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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的哈法亚“暗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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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9: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新网】

       2013年12月29日,伊拉克南部什叶派穆斯林纪念先烈伊玛目侯赛因的阿舒拉节(Ashura)活动刚刚结束,一封由米桑石油公司副总经理、米桑南部油田群联合管理委员会(Joint Management Committee,JMC)主席贾米尔·侯赛因(Jameel Sh. Hussain)签署的函件,发送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伊拉克公司总经理段成刚和副总经理余静,信函的黑字标题是——“中断所有Hermic的活动”。

  “谨通知你们,贵公司需暂时中止所有与Hermic公司的活动,尤其是24英寸供水管线合同。”函件中并未给出任何理由。

  米桑石油公司(Missan Oil Company,MOC,下称米桑石油)是伊拉克国有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于2010年1月拿下了米桑石油旗下哈法亚油田的技术服务合同(Technical Service Contract,TSC)。2010年5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也获得了伊拉克东南部的米桑油田群技术服务合同。

  伊拉克方面已成立一个调查小组,贾米尔·侯赛因为调查组负责人。事实上,Hermic公司只是刚刚从中海油米桑项目拿到服务分包合同,自2010年进入伊拉克以来,这家由原中石油干部控制的油田服务公司,从中石油哈法亚项目获得了至少12项价值300万美元以上的工程外包服务合同,总金额超过7500万美元。如果再加上与Hermic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公司,保守估算,最近三年从中石油哈法亚项目转移出去的合同总金额超过1.15亿美元。

  据财新记者所知,伊拉克石油部(Ministry of Oil,MoO)也在密切关注该项调查。这是否又是一幕国企“走出去”后在海外失去监督、利益输送的故事重演? 

  特殊贡献奖

  位于伊拉克东南部米桑省的哈法亚油田,是伊拉克七个巨型油田之一,属于“超巨型”油田,核实地质储量160亿桶。

  2009年12月11日,由中石油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法国道达尔石油公司(Total)组成的财团,在伊拉克战后第二轮石油招标中,赢得了哈法亚油田近41亿桶储量石油的开采权。根据2010年1月27日签署的为期20年《哈法亚油田开发生产服务合同》,中石油、道达尔、马来西亚石油和伊拉克南方石油公司将分别拥有37.5%、18.75%、18.75%和25%的开发权益,由中石油担任作业者。哈法亚项目完成招标之后,从南方石油公司独立出来的米桑石油继承了哈法亚的业主身份、开发权益和联合监管职能。

  伊拉克战后重建推出的石油开发项目国际招标,采用的是TSC技术服务合同模式,与以前的产量分成不同,TSC模式是在扣除原油开采成本后,再由业主方向承包方“支付”提高油田产量的服务报酬,只不过这报酬不是真金白银,而是按国际油价折合的原油,业界俗称回收油。

  按合同要求,哈法亚项目初始开发方案获批三年内,需达到每日7万桶的商业产量,七年内达到每日53.5万桶的高峰产量。2012年7月20日,中石油发布新闻稿称,哈法亚油田一期年产500万吨项目已于伊拉克当地时间7月18日投产,提前15个月实现7万桶的日产量目标,是伊拉克战后第二轮中标项目中首个投产项目。

  2013年4月14日,伊拉克总理马利基出席哈法亚油田二期奠基仪式。他亲自签发总理令,授予中石油伊拉克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兼哈法亚项目公司总经理祝俊峰“哈法亚油田发展特殊贡献奖”。

  “因为中石油建设得最快,其他国家作业者,包括中海油在南部油田群的布祖尔干等项目,没有按期达产,伊拉克政府也很头疼,就把中石油哈法亚项目树立为榜样。”一位接近中石油哈法亚项目公司的分包商对财新记者称,与中海油米桑项目临时组建团队不同,“祝俊峰从苏丹成建制地带了团队到哈法亚,敢闯敢干,提前一年多达产,他主持的哈法亚项目为国争了光。”

  为国争光的哈法亚油田项目,是迄今为止中国石油单体作业量最大的海外项目。根据协议,以中石油为首的联合体将获得每桶1.40美元的服务费回报。虽然不算高,但作为主作业者,中石油就像一个带资进入的总承包商,其项目公司可以主导油田开发生产的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油田设备等几乎所有环节,通过引入自己的工程建设和技术服务队伍,进一步提升整体现金流和整体效益。所有这些建设施工、技术服务和设备采购费用,都是由中石油方面先行垫付后,再由伊拉克方面以石油偿还。因此,中石油哈法亚项目的分包方中,包括了东方物探、大庆钻探、渤海钻探、中石油工程建设公司(CPECC)、中石油工程设计公司(CPE)、中石油管道局(CPP)、中油瑞飞等诸多中石油下属公司。

