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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会信用体系 管住“老赖”
1月27日,《经济日报》法治版刊登的《失信“老赖”将寸步难行》一文,对44部门联合严惩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介绍,并对“老赖”的形成做了详细分析。
截至2015年12月底,最高法院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08.02万例。数字触目惊心,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危害程度可想而知。“老赖”的存在,一方面加重了银行经营的负担。银行的经营资金大多来自于客户存款,是本着良好的信用体系实现正常经营、运转的。“老赖”横行,增加了银行的运营成本,造成资金运转困难。另一方面使失信行为盛行,还会诱导他人效仿,给金融市场带来极大危害。
建设良好的信贷信用环境,需共同努力。一是政府要做好监督与指导工作。政府要成立惩治“老赖”领导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公布网络联系、投诉方式,对在打击“老赖”活动中,存在关系案、人情案、腐败案的,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人的责任,一追到底,绝不姑息,挽回“老赖”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是严格信贷资产管理,严格贷款核销制度。银行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信贷资产核销的管理,成立贷款核销事后监督委员会。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更要加倍处罚相关决策人,防止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占比,人为调整业务数字,造假核销不良贷款。
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老赖”真正寸步难行。政策行不行,关键看执行,节日返乡,“老赖”上不了火车,做生意,不核发营业执照,在银行里贷不了款等,让“老赖”开不了车,出不了门,从而使其真正认识诚实守信的重要性,达到信用环境治理的目的。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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