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27|回复: 0

商务部再回应滴滴Uber合并涉嫌垄断:应依法调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17 07: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务部再回应滴滴Uber合并涉嫌垄断:应依法调查

商务部再回应滴滴Uber合并涉嫌垄断:应依法调查


8月17日消息,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后,除了其自身合并后的诸多后遗症,和双方因企业文化、价值观的不同所带来的水土不服等问题需要解决外,可能发生的反垄断调查也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谈到了关于滴滴、优步中国合并案可能涉嫌垄断的质疑,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对于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案是否涉及垄断,商务部应该依法进行调查。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询问滴滴、优步中国合并案审查的最新进展,这两大企业的合并是否符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的申报要求,市场关心中国互联网企业所涉及的VIE结构是不是应该成为反垄断审查的障碍?

“如果达到申报标准,经营者未依法事先向商务部申报而实施集中,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规定》第四条,经营集中未达到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针对媒体的提问回应称。

而此前,商务部表示,按反垄断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必须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兼并。


来源:IT之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3 12:4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