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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央视
《十年冤狱谁之罪》—— 央视《看见》与《今日说法》联合制作
【小片】
纪实段落:叔侄十年平反回家,在老房子,想起去世的母亲,突然嚎啕:
字幕:安徽黄山市歙县 张高平的老家
“这是我母亲住的房子,这个房子(外面)是个水塘,我母亲盼不到我们都想跳塘…。(突然开始痛哭)…。可怜我给她送终的机会都没有…。我就想不通,我一趟车开了十年,十年才开回家”
【演播室】
撒贝宁:这个男人叫张高平,十年前,他和侄子张辉因为一起“强奸致死案”,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两人在新疆服刑已近十载。然而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对该案启动再审,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那么,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呢?
【小片】
纪实:张看自己以前的照片
张高平:这个很年轻,这个还傻乎乎的,二十几岁的时候,很早的时候。
解说:这是十年前的张高平,在狱中的这十年,他从没拍过照,也从没给家人寄过一张照片。
张高平:穿这个囚服,我不寄,我没寄过。
柴静:你这么在意这个,这身囚服?
张高平:我不但在意这身囚服,把我头发掉掉了,我都很在意的。我头发掉光了这么难看。都有胡思乱想,有的时候做梦做到人家打电话来叫我开车的,我有一会做梦做到,想到老母亲,想到我女儿,醒来一直哭,眼泪一直流,我流眼泪的时候躲到被窝里。
1. 证据
(闪回)
解说:2003年5月18日晚九点,他和侄子张辉驾驶货车送货去上海。路上,他们受人之托好心搭乘了一个要去杭州去打工的17岁安徽女孩王冬。他还记得11 点多,女孩吃过几块豆腐干,凌晨1点50左右,她要下车打车与家人会合,他们就沿着沪杭高速继续行驶了,临走时,王冬还问两人要了电话号码。叔侄二人从未想到,他们会就此卷入一场整整十年才挣脱的噩梦。
解说:次日凌晨,杭州市某区的水沟里浮起了一具裸体女尸,警方很快确认死者就是王冬。当晚一点半,王冬的一个朋友曾接到她用张高平小灵通打出的最后一个电话,根据这个电话,警方将最后接触王冬的叔侄俩锁定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据叔侄俩说,他们被警察拦下时,对王冬的死还一无所知。
张高平:把我车拦下来,问我手机号码是多少?他说就是你,就是你下来,下来下来。叫我抱着头蹲下,我还说你这么凶干吗,有话好好说,他说叫我闭嘴。
解说:张高平最喜欢用一张地图来说明他根本不可能有作案时间。
(张高平拿着地图趴在地上给柴静分析路线图)
张高平:我们是从这里进杭州的嘛,这个地方我给他打手机的能查的出来,一条路嘛,一个弯都没有。她要去的地方就在这个位置,钱江三桥嘛。我已经上高速,你只需要把收费站录像一查,我有没有这样的(作案)时间,马上就知道。如果这个人一点三十分还是活的,我一点五十分左右,我已经上高速了,这段路就需要开二十分钟。
解说:张高平说,他当时曾多次跟警方要求调取当天收费站的录像。可是,案卷列出的证据里并没有这方面的内容。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记者试图联系警方当时的侦办人员,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柴静拨打聂海芬电话: 长音,无人接听)
解说:然而,在之前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明确表示做过跟行车相关的侦察实验。他们曾让民警找来货车司机,开着那辆解放车,从安徽到案发地,再到调头处,最后前往上海,按照事发经过,尽可能模拟当天各方面条件,测算行车时间,推理张氏叔侄有无作案时间。
吴伟(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公安分局):时间都是精确到秒的,距离是精确到米的。三四次的侦查实验作出来,结果都比较相近,应该是符合客观事实。
柴静:找了司机,按照你当时的行驶路线一路开到上海,他认为跟作案的时间吻合。
张高平:空车跟重车根本就不一回事。一个严重超载一个车,你就跟开大货车这样的,就好象挑担,挑两百斤担。
记者:你当时载货你多重?
