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邓爱仔,已经被新余第二医院精神科收治6年。 本版摄影:占才强
邓爱仔位于水北镇的老宅,多年来早已荒弃。南都首席记者 占才强 实习生 王伟凯
在医院的精神病科关了6年之后,59岁的江西农妇邓爱仔从铁栅门里探出身来,很不习惯地迎来陌生的探视者———前来采访的记者。与实际年龄相比,她的面容过于苍老,一只眼能看出已经失明,另一只眼耷拉成一条缝。
在这个几近与世隔绝的角落,她的故事少有人知。如果不是一个“身边人”向记者透露了她的事情,她可能会这样一直下去,“甚至到死”。
与记者的会面中,邓爱仔有问必答,思路清晰。这至少印证着“身边人”的些许推断———一个长期与邓接触、具备医学专业资质的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她可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患者,她被送到医院的主要原因是:反复上访。
当年的住院病历显示,邓爱仔症状主诉为“行为 乱,反复状告政府5年多”。否认“有病”的“病人”
当年病历显示,主诉“行为乱,反复状告政府”,以“偏执型精神病”收治
虽然看起来有点残忍,邓爱仔还是毫不介意地扒开眼睑,露出了她毫无光感的右眼——— 眼球完全萎缩、塌陷,黑色的瞳孔已成灰白。受右眼的影响,原本健康的左眼如今视力也降得厉害,800度,时常流出混浊的液体,交谈中,她不时要用手去擦拭。
从2008年被送到江西新余第二医院精神病房,和其他病人一起被锁在两道铁栅门后,6年来,她的生存空间就是这栋4层楼的楼上楼下,“没有自由,不让走出这栋楼。”
如果不是“身边人”的发现,这个来自江西新余市水北镇农村、几乎文盲的女人可能不会被过多关注。一个接触她多年的医务人员通过观察和了解,判断她是一个特殊的“病人”。面对记者,她开始显得有点木讷,但很快就变得舒展、自然。
她否认自己“有病”,她告诉南都记者,自己被送到医院的原因是因为“上访”。6年前的一个冬天,她去江西省政府上访,被水北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从南昌接回,“他们骗我说回家,然后强行把我拖到了这里。”
在新余第二医院精神科的病历中,南都记者找到了这段记载。当年记录显示,2008年11月11日,邓爱仔被“乡政府工作人员由省政府带回”,主诉“行为乱,反复状告政府5年多”,门诊以“偏执型精神病”收入住院。
当天的“护理记录”也这样记述着她的到来:“患者因行为乱,反复状告政府五年余而入我院,11月11日在水北政府(人员)的陪同下强制步入病房,入院时表现安静,接触交谈合作,回答切题……本班未发生四防行为。”在此后连续多天的“护理记录”中,也能看到多处类似这样的记载:“患者否认自己有病”、“反复讲述眼睛被水北政府(人员)打伤”等。
婚姻纠纷引发上访
自述:十多年前被镇政府工作人员打肿右眼最终瞎掉
邓爱仔这样讲述她来这里之前的故事。
1995年她离过一次婚,次年嫁给了另外一户人家。但这次离婚、结婚,她说都是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由弟、妹一手操办,目的是“把我当猪牛一样卖来卖去,他们好从中收取礼金”。为此她和弟、妹闹得很僵。
看起来无厘头的这起婚姻纠纷,被水北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他介绍,当年邓和前夫离婚时,是到镇上的法庭起诉离婚的,判决书确实有,但她本人不知情,事后为讨要判决书多次到政府告状,说她弟、妹操控了她的婚姻。但具体内情外人并不知晓。
这件事发生后,邓爱仔和她的弟、妹“老死不相往来”。为核实邓的说法,南都记者曾电话联系上人在外地的邓爱仔妹妹邓小花,她拒绝回答有关邓爱仔的任何问题。她说和姐姐闹僵后,她就去了深圳,这么多年已和她断绝来往。其哥哥也去了外地,对姐姐的事也早已不再过问。
水北镇楼山村是邓爱仔前夫的老家,她曾在这里生活了20年,并和前夫育有两女一子。但当南都记者找到这里时,家里已门锁楼空。一位简姓邻居称,邓的前夫和儿子都在外打工,常年不在家也无法联系。这位与邓有过长期接触的邻居回忆,邓和丈夫离婚是因为经常吵架,那时邓爱仔是个正常的人,没有精神病,她的眼睛也是好的。
据邓爱仔自述,她的眼睛是在向政府反复告状之后,大约于2000年的冬天,在老镇政府二楼的一间办公室,被一个男性工作人员打伤的。
她回忆,当天她去找镇政府找人说理,和里面一个二三十岁的男人吵了起来,“他揪住我的头发,往地上撞,用脚踢,我的右眼当时就肿了,没有流血,但看不清东西了。”
打她的那个男人,她说叫不出姓名,只知道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回家后她没去过医院,也没治疗,因为没钱。后来右眼就那样瞎掉了。
水北镇的一位老人回忆,打那以后,就看到邓爱仔常年戴着一副眼镜,看人总是很吃力的样子。她还是经常到水北镇政府告状,还跑过新余、南昌,但那以后,再告状就是为了她那颗被打的右眼。
但眼睛被打的说法,在时隔10多年后的今天,已经很难再寻访到更多的佐证。在如今的水北村委会,村支书敖林道叫来村里75岁的老人邓万祥,他们都向南都记者表示,对邓爱仔眼睛被打的事情“没听说过”。