  祝俊峰还被认为“比较主张国际化的招标,允许一些中石油之外的企业中标”,法国著名油田服务公司斯伦贝谢(Schlumberger)、美国的威德福(Weatherford),以及国内的安东油服(03337.HK)、山东国际(CSI)、江苏中江国际(CJI)、九龙阀门等,都进入了哈法亚项目供应商名单。

  这份名单中,还有一些拥有外国名字、但主要管理层为中国人的公司,最引人注目的,就是Hermic。

  伪造的闪耀履历

  根据Hermic提交的投标文件,该公司的母公司Hermic Group 1986年成立于美国得克萨斯州;1995年与Brown and Root公司合并,组建为一家建筑公司;2007年,和Brown and Root公司分手,成为独立公司,并把业务范围扩大到油田设施、工程运作、设计和咨询领域,通过下属五个商业部门提供一系列广泛的服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电力和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技术和风险投资。

  Hermic公司在投标资质文件中,自称有非常丰富的项目经验,包括2006年1月获得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的库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400万美元;2007年2月获得壳牌公司(Shell)在加蓬Rabi油田的原油干线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200万美元;2007年获得雪佛龙(Cheveron)在阿根廷的致密油输油干线改造项目,合同金额500万美元;2008年7月在印度尼西亚获得东南苏门答腊Wuduri油田的原油储存库项目,合同金额850万美元;2008年9月在加拿大获得Talisman能源公司Weyburn油田注水站改造合同,合同额500万美元;2008年11月和2010年5月,在厄瓜多尔获得Encana公司的加气站建设和维护服务合同,总额1980万美元;2009年10月,获得Montreal Group公司在加拿大Fort McMurray油田的井场地面工程项目,合同金额650万美元;2010年8月,在哈萨克斯坦获得KMG Company金额为700万美元的站场维护合同……

  Hermic提供的财务报表称,公司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总资产为1.96亿美元、2.16亿美元和2.38亿美元,税后净利润为551.8万美元、576.2万美元和945.1万美元。

  Hermic提供的公司雇员工作经历显示,其项目经理、工程经理和项目协调等核心管理人员,曾以Hermic职员的身份,于2006年在巴西、2007年在加蓬Rabi油田、2008年和2009年在加拿大Weyburn油田和Fort McMurray油田,担当过工程项目。

  有如此闪耀的履历,2011年以来,Hermic在哈法亚异常活跃。根据财新记者的不完整统计,2011-2013年,Hermic在中石油哈法亚项目获得的300万美元以上合同至少有12个,其中包括:二期项目井场地面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三年期(2013年-2015年)管道系统维护服务、生产运营维护支持项目(土建工程部分)、生产运营常规维护支持项目,以及24兆瓦燃气轮机发电厂运营及维护项目等,2011年和2012年各三项,2013年增加为六项,项目金额合计超过7565万美元(参见附表1)。

  但从2013年夏末开始的一项调查,让作为业主方的伊拉克人发现,Hermic以上的资质自述,包括公司历史、项目经验、财务数据和雇员经历,“都是编造的”。

        “大标拆小”的秘密

  伊拉克米桑石油副总经理贾米尔·侯赛因以调查尚未结束和高级机密为由,拒绝向财新记者透露伊方是何时产生怀疑的,该公司总经理Ali Muarej、总工程师Ali Warid、哈法亚项目协调员Naeem以及伊拉克石油部相关主管官员也都拒绝透露更多细节。

  但看上去,Hermic提供的一张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成为伊拉克人调查的起点。贾米尔·侯赛因向财新记者证实,MOC正在调查Hermic公司,并发现该公司伪造了ISO证书,他没有透露米桑石油是如何发现这一问题的。

  Hermic母公司Hermic Group的这张ISO 9001证书,有人为修改的痕迹,尤其认证时间的手工改动最为明显:其最初在登记机构SRI的注册日期被改为2009年2月10日,认证日期被改为2012年5月30日,注册期限被改为2012年5月30日-2013年5月30日,改动处均为以上日期的年份最后一位,即9、2和3三个数字。

