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世界日报
因为管教言行不留意,郑金章受保护令约束,不得与孩子见面。(郑金章提供)
38岁的华裔男子郑金章于长岛居住20馀年,去年取得U签证并预计三年后获得绿卡,但近日因管教六岁女儿失当,面临家事法庭及刑事法庭伤害儿童、疏忽照顾儿童等重罪指控,及一年内不得回家的保护令,若经定罪最高可处两年至六年刑期。郑金章表示,辛苦20多年都是为了家,如今因中美管教子女方式不同面临指控、回不了家,又担心U签证会因判刑被取消,「那真可说是家庭破碎了。」
2日下午约3时,郑金章至学校接小孩,老师当着20多名家长的面前告诉他女儿在校偷窃,他深感羞恼,当场道歉后带着女儿及两个儿子离开。走路时一时恼火便朝女儿的书包踢了一脚,没想到女儿正好回头,踢在脸上,造成脸颊上一道米粒大小的红色伤口。
返回自家经营的餐馆后,他命令女儿至厕所思过,女儿坐在地上大哭,妻子遂抱起她安抚。为让女儿停止哭泣,郑金章顺手拿起点火器威吓女儿听话,否则要送她回中国,女儿停止哭泣。隔日郑金章带女儿上中文课,周日又带三个孩子去寺庙游玩,没想到周一去接孩子下课时,被五名警察包围并逮捕。
郑金章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接受警探侦讯并扣押,6日法院起诉他伤害儿童、疏忽照顾等罪名,家事法庭法官另签发儿童保护令,要求他一年内不得接触孩子,妻子同样被指控疏忽照顾等罪名。当晚妻子抵押房子后、以15万元保释郑金章,受限保护令,他借住朋友家,至今还未见到孩子一面。
郑金章19日收到起诉书,检方认定他以点火器烧女儿脸颊,且老师也提出郑金章对儿子常口出恶言等证词。他大喊冤枉,「我们福州人常开玩笑说人『笨猪』,但儿子上美国学校,跟老师讲我说他『stupid』,老师就觉得我不是好爸爸,这几天我真觉得自己有口难辨、十恶不赦。」
辩护律师金鑫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细节。律师朱益民认为郑金章的U签证被取消机率小,但脚踢书包的行为在美国法律是不被允许的,「即便没踢到脸也可算是伤害儿童」,提醒华人移民美国后就要遵守美国法律,莫以文化差异为藉口。朱益民建议,被警方讯问时注意警方是否宣读「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若警方当时未提醒当事人可保持沉默、可聘请律师等权利,面临刑事指控时,可向法官提出动议,要求讯问时的陈述不可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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