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徐茂公 于 2011-5-11 16:00 编辑
中华文化数千年灿烂的历史,保存着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祖国的中医药学是其中一块瑰丽的珍宝。古代往往医儒不分,儒不必医,医必须儒,故称儒医。他们或先儒后医,或由儒转医,或医儒兼顾。再者古代文人诗文集中谈论医药治病,养生保健的则不可枚数,如王安石、苏轼、纪晓岚等不仅“文霸一方”,而且精通医药,是典型的文学与医药学的双栖人士。 王安石官办药店第一人 王安石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故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提起王安石,人们自然想到中国历史上很有影响的“王安石变法”。他为官清正廉明,人格高尚,最重名节,洁身自爱,民间流传着关于他的中医趣闻与传说。宋代名相王安石自述:“读经而已,则不足以知经。故某自百家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显而易见,王安石阅读内、难、本草的目的不是为了当医生,而是为了扩大知识面,为了更好的“知经”。历史上,许多文人“寄余艺以泄神用”,兼习医道,虽非医林之人,所发议论却充满真知灼见,今日读来,犹令人心动。 《本草纲目》载:王荆公(王安石)病头痛,有道人传此方(指生萝卜汁一蚬壳,仰卧,随左右注鼻中)移时遂愈也,以此治人不可胜数。 药理分析:萝卜,药用根,一般多以种子入药,名莱菔子,二者性味功效相似,性味辛甘平,能消食化积,祛痰下气,用萝卜汁便于外用滴鼻,辛散宣通,祛风止痛,简便易行,故治愈头痛不可胜数,多种医书将其收载。 除此之外,据说,他是中医药店的开创者之一。据史书记载,中医史上第一家官办的药店诞生于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是大名鼎鼎的改革家王安石批准创建的。所以说,王安石真是一个传奇人物,同时,他也为中医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值得后世称颂! 苏东坡正确对待脉诊 苏东坡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博学多才。“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这一万人传诵的名句,便是出自他之手。苏东坡一生坎坷,屡遭贬谪,曾因“乌台诗案”入狱。“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便是他在荒僻偏远之地为官的写照。苏轼筑室于东坡,号称“东坡居士”,他对中医药悉心研究,采药制药,自得其乐。中药苍术入脾胃经,有健脾燥湿、辟秽、明目的功能,古人认为长期服用可延年益寿。《东坡杂记》中还载有茯苓粉的制法:“用蜜和如湿香状,蒸过食之尤佳。”茯苓甘、淡、平,具有健脾和胃,宁必安神的功能,用茯苓粉蒸服是中药食疗的一种良方。 长期以来,很多人对中医诊脉抱有神秘感,一些江湖医生自吹自擂,说什么单凭切脉即可断病,“病家不须开口,搭脉便知病情”。一些患者也误认为,医生单凭诊脉就可以知道病情,求医时,只让医生摸脉,不介绍病情,以此检验医家的本事,结果只能是误医误已。苏东坡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决不以脉诊来“困医”,而是尽量将病情全部告诉医生,供其诊疗参考。在《东坡杂记》中,他旗帜鲜明的表示:“士大夫多秘所患,以验医能否,使索病于冥漠之中。吾平生求医,盖于平时验其工拙。至于有疾,必先尽告其所患而后诊视,使医者了然。故虽中医(中等水平的医生),治吾疾常愈。吾求病愈而已,岂以困医为能事哉。”东坡的做法当然是正确的。清代文人周亮工说得好:“不告医者以得病之由,令其暗中摸索,取死之道也”(《书影》)。张山雷亦说:“病有必待问而知之者,安得以不问为高?……病家恒有伸手求诊,以试医为能事,而医家亦有不问为高,自矜能手者,皆自欺欺人伎俩,非本医学正宗。” 纪晓岚敢对理学论是非 纪昀,字晓岚,一字春帆,河北献县人。是清代著名学者、文学家,曾任四库全书总篡官。能诗善文,学识渊博,才思敏捷,幽默诙谐,尤以对联为妙,被称为“对联大王”、“一代文宗”,官至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纪晓岚著有《阅微草堂笔记》,借鬼狐以发人间幽情。鲁迅称之为“发人间之幽微,托孤鬼以抒己见,隽思妙语,时足解颐……天趣盎然,故后来无人能夺其坐”。该书还有不少篇幅,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以引人入胜的典故、故事、医案等为引入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医药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 更为有趣的是纪晓岚曾写了一副对联,促使一位庸医改行另谋他业,不再怡误人命。传说纪晓岚的家乡有位名叫吉生的医生,医术很差,经常误诊害人。有一次纪晓岚回家探亲休假,听说此种情况后,便撰写了一副对联派人送去。吉生医生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的是:“未必逢凶化;何曾起死回”。这副暗嵌联,需嵌入的正是“吉生”二字。这位庸医看后羞愧万分,从此停诊,改营商业以谋生,乡里一时传为美谈。 纪晓岚所撰《阅微草堂笔记》中,在“理学害人”一节里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某医生素来谨慎忠厚,有老妪手拿珠花金钏首饰,两次到他处求购堕胎药。某医严辞拒绝,赶她出去。半年后,该医在梦中被捉到阴曹地府,一个项上勒着红巾的妇女,哭诉她向医生求药而不给的经过,指控他杀人。某医争辩道:药是救人性命的,怎么能用来杀人呢?你因奸情而遭难,与我何干?女子说:我求药时身孕尚未成形,如果堕掉,我可以不死。无奈生下孩子被扼死,我也被逼上吊,你要保全一条命,反而要了两条命,不是你的罪,能是谁的罪呢?阴司的冥官叹道:你说的是实情,他遵循的是法理,宋代以来拘执于一理而不顾及实际利害的,难道只有他吗?你算了吧。一拍桌子,某医惊吓而醒。 这是一个涉及到医学伦理的比较复杂的命题,纪晓岚以“理学害人”为题目,正显示出他对腐儒理学的批判立场,这在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至今亦有启发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