张高平:19吨。
记者: 19吨的车,跟空车相比,时间上差别是至少?
张高平:我们的轮胎,后面就是四个轮胎,轮胎要炸掉,我们一般不超过60码。
解说:警方和张高平有着两种全然不一的说法,事实到底如何,收费站的监控应该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但是,案卷中的确没有这部分证据。警方当时是没有调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没有拿到,我们不得而知。后来,案件进入起诉阶段之后,张高平又委托律师去调取监控,但发现录像的保留时限只有一个月。警方最终的侦查结果认定:强奸过程发生在货车上,张辉与张高平合谋在驾驶室内对王冬实施强奸,张高平帮助按腿,最终,王冬因张辉用手掐住其脖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然后两人开车抛尸。但从案卷上看,张氏叔侄涉嫌“强奸杀人”并无直接或间接的物理证据。
柴静:你跟王东有任何身体接触的物证吗?
张辉:头发、指甲都要抽血,什么都没有,我碰都没碰她一下。
解说:当时现场勘查证实,张氏叔侄的货车上没有强奸留下的痕迹,死者虽有处女膜新鲜破裂的情况,但阴道内未发现精斑,而且身上和被丢弃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张辉、张高平的指纹和毛发。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我们也请教了法医,那么法医也给我们一个解释,就是在这么一个抛尸的这么一个现场,有水,即使本身强奸之后体内是留下物质的,一夜的水冲过以后,也有可能把被害人体内的这些强奸的痕迹冲掉。
解说:但是,同样经过一夜水的冲刷,死者的八个手指甲里却检查出了另一个陌生男子的DNA。不过,警方鉴定结果显示,该DNA“排除与张辉、张高平混合形成的可能”,而是死者与另一名男性的DNA混合而成。但是,该项证据被认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不能作为排除两被告人作案的反证”。对此,这次帮助张氏叔侄翻案的再审律师朱明勇表示难以理解。
柴静:他们有一个解释,说是手指是一个暴露在外的,相对开放的一个接触点,那么很有可能呢,平常握手,或者是碰到什么地方,也有可能,所以也许跟本案没有关系。
律师:但是他,应该想到一个简单的问题,正常的握手,有没有可能双手的八个指甲里面,都有一个同样的一个男子的DNA成分?/那一般来讲,我们的常理就是,可能是在激烈的反抗过程当中,抓,留下的痕迹。
解说:这一点也确实曾经让杭州警方内心打鼓。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一个就是说是不是会有第三个嫌疑人?第二,我们框定的这两个犯罪嫌疑人,究竟准不准确?
解说:杭州警方曾三次去受害人的老家安徽,排查了死者王冬生前接触过的朋友,指甲里的DNA,没有发现匹配者。于是,这个事后帮助确认疑凶的关键证据再一次被搁置。这一点,让负责张辉二审辩护的阮方民律师至今深觉遗憾。
阮律师:你现场留下来的这个,可以说是惟一的物证,到了公安到现场之后,他没有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物证。你说是强奸了,驾驶室当中也没有东西。然后到了现场/也没取到车轮的印子啊
解说:与此同时,一个极为重要的侦查方向也就此被忽视了,那就是,被害女孩王东曾说,她在立交桥下了张氏叔侄的货车后,是要打出租车去找朋友,那么,凶手也完全可能是在女孩等待或者上了出租车后出现的。如果出租车有涉案嫌疑,那么当时杭州的出租车都安装了GPS系统,排查其实并不困难。但在案卷中,找不到任何当时警方进行过相关排查的纪录。
朱明勇律师:他们就锁定就是他们两个干的,所以一切的证据的搜集,就围绕这个展开了。
柴静:但是听上去,这好像是有罪推定。
朱明勇律师:对,而且他认为,已经锁定,你们两个就是犯罪嫌疑人,我现在只是需要找证据。
解说:那么后来,警方究竟找到了多少证据呢?在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的判决书里,列出了26条。仔细研判,可以看出,其中5条,是关于死者位置、衣着、死因、遗物等的描述,另外9条,是关于死者王东行程、通讯等情况的证明,还有9条,是关于张氏叔侄户籍背景、抓捕情况、指认现场、货车及侦查实验等相关阐述。这已经23条。仅剩的3条,是至关重要的。其一,是一份情况说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刑侦大队证实从未对张氏叔侄进行过刑讯逼供。其二,是同监舍被关押的一个叫袁连芳的人,证明听到过张辉说他奸杀了17岁的女孩王冬。其三,也是最直接的,张氏叔侄的口供,他们承认,将受害人奸杀。
柴静:那说你强奸她的直接证据是什么?