  发现修改痕迹之后,MOC对Hermic是否真有ISO证书产生了怀疑,之后在ISO认证机构SRI的网站上查阅发现,由SRI做ISO认证的公司名录中并没有出现Hermic的名字。财新记者亦在该机构网站上查询,在册登记公司确实查不到Hermic和Hermic Group的名字。

  出现在哈法亚的Hermic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阿联酋拉斯海马自由贸易区(Ras Al Khaimah)。其母公司Hermic Group确实存在,但其在美国的注册信息显示,是由两名居住地在北京的自然人许铭和李伟,于2010年5月通过一家代理公司,在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注册,该代理的营业地址和Hermic所提供的ISO证书显示地址一致,公司历史仅有三年时间。

  事实上,Hermic在香港亦有注册。香港公司登记处存案的法团成立表格显示,Hermic(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股本金1.8亿港元,由持中国身份证的42岁湖北籍男子许铭和持中国护照的李伟于2010年7月24日发起设立。之后,许铭从Hermic退出,2013年的年度申报表显示,李伟为持股100%的独资股东。

  财新记者获得的一份据称来自伊拉克石油部的阿拉伯文内部调查报告中写到:“Hermic有在其所有投标过程(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的米桑项目)提交虚假公司文件的嫌疑,包括伪造的ISO认证文件和虚假的财务报表。另外,公司的注册时间几乎就是中石油和中海油以作业者身份进入伊拉克油田的时间,我们没有找到这个公司在此之前的任何商业运营信息,毫不夸张的说,这家公司的诞生完全就是因为哈法亚项目的出现……我们会更深入查阅他们所有的投标文件,以及他们和中石油、中海油所签订的合同。”

  财新记者注意到,在Hermic公司2013年获得的六项合同中,最大的三个(各为800万-900万美元)合同名称非常相似,分别为“二期项目井场地面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FSF Phase 2 project)、“二期项目含集油总管的井场地面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for well pads with OGM for FSF Phase 2 project)和“二期项目不含集油总管的井场地面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for well pads without OGM for FSF Phase 2 Project)。

  “这三个合同其实就是一个标,即‘二期项目井场地面设施工程总承包’,只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被分拆成了几个合同金额较小的包。”一位熟悉油田招标的业内人士向财新记者分析,“之所以要分拆,一般就是为了将标的做小,以规避招标监管。”

  即便招标被分拆成若干份,实际的工作量可能还不止合同中规定的数额。“譬如一个包含40口井的包,实际上有60口井,作业方可以说另外有20口井还没建,此后再用延续合同的方式,一口井一口井地续签给中标单位,不用重新招标了。用这种策略可以先把井场占着,剩余的所有井都是你的了。”

  他介绍说,根据伊拉克陆上油田的行情,每口井的地面工程至少100万美元,是块非常大的油水。据他听说,哈法亚项目二期的井区地面设施工程总金额大概会超过5000万美元,中石油工程建设公司(CPECC)也拿到了一部分合同。

  “大标拆小”的分析,得到了上述中石油哈法亚项目分包商的某种证实。他介绍说,在哈法亚项目,业主方和作业方有联合管理委员会(JMC),对于设备采购和项目分包招标有完整的程序和监管。按照早先的约定,2000万美元以上属于重大招标,业主方甚至伊拉克石油部都要参与评标;而2000万美元以下的招标,由作业方的项目技术组评完标之后,报到JMC和石油部审批即可。

  “不排除在招标设计的时候将2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分成几个小于2000万美元的小标。”但他随即补充说,伊拉克方面的监管文件非常细,程序是完整的,一旦被发现违反了程序和合同规定,伊方马上会叫停,“伊方叫停,就说明你内控存在问题;没有叫停,说明内部流程是合乎规范的。

  “从这个角度讲,中石油哈法亚项目的招标是没有问题的。”他说。

  但现在伊拉克人显然已经不再这么认为。上述调查报告最后称:“中石油(项目公司)没有尽到招标管理的责任,甚至存在和中标公司勾结串通的可能。否则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Hermic可以用这些伪造的文件成功的获得这些合同。”

