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关暴利税起征点的上调的传闻终于得到了落实,1月6日消息,财政部将石油暴利税起征点从40美元/桶提到到55美元/桶。
值得关注的是,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追溯到的2011年11月1日,正是中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资源税改革之时。2011年11月1日,新资源税细则正式启用,两大油企受影响最大。据《人民日报》报道,11月11日,中石油、中石化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报告,建议综合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完善石油特别收益金管理办法,并将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70美元/桶
有分析认为,之所以上调至55美元一桶,也正是为了抵消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广为油气企业盈利带来的负面影响。
专家称油企博弈获完胜
知名财经评论员余丰慧则认为,不仅应该同时收取资源税和特别收益金,且在资源税改革的同时,不应降低“暴利税”起征点。
对于此次下调,余丰慧认为,博弈到最后还是三大垄断集团取得了完胜。“消费者的呼吁,百姓的建议以及专家呼声都不能动三大石油垄断集团一根毫毛。”
中石油获益最大
资源税改革实施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争论就一直不断。据证券时报网消息,海通证券分析师邓勇则表示,当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40美元/桶上调到50美元/桶时,将抵消资源税改革给石化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引述券商分析师测算,以中石油2011年7.1亿桶的原油产量、中石化2010年3.29亿桶原油产量以及目前100美元/桶的国际原油价格估算,2012年“两巨头”少交的特别收益金约为392亿元。
受该政策影响,中国石油获益最大,预计未来一年将增厚其利润达16%。对应的中国石化为9.9%,中海油为9.5%。
老百姓是否的实惠?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认为,资源税和特别收益金有重复收税之嫌,并将最终转嫁给消费者。他在腾讯微博上称,“已经收取了资源税,重复收税不合理,最终都是消费者卖单,还是少一点税好!”
石油暴利税
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石油“暴利税”,是指当原油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时,国家对销售国产原油的石油开采企业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
目前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为40美元。该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实施,按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的方式,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为20%至40%。征收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对上游征税补贴下游和弱势消费群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