张辉:口供。
柴静:就是口供?
张辉:对
2.口供
【演播室】
撒贝宁:依照案卷来看,有罪的口供,的确是张氏叔侄做出的。我们得知,从5月23日被拘留之后,张氏叔侄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被立刻带去看守所,而是被带去了西湖刑侦大队。在移交检察机关前,他们在公安局逗留了7天7夜。但按照警方的说法,“不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这与张氏叔侄的说法完全不同。那么有罪供述如何做出?
【小片】
柴静:你当时在什么情况下,你说人是你杀的?
张高平:他七天七夜都是像这样子站着,要叫我这个手这样子铐起来,跪皮鞋底,不让我睡觉。到了第四天,他说我明天带东西来给你吃,吃完以后你什么都会说了,谁知道他带一条万宝路香烟来,他要嘴巴里放两根,烟灰要一样齐,不准用手,就是吸不能用手。烟要从鼻子里冒出来,两根烟灰要一样齐,要它自己灭掉。
记者:要不然?
张高平:受不了我不抽了,不抽他们把我摁到地下,把我一个鼻孔插一个。点着了香烟把我嘴巴闭了。
张辉:几天又打,又不给吃,又不给睡,弄得我神志都不清。
柴静:供述内容是怎么产生的呢?
张辉:就猜嘛,穿什么衣服,我猜不对,打,打巴掌
解说:对于张氏叔侄所说的这一切,记者并没有找到其他直接的佐证。而律师认为,警方作为证据提供的审讯录像,出现了蹊跷的空白。
柴静:警方这个记录上,他说审讯时间就是从5月28号的6点10分到6点58分,只审讯了48分钟,这是他有罪供述的这段时间,听上去时间并不长?
朱明勇律师:但是恰恰警察提供给法庭的录像,仅仅是28号这一天,实际上张辉和张高平是5月23号被刑事拘留,带回杭州,一直到5月28号,张辉有了有罪供述以后,29号才送回看守所。
柴静:那这五天内。
朱明勇律师:张辉和张高平都没有被送到法庭的羁押场所,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侦查人员可以和他直接地进行身体接触,而且控制他的饮食,饮水,休息。
阮方民律师:这盘录像的中间断了大概半个小时,啪一跳,就是半个小时没有了。
解说:那么,到底存不存在刑讯逼供呢?律师认为,录像中这些空白给了人想象的空间。退一步讲,即使根本不存在非法取证,张氏叔侄二人的口供也存在明显的相互矛盾。按照《刑诉法》的规定,采信相互否定的口供是有问题的。
阮方民律师:到底是先停车作的案,然后再掉头抛的尸?还是先掉头作的案,顺势就把这个尸体就扔到路沟里头了,再就是逃跑的路线,两个人说的也是两条不同的路。
解说:叔侄的数次有罪供述里,其实连强奸到底发生在货车座位的前排还是后排都对不上。命案的侦破,现场指认极为重要,当时警方也是这么认为的。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说得那么细,关键就是他不能说得那么准,你在一个点上准了,你不可能每个点上都准。
解说:但关于现场指认,记者也听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张辉说,他共指认了三次,却只有最后一次才被拍摄和记录下来。
张高平:他们到那里会慢慢慢慢经常问你,是不是这里,是不是这里,你只要说好像是就行了,你再看看哪个地方有水沟就行了。
张辉:直接把车开到那个地方,就是说要我人到那,拍个照就行了。
阮律师:这个辨认的录像也不完整,应当是全过程地拍,然后尤其是到岔路口的时候,你让他自己说,往前走、往左走还是往右走?这个关键的地方都没有。
解说:在给张氏叔侄定罪的三份关键证据中,那个同监舍被关押者袁连芳的证词又是怎么回事呢?此人是否真的与张辉关在了一起,并听到张辉说什么了呢?
