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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疑惑梁继昌誹谤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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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4 04: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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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再次质疑会计界立法会议员梁继昌,为何坚持留在调查UGL事件专责委员会。他又批评反对派滥用弹劾机制,「如果要我说,大家可以看到梁继昌,他不肯辞职,而『泛民』有人要求周浩鼎辞职,完全是双重标准。」

据香港东网消息,香港会计界立法会议员梁继昌早前谈及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共5000万港元事件,包括曾称香港及外国税务局有调查事件,梁振英早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民事控告梁继昌誹谤,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止梁继昌及其代理人继续发表相同或类似言论,並向梁继昌索取誹谤的赔偿、加重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司法机关网页最新显示,案件將于下周四(20日)进行3分钟聆讯,处理传票宽延期限的事宜。入稟状指,被告梁继昌于3月1日在立法会大楼內向传媒召开现场简报会,期间发表了誹谤原告梁振英的言论,令原告蒙受损失。特首办早前发稿指,有关诉讼费用由梁振英本人支付。

据瞭解,梁振英在3月3日前往参加两会之前即向港媒回应此事。他表示,过去两年多已经向中央政府全面解释事件,中央完全知情。他又澄清,他本人没有担任UGL的董事,亦没有收到任何地方的税局查询有关款项是否需要交税,期望反对派实事求是,尊重法律,不应再炒作事件。梁振英强调,从来没有任何地方的税务局向他查询,他收受UGL企业5000万港元是否需要报税。早在2014年香港有人要求英国监管机构调查事件时,他已请律师查询,“英国的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两个不同的机构,很快回復我说他们瞭解这件事,他们不会跟进调查”。

早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回应港媒查询时称,认同梁振英的指控“有民事诉讼基础”。他又认为梁继昌言论“不难证明有誹谤性”,其言论也不受《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豁免于法律程式的保障。据瞭解,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言行受《特权法》保护,不受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式追究,但保护范围仅限于议员在会议席上的发言。因此,港府新闻统筹专员冯煒光早前也批评梁继昌“任何立法会议员都没有捏造事实的特权”。

梁振英重申,从来没有因为UGL这件事接受过香港或外国的税局任何接触、任何查询,遑论调查,但梁继昌在记者会上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却继续留在委员会,「我相信市民大众应该问,他发起成立这个调查委员会、得到二十个『泛民』议员同意,这个便是立法会的机制,便可以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让全香港、全国、全世界都知道梁振英正在接受立法会的调查,这个又是否公道?」

梁振英疑惑梁继昌誹谤动机

再炒作將是誹谤UGL

梁振英又重申,他与UGL已多次全面回应社会的问题,UGL亦已说了他从来没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务。「如果有人知道后继续去炒作,『翻炒』这些问题的话,他们是否在质疑一间像UGL这样的澳洲上市公司作出虚假声明?如果是这样的话,则不只是誹谤我本人,而是誹谤UGL。」他续说,外国执法机关、外国与这件事有关的,以至英国、澳洲两地的执法机关,从来没有人就UGL与他签的离职协议接触过他,遑论调查或起诉他。「但在香港范围內,不断在炒作这件事,所以我是非常重视这件事的,我一定尽全力保障我自己的权益和声誉。」

被问到专责委员会邀请他出席的话,会否愿意出席,梁振英回应指,任何人,包括立法会议员,应该详细看清楚他过去的回答。他强调,过去曾书面问过英国的执法机关,他们很快回覆说他们不会调查这件事。「而这件事在香港弄得沸沸扬扬,我相信英国和澳洲的核数师、董事会及大小股东,他们一定知道这件事。那么为什么別人没有採取任何行动,而在香港不断炒作?」

张达明不知他已作回应

至于港大法律学系首席讲师张达明建议成立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梁振英认为,张达明明显不知道他在过去已回答了有关问题。

28个反对派议员计划下月立法会会议上,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弹劾梁振英,认为他试图影响立法会调查UGL事件,专责委员会的调查方向和內容。对此,梁振英批评是滥用机制:「我觉得他们滥用弹劾机制。梁继昌他不肯辞职,而『泛民』有人要求周浩鼎辞职,完全是双重标准。」

根据中新网、大公网等综合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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