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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者在摩洛哥投资合作首先应该客观评估投资环境。摩洛哥法治环境完善、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摩政府将吸引外资作为其经济发展的战略中心,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从地理位置上,摩洛哥北临欧洲,南接非洲,作为连接两大市场的跳板,区位优势明显。另外,摩洛哥与美国、土耳其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并与突尼斯、埃及、约旦建立了四国自由贸易区;摩洛哥还取得了欧盟优先地位国地位,为扩大和发展其工业产品的出口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宽松的贸易环境。但是摩洛哥原材料及能源供应短缺,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基础差,用工保护过甚;此外,摩政府机构官僚主义盛行,办事效率低下,因此,在摩洛哥投资运行成本高。加之,摩洛哥内需市场有限,仅3000多万人口。而对于出口加工贸易,在摩洛哥加工贸易增值率达到40%以上才被视为摩洛哥产品,然后由摩工商会或海关出具原产地证,才能规避配额等壁垒,进入欧美市场。
因此,对摩洛哥投资应该适当调整优惠政策期望值,而且还应该 综合测算投资成本。摩洛哥工人最低月工资230美元,劳动力成本高;生活物价指数高;税收体制基本沿袭法国制度,对企业和个人总体税赋较重。商品流通征收四级增值税,最高20%,对企业还要增收城市税(租赁价格的13.5%)、营业税(租赁价格的10%)、利润税(30%)和所得税(最高可达42%)。
而与摩洛哥从事贸易活动,则应该选择适当稳妥的支付条件,避免贸易欺诈的圈套,另外,还应注意提升产品质量,改变中国商品在摩民众眼中质次价廉的不良形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摩洛哥属外汇管制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为外汇管理局(Office des Changes)。其国民,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也不管是摩洛哥居民还是海外侨民,均不能建立个人外汇帐户,也不能持有任何外汇现金,其商品或服务出口所得外汇,或携带入境的外汇均须出售给摩中央银行,个人保留部分外汇留成份额,以可兑换迪拉姆帐户形式或外汇额度形式存于银行;进口商品或服务,或支付其它国际杂费,由摩企业或个人向银行申购外汇;摩国民个人出国旅游,包括出差、留学、就医等,均可享受外汇额度并可直接向银行申购外汇。外国人,包括个人和企业,可建立外汇帐户或可兑换迪拉姆帐户,但外汇帐户中的外汇入帐后即自动兑换成可兑换迪拉姆,提取外汇时,外国个人或企业需向摩银行购买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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