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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出席「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落实与成就」研讨会时表示,近年社会上有人「有意或无意地」错误理解基本法,否定中央对本港的管治权,是意图「去中央化」,包括当年有人在政改讨论中提出「公民提名必不可少」,亦是对市民重大的误导。他亦回应有关非法「占中」的问题,强调对「违法达义」的说法必须直斥其非,否则社会的纷乱将无休无止。
研讨会由「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和「香港发展论坛」联合举办,昨日在湾仔会展中心举行,逾百人出席。梁振英及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香港岭南大学校长郑国汉、前中央政策组全职顾问王卓祺担任演讲嘉宾。
有人意图「去中央化」
梁振英在演讲时谈及近年关於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的讨论。曾担任基本法谘询委员会秘书长的梁振英指出,在基本法起草之时,基本法谘委会已对香港是否有剩余权力的问题作研究,并作报告指出,「香港回归在本质上是中国政府收回香港,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授权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治理香港,而并非香港将自身既有的权力上缴中央政府,保留剩余权力。」他说,这一说法很快被香港社会接受,在基本法起草期间及颁布後都再未被提及,但近年香港有人提出「换汤不换药」的概念,否定或质疑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是意图「去中央化」。
梁振英亦指出,近年社会上有人频频就基本法条文误导市民,例如在2014年政改讨论中,有人称中央「搬龙门」,将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改为「批准」。他说,这是明显的误导,因为自1990年基本法颁布以来,基本法附件一中一直都是明文规定「批准」二字;另外,有人提出「公民提名必不可少」,声称只有「公民提名」的行政长官选举才是「真普选」,但基本法45条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选产生」,故提出「公民提名」者是意图向其追随者隐瞒基本法的明确规定,「这是又一次的重大误导」。
强调基本法就是标准
梁振英表明,基本法颁布至今已经29年,任何人谈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落实问题时,基本法就是标准,「不能架空具体法律条文,不能只谈理念,更不能信口开河」。他认为,香港社会有必要全面深入及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基本法的具体规定,避免误解并化解误导。
在问答环节,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关心非法「占中」是否对香港法治造成冲击。梁振英回应表示,当年有人提出「公民抗命」是「违法达义」,至今仍有人这麽说,「对这种说法一定要直斥其非」。梁振英举例解释说,每个人心中有不同的「义」,如果有人认为无「公民提名」的行政长官选举是不义,就可以违法占领香港闹市79日,那麽同样有人可以认为现时的房屋问题不义,而去占领空置的住宅单位;又或者有人认为贫富差距不义,是否就能去劫富济贫?他强调,「『违法达义』的说法必须画上句号,否则社会的纷乱将无休无止。」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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