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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副主任陈冬昨日在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上表示,基本法确立了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当前香港尚未走出新冠疫情困局,更要坚定维护行政主导体制,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有效施政,避免无谓的争拗和掣肘,导致空转内耗、错失良机。
陈冬表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也进入了新阶段。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一国两制」不可避免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关键在于坚守初心、保持定力,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基本法,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陈冬指出,邓小平先生1987年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就强调香港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不适宜搞「三权分立」。根据这一重要思想,基本法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确立了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当前,在香港尚未走出新冠疫情困局,经济民生亟待恢复和改善的情况下,我们更要坚定维护行政主导体制,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有效施政,避免无谓的争拗和掣肘,导致空转内耗、错失良机。
中央推动港局势由乱转治
陈冬表示,回归23年来,中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及时处理基本法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涉港事务作出了一系列立法、释法和决定,使「一国两制」实践适应了香港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始终保持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品格。面对「修例风波」造成的严峻局面,今年以来,中央主动出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连续作出涉港重要决定,推动香港局势由乱转治。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有关决定,通过香港国安法,堵塞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避免了因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延期而出现立法机关空缺;上周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为确保立法会议员履行「拥护」与「效忠」的宪制责任,进一步从制度上划定了底线、立下了规矩。
陈冬指出,这些重要举措,都是以宪法、基本法为依据,都是对「一国两制」下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和解释,以及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与宪法、基本法一道,构成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力保障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在论坛上强调,香港的宪制架构从来没有「三权分立」,香港实行的是行政主导的「三权分置」体制。谭惠珠指出,有人将法官所言的「separation of powers」解读为「三权分立」,是断章取义。她相信,法官口中的「separation of powers」,指的是普通法下在审理案件时的「司法谦让/司法顺从原则(Judicial deference)」,即法官尊重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权力。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说,要准确理解香港的政治体制,一定要回归基本法的原文。她表示,基本法写明将制定政策权交给行政机关,财政权及立法权则在立法会手中,不同权力分属不同机构,可以看出,「三权分置」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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