在水北镇政府,一位老资历的原综治办人员也告诉南都记者,事情过去太久,政府的工作人员已换了好几轮,邓爱仔的说法现在很难查证。据他介绍,当年的综治办还叫治安办,曾经请过一些临时工,但后来都被遣散了“如果真被打了,也是临时工打的。”
综治办一位黄姓人员则认为,“邓爱仔是脑子有问题”,其理由是,“她总不听劝,总是去南昌上访,政府每年都要接她十几次”。在他看来,当年的邓爱仔曾让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很是头疼。
“偏执型精神病”认定症状描述
除了“状告政府”,还有“自言自语,情感反应不协调,存在系统性妄想”等
2008年冬天,在南昌上访的邓爱仔被镇政府人员接回,这次她被送到了新余第二医院精神科。
留在入院登记上的“供史人”是“施余华”,身份登记为“水北镇政府工作人员”。
经南都记者了解,施余华原为水北镇副镇长,如今已调到新余市渝水区委政法委工作。4月26日南都记者找到他时,他证实自己是当年将邓爱仔送到医院的工作人员之一。
施认为,邓爱仔确有精神病,由于长期流浪在外,镇政府担心她挨冻受饿,还专门在镇上给她找了一间房,安排好床、生活等用品,但她就是不住。2008年下暴雪,她还跑到南昌去上访,当时行为、言语都很极端,送到医院后经过检查也确实患有精神病。
邓爱仔当年的“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签字“住院医师”为“刘水平”。南都记者找到刘水平后,他确认就是邓爱仔入院时的住院医师。“我们给她做过精神检查的,确实有问题。”他说。
病历中,对邓爱仔症状的描述除了“反复状告政府多年”等,还有“自言自语,情感反应不协调,存在系统性妄想”等表述。
邓爱仔的“偏执型精神病”是如何确认的,刘水平对此回答说,主要还是通过谈话、观察等手段来予以判断。“判断是否偏执有个标准,就是看她做事情,是否影响她正常生活,是否影响社会公德。”刘水平说,邓爱仔一年到头在外上访,不仅把家庭抛掉,也损害自己的身体,正常人是不会这样的。
在刘水平保管的邓爱仔病历中,记者也看到了“神智清楚”、“时间空间定向力完整”等内容,但刘水平解释说,这也是偏执型精神病的一个特征,平时看起来很正常,但涉及到某一方面就非常偏执。
对刘水平所说谈话、观察等检查手段,新余第二医院董事长王国根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全世界所有的精神检查都是这样,没有特定的仪器。”
王国根表示,该院接收精神病或疑似精神病患者,有着严格的程序,包括由政府部门送来的,也都要有公安部门开具的“强制治疗”证明。在他的印象里,邓爱仔被送来时也有公安机关的证明。
但在接下来的查询中,负责精神科档案保管的该院工作人员并没有查到邓爱仔的这份证明。该工作人员确定地告诉记者,邓爱仔当时是由政府工作人员送来的,并没有开具公安证明。
“我要回家,不告状了”
镇政府证实邓爱仔不是第一次被送精神病院,住院费用一直由水北镇政府承担
在新余采访时,一位接触过邓爱仔的精神病医生表达了他的观点。他认为,邓爱仔确实有时有“多语”、“行为过激”等表现,但不能就此简单地认定她就有“偏执型精神病”。“偏执型精神病”的典型特征是存在被害妄想,这些妄想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邓爱仔说的“离婚事件”、“眼睛被打”,目前还不能判定就是子虚乌有。
他认为,将“反复状告政府”的行为写进病历,作为判断其是否有精神病的依据纯属荒唐。但他同时认为,就目前情况来看,也不能简单地认为邓爱仔就没有精神病。对其鉴定及确认,应由具备资质的精神病专业鉴定机构来完成。
多年来,邓爱仔在精神科的住院及治疗费用一直由水北镇政府承担。对此,原副镇长施余华、现镇政府综治办人员也都向记者证实,每年由镇政府向医院缴纳的住院费、生活费及医疗费有四五万元。医院方面也证实,2010年实施“新农合”医疗保险后,每年镇里都会来人拿走邓爱仔的票据,到医保部门报销。
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为邓爱仔的事镇里花了有几十万元。2008年11月份也不是邓爱仔第一次住院,在此之前她就被送过精神科,但医院又让她出来了,“她又一天到晚地找政府告状、骂人,弄得人家不能正常上班,后来把她又送回去了。”
在20年前与前夫的婚史中,邓爱仔育有两女一子。“大女儿已经结婚,听说还生了两个小孩,我想出去看看我的外孙。”“我没有病,我要回家”———2014年4月19日,在会见室见到南都记者后的邓爱仔,向记者迫切表达她的请求。她表示,出去后,自己再不会告状了,“我能干活,我能种菜,别人有田,我给别人种。”
大女儿生子的消息,邓爱仔说,还是去年儿子来医院探视时,她从儿子口中得知的。那之后她就更迫切地想出去,抱一抱自己的两个小外孙。在那次探视中,儿子告诉她,之前不知道她关在这里,要不然早就来了。这让她觉得在外面还有亲人惦记着她。
而这么多年来,据她介绍,儿子是唯一到医院来看过她的亲人。也只有那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