他人偷拍」这一真相,并公开偷拍者的身份和车牌,以协助私隐专员调查真相。
许志安太太郑秀文昨日首次公开回应事件,称原谅安仔,并表示将「一起正视各自的软弱,不放弃自己,不放弃对方,互相纠正,互相提点」。全港在关注事件最新动态,同时也对车厢私隐问题热议不断。
黄继儿:事主投诉即展开调查
私隐专员黄继儿强调,在车厢装摄影机拍摄,必须遵守《私隐条例》。现时虽未有证据调查艺人怀疑被偷拍事件,但如果事主投诉或能确定涉事司机或营运商,私隐专员公署将展开调查。若发现有人违反《私隐条例》,私隐专员会发出通知,要求纠正及防止违规,若相关人士再犯并被定罪,最高可判监两年、罚款五万元。
梁振英促交代「利诱偷拍」真相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网络呼吁公众深思事件折射的「传媒的出轨问题」,他认为,即使事件的主角是夫妇或正当的男女朋友,只要是艺人名人,的士司机偷拍的片或偷录的声带一样可以卖钱,一样会被曝光。「苹果日报公开地明码实价徵求爆相爆片,这是传媒的功能吗?记者协会对这种做法没有意见吗?这样拍这样登不犯法吗?大律师公会也没有意见吗?」他强烈要求《苹果日报》向公众坦白承认「用钱诱使他人偷拍」这一真相,并公开偷拍者的身份和车牌,以协助私隐专员调查真相。
学者:典型侵犯私隐 应受制裁
树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系系主任梁天伟形容这宗事件「显然是典型侵犯私隐的个案,应该受到制裁!」他强调,传媒管理层心知肚明「不可以买新闻」。梁天伟又说,计程车乘客有个人隐私,别人无权利用车厢内的隐私谋取不义之财,他希望私隐专员严肃跟进。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志祥形容《苹果日报》使用的是「下三流的手法」,今次事件犹如当年的「陈健康事件」再度上演,做法极不可取。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则批评《苹果日报》「向来不道德」,无视传媒社会责任,严重损害香港的核心价值。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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