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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保加利亚-中国工业发展商会主席德西斯拉娃·东切娃女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17+1合作”)在中国与区域内各国之间建立了一种互惠互利的伙伴关系,并为中欧关系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
她说:“‘17+1合作’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形成了一种贸易关系的新模式。它和‘一带一路’倡议一起为中欧关系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变化和影响。如今,中国已经成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而去年年底刚刚完成的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也将为双方在经贸领域的合作带来更多机会。”
自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导人首次会晤以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日益成熟。东切娃强调,中东欧企业从“17+1合作”中受益良多。该机制不仅带来了新的经贸项目和投资,还为中东欧地区引入了创新的业务和生产模式。如今,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的背景下,中国企业还可以通过“17+1合作”机制与中东欧企业分享其数字化运营的经验与技术。
此外,《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进展与评估报告(2012—2020)》近日在北京发布。报告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在各领域合作取得长足进展,成为不同大小、不同治理发展水平国家发展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关系的成功尝试。
自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6+1合作”)正式启动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不断加深。2019年,希腊作为正式成员加入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6+1合作”升级为“17+1合作”,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伙伴关系网络越织越密。8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高层频繁互访,合作机制日益完善,共建“一带一路”项目持续落地,人文交流不断深入,经贸合作成果更加丰硕。
捷克科学院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马雷克·赫鲁贝克说:“中东欧国家与中国合作已经成为欧中经贸合作的新增长点和亮点之一。后疫情时代,双方合作也将为地区乃至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复苏发挥重要作用。”
保加利亚驻华大使格里戈尔·波罗扎诺夫表示,共抗疫情凸显国家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国经济快速复苏将有力提振世界经济。相信今后中东欧国家与中国合作将进一步深化,惠及各方。
那么,怎么样能够进一步提高与中东欧“17+1”区域性的融合发展?
第一,加大对于这些国家进行绿地投资。现在贸易逆差比较大,环境也比较紧,那么我们是不是能够考虑加大对于这些国家进行绿地投资,比如中国企业在中东欧“17+1”国家开展大型设备的投资,实际上把当地一些零散的小户企业给兼并了,贴当地的牌,这样虽然不算是中国的产品,但是实际上我们也是盈利了。因此,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的装备、机器都可以用中东欧国家的标牌畅行无阻地在第三方市场来销售。
第二,集中一些优质的大型国企和中东欧国家合作。鉴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体量小,合作时用一个省和它对接,可能力量都显得不太对称。所以最好是集中一些优质大型国企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合作,比如说保利购买中东欧国家的红酒,大致一个国家保利的进口量就可以满足50%,这样可以有力地缓解我们和这些小型经济体之间的贸易逆差。
最后一个建议,前一阶段我们是规模性的发展,现阶段我们要提升质量型发展,要形成国内的合力,沉下心来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而不仅仅是造声势扩大规模,要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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