  李伟和三个关联公司

  伊拉克人或许并不知道,作为Hermic独资股东的李伟,原本就是中石油的副处级干部,曾担任中石油在苏丹的地区公司中油国际(尼罗)公司经营计划部经理,是时任中油国际(尼罗)公司总经理祝俊峰的手下。

  1996年开始的苏丹项目,是中石油海外扩张进程的首次试水,现任中石油集团董事长的周吉平和中石油股份公司总裁的汪东进,1990年代就曾担任该项目的首任和第二任总经理。

  祝俊峰也属于中石油海外项目的元老,今年53岁,是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中石油集团总经理蒋洁敏在胜利油田时的同门师弟。中石油决心进军伊拉克后,祝俊峰被派往伊拉克,并允许其带去原苏丹项目的得力团队。

  也就在这时候,李伟也来到伊拉克,但他没有进入中石油哈法亚项目公司,而是成立了从项目公司大笔拿单的Hermic。另据知情人透露,Hermic公司有多名员工和中石油哈法亚项目的管理层有密切乃至亲属关系。

  事实上,在中石油哈法亚项目的承包商名单中,与李伟相关的不仅一个Hermic。一家名为DRK Energy的公司在哈法亚获得了2000万美金的井口酸洗项目。在公司网站中,DRK Energy自称有近20年的历史,在中亚、中东和北美等地区有业务。

  但根据财新记者查阅的香港工商登记资料,DRK Energy于2011年7月才在香港成立。这家刚成立就拿到中石油哈法亚项目大单的DRK Energy,注册股本金5000万港元,李伟为公司董事,股东分别是北京东润科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50万港元)、Hermic(1250万港元)和Adamant International Limited(1200万港元)。该公司2013年的工商资料显示,后两家股东已经退出,变为住所在岛国萨摩亚办公的Pan-petroleum Corporation,董事为加拿大籍的桂钦民。DRK Energy在迪拜的办公室地址,也与Hermic的迪拜办公室相同。

  同样,对李伟登记在Hermic公司的北京地址北辰东路汇宾大厦A座2002室进行检索,还能找到另一家在哈法亚项目累计拿到超过2000万美元钻井泥浆服务合同的石油化学公司Power Petroleum International(下称Power)。

  2008年,Power在香港注册,2009年公司的股东为持中国护照的李希文和陈淑芳,2010年从1万港元增资到8000万港元,其中范维旺持有3200万港元、刘雪梅持1600万港元、Adamant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1600万港元。知情人士称,刘雪梅为李伟的妻子。

  到2012年,Power变为范维旺一人持股。与此同时,范维旺将自己在北京中油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油东方)所持的50%股份全部转让给李伟,中油东方的另一股东亦为Power的前股东李希文,其办公地点与DRK Energy的北京办公室相同。

  被称为“泥浆范(Mud Fan)”的范维旺,在海外中资石油圈内颇有名气,曾是中石油长城钻探公司苏丹项目部副经理。他在电话中对财新记者表示,其公司在伊拉克的项目都是通过正规的国际招投标程序获得的,他拒绝回答与李伟的关系,以及为何2012年将自己原本与李伟交叉持股的Power和中油东方“各拿一家”。

  Hermic、DRK以及Power,这三家联系紧密的公司具有相同的股东或者投资者背景,累计在中石油哈法亚项目获得的合同金额超过1.15亿美元。

  哈法亚项目分为三个阶段开发建设。在一期已经建成后,哈法亚项目二期建设主要包括长度为272公里的原油外输主干线、500万吨油气处理中心和60口钻井等三大关键工程。建成投产后,将实现日产原油20万桶,预计2014年第二季度建成投产。三期工程60万桶日产能建设的基础工作亦将逐步启动,总投资53亿美元,计划2016年年底建成。哈法亚项目的三个阶段总投资可望达到100亿美元。

  相比国内项目,海外石油业务的利润更高,尤其是服务外包,报价可能数倍于国内。知情人士指出,虽然有伊拉克员工在哈法亚项目公司任职,但都不是核心岗位,且业务能力和油田建设经验欠缺。

  目前,伊拉克石油部和米桑石油正在对Hermic等出现问题的承包商相关投标文件和合同进行调查。根据国际工程规范,如果查明招投标过程确存在违规行为,伊拉克方面可能会以供应商不合格、违反招标法、涉嫌商业欺诈等理由,对出现问题的已招标项目所涉金额,采取拒绝“回收”(即不以石油支付中石油方面垫付费用)、索赔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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