张辉:我进去他说他已经在里面了,在里面还有另外两个他手下的,但是他头发也没剪,还有香烟抽,吃的是炒菜。我说这个案子是冤枉的,他说你不用讲,我都清楚,我给你从头到尾讲一遍。
柴静:他怎么会知道的?
张辉:我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没有跟他说,他都知道。
解说:而在当时被关在其他监舍的张高平说,他也在里边遇到了一个不明身份的人,被剃了光头,验了血。
张高平:然后这个牢头一下叫起来了,救命救命,快去报告所长,这是人命关天,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说这就是叫验明正身。过两天要把拉出去枪毙了我也不懂给他蒙到了,吓坏了。他说你态度好一点就给你开庭,叫我写一个我的态度。我说我没犯罪你叫我写什么。他说要么这样子,我帮你写一个给你看看。但是写好以后,我看这简直是《西游记》神话故事。
柴静:他写什么内容?
张高平:就是本案的犯罪事实,写的就是说,我跟侄子两人开车在驾驶室里,张辉强奸叫我帮忙按腿,就是写这些东西。
解说:袁连芳的证词说自己和张辉一同关了两个月,张辉曾神态自若地向他描述强奸杀人的经过。但开庭记录上显示,张辉在庭上说,“我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情。我在拱墅区看守所只关了一个多月,而不是两个月”,记录显示,张辉还曾要求法庭传唤袁连芳出庭作证,但被拒绝。但结果却是,尽管张辉在庭上一再抗辩,袁连芳的这份证词仍旧成了一审判处张辉死刑的关键证据之一。
解说:2004年4月,案发将近一年之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辉被判处死刑、张高平被判无期徒刑。罪名是强奸罪。
张高平:我们三个哥哥,哭得满地打滚,我都生气,我只是气愤,但是我没哭,我不认为我要坐牢。
柴静:你觉得你的希望在哪儿?
张高平:我觉得希望,一个DNA不是我们,再我们没有作案时间。第三,这个东西是牢头写出来逼我抄的,第四你要回答我,你这个车,二桥高速这个路线为什么不查(摄像头),你只要回答出来一项,判我死刑我不喊冤枉。
解说:半年后,浙江省高院在采信了一审几乎全部“犯罪事实”之后,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
柴静:你当时对二审抱着期望?
张高平:二审抱着期望。这个现实我接受不了,哭得爬不起来。要是一般死刑改死缓,无期改15年高兴都了不起,我哭得爬不起来,我知道麻烦了,我知道很麻烦了。
柴静:你说麻烦是指什么?
张高平:我要申诉,肯定没那么简单了,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了。
3. 申诉
【演播室】
撒贝宁:张氏叔侄所涉嫌的这期强奸案,杭州市中院2004年年初做出的一审判决。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其实,就在几乎就在这个案子一审判决的同时,另外一起命案也发生在了杭州,也由杭州警方侦办。但在当时,没有人意识到,这两起案件有什么关联。更没有人想到,十年之后,那起案件成为张氏叔侄案最终翻案的关键。
【小片】
解说:这第二起案件当中,受害人晶晶是浙江大学的学生,她当天是去参加学校的英语6级考试,可一直到晚上9点,晶晶都没有回来。第二天,有人在晶晶学校门口的一个垃圾箱里,捡到了晶晶的红色背包,里面有晶晶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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