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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深水埗区议员刘家衡和李文浩早前在办事处门口,公然张贴侮辱不同政见市民的告示。市民上门投诉时,更被刘家衡的助理潘书韵(搣时潘)泼漂白水,潘女涉嫌伤人被捕。市民群情激奋、纷纷投诉谴责反对派区议员的劣行。民政事务总署回应说,涉事区议员涉嫌违例,强烈劝喻其尽快移除告示。
转介深水埗区议会主席跟进
民政事务总署在回覆市民投诉时表示,该署已就有关深水埗区议员在其办事处张贴告示的投诉,发信给相关议员,提醒其行为涉嫌违反《区议员及区议会辖下委员会成员操守指引》,并请有关议员注意《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酬金、津贴和开支偿还款额安排的指引》的适用内容,同时强烈劝喻有关议员尽快将告示移除。该署亦已转介相关投诉予深水埗区议会主席跟进。
根据《区议员及区议会辖下委员会成员操守指引》:区议员应确保其行为不会令区议会信誉受损,不应做出任何危及或损害其个人诚信、公正、客观判断力或履行职务的能力的事情,不应使其处境可能有负市民对区议员在一般应有的行为准则方面的期望,不得滥用其身份牟取私利或优待任何人士或机构。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酬金、津贴和开支偿还款额安排的指引》则提到,区议员如聘请亲属为职员,不得就有关开支申领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等,包括职员薪酬;而「亲属」定义涵盖「任何与区议员俨如夫妇般经常一起生活的人」。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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