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鼓吹「民主自决」的「香港众志」,突把组织宗旨改为「推动香港的民主与进步价值」,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
2016年上半年,多个路线激进的新政治团体接连冒起:鼓吹「暴力」、「港独」的「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参加该年二月立法会新界东补选,被视为「政坛第三势力」;路线相近的「香港民族党」(民族党)三月宣布成立,狂言在社会各方面建立势力。紧接着的四月,由「学民思潮」等反国民教育及违法「占中」团体头目纠集而成的「香港众志」(众志)成立。与立场极端的「本民前」、「民族党」不同,「众志」的成立显得充满计算:精心设计的名称及标志、声势浩大的发布会及初创成员阵容、在新旧泛暴派路线之间两头下注的「自决」政纲、成立时已对未来选举诸多部署的野心……
曾扬言「港独」是「自决」的选项
在极端政团「掩护」下,「众志」犹如淹没在烟雾中,其政纲违反基本法的本质,当时并没引起太多人留意。那年立法会选举,当「本民前」梁天琦、「民族党」陈浩天被取消提名资格(DQ),「众志」曾高调发声明,为梁、陈被DQ「打抱不平」,扬言「港独」是「自决」的选项。吃着「人血馒头」的罗冠聪,为成立不足五个月的「众志」赢得一席。之後罗冠聪宣誓就职时肆意「加料」及变声,被法院裁定宣誓无效,丧失议席。
人前声称对「理想」寸土必争的「众志」,以法律费高为由不上诉,变相使补选提早举行,但其实当时泛暴派已有众筹打官司的伎俩。法庭在该案中结合人大释法判词,初步在本地操作层面确立「自决」违反基本法标准。
2018年1月,「众志」常委周庭在补选中因「自决」政纲违反基本法被DQ。当时「众志」低调删除其官网「以『民主自决』作为最高纲领」等字句,但显然「太假」。六月,「众志」又称「参选大门已关」、要「由政党转型民间团体」。不过泛暴派于四月秘密协调2019年区议会选举名单时,「众志」多人榜上有名。
去年区选时,「众志」为抢议席手段尽出,从同一选区同时派出Plan B,到隐瞒「众志」联系,再到彻底避谈「自决」政纲,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不过违法就是违法,要付出相应代价。最终报称代表「民主派」、避提「香港众志秘书长」身份参选的黄之锋提名无效,是去年区选唯一因非真诚拥护基本法而被DQ的人。选举主任亦引用高院裁决,提到众志和黄之锋主张的「不具实际宪制效力的『自决』」,同样违背基本法。
直到近日,「众志」决定放弃「自决」政纲,组织设立宗旨改为「推动香港的民主与进步价值」。「众志」弃甲时机,正值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结束,有网友笑言,众志不如直接改名「香港民进党」好了。短短四年间,众志左右摇摆、立场飘忽,为选举利益不断变脸。到底「众志」的哪一面、哪一句才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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