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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6日,由哈萨克斯坦国家收入委员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机构共同主办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闭幕。这是首次以“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为主题举办的国际税收会议,来自50个多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20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参会各方就税收法治、纳税服务、争端解决和能力建设等议题深入讨论并达成广泛共识,联合发布了《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本次会议上表示,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周年。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指出,把“一带一路”打造成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最广泛国际合作平台,让共建“一带一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王军强调,“一带一路”建设越深入,加强税收合作越重要。围绕税收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王军提出三点倡议:一是以丝路精神为指引,聚焦实现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多元、更高层次的税收合作这一目标,着力构建税收合作长效机制。二是建议在二到三年内,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循序渐进,逐步实现“一带一路”多边税收合作规范化、机制化、实体化。三是通过建立税务局长定期会晤机制、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强征管能力与人才建设等措施,拓展税收合作广度和深度,实现互利共赢。
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本次会议经过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达成并发布了《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取得了重要成果。
一是开创了一个新的对话平台。参会代表高度认同加强税收合作的重要性,并对通过召开税收合作会议来加强对话沟通、表达各自关切、寻求共赢途径,表示一致赞同,彰显了以此作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对话平台的积极意义。
二是探索了一个新的合作框架。会议针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实际需要,着眼于为现有多边税收合作体系提供有益补充,初步形成了构建税收合作长效机制的框架性构想。参会代表赞同就此组建专家工作组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并建议于2019年在北京举行“一带一路”税务局长会议商定。
三是形成了四点重要共识。各方一致同意,积极推动国际税收规则完善,着力消除税收壁垒,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创新跨境涉税服务,大力发展电子纳税服务,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促进生产要素高效有序流动;拓展双边、多边合作,进一步聚合资源、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着力提升税收争端解决效率和执行力,增强税收确定性,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增进投资者信心。
王军指出,上述成果将带来两个方面的积极影响:一方面,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更加紧密、更加深入并更加规范化、机制化、实体化,为完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将更好促进“一带一路”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乃至全球经济治理持续改善,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哈萨克斯坦国家收入委员会主席腾格巴耶夫在主持闭幕式时表示,哈方坚定支持“一带一路”倡议,近年来,税收在消除跨境贸易和投资障碍、推动国际经济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包容性增长等方面承担了日益重要的使命。进一步加强税收合作,有利于为“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和有力保障。
与会代表高度评价此次会议。阿富汗税务局局长阿卜杜拉·扎德兰表示,此次会议是完善国际税收治理体系、凝聚各方共识与力量、提升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能力的重要平台。挪威税务局副局长尼娜·芬恩马克表示,这次会议显现出各国加强税收能力建设、共同应对税收挑战的广阔合作前景。维也纳经济大学全球税收政策中心主任杰弗里·欧文斯认为,会议为各国税收政策顺畅沟通提供了契机,为国际税收发展与合作贡献了力量,为税收促进全球经济平稳增长注入了动力,将成为“一带一路”税收合作的新起点,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建设将产生积极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告诉记者,截至2018年4月,中国税务部门已经与25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税收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与1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5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发布了75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2015年到2017年,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协定下的相互磋商机制,开展双边税收磋商211例,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重复征税128.78亿元。
针对出海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风险,廖体忠表示,“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帮助‘走出去’企业快速熟悉境外投资目的地的基本税收信息。”
同时,我国税务部门也在持续优化国内市场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引进来”的企业进行政策答疑和辅导,测算税负差异,还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搭建了“一带一路”税收交流合作的新平台。会议围绕税收法治、纳税服务、争端解决和能力建设等问题开展交流,通过倡导“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逐步拓展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形成“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领域共商共融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提升未来税收合作的整体格局。
企业的成长壮大也提升了双向投资合作的预期,2018年一季度,中国对43个“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有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合计29.5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14.4%。同时,中国外商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也吸引更多沿线国家企业来华投资,2018年一季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781家,同比增长40%,实际投入外资金额84.5亿元人民币。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税务系统助力‘一带一路’的做法,对其他部门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共赢有启示借鉴意义。”
5年来,中国已同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是经济合作、贸易畅通之路。针对出海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风险,“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帮助‘走出去’企业快速熟悉境外投资目的地的基本税收信息。”廖体忠表示。
陕西省位于古丝绸之路的起点。陕西省税务部门开展“你提出需求,我照单辅导”的订单式按需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涉外税收应对专题方案。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在提出订单需求后,当地税务部门迅速安排国际税收专家为企业量身打造哈萨克斯坦“出海”税务指南。“税务部门专业、贴心的服务让我们感到很暖心,企业‘走出去’更有信心了。”该集团总经理贾合义说。
中国税务部门持续发力,为“一带一路”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浙江省税务部门设立全国首个国际税收服务点,联合与公安出入境、社保等多部门“一站式”帮助“一带一路”企业答疑解难。广东省税务部门与发改委、商务厅、外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机构进行信息交换,为服务企业投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数据基础。
“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到各级税务机关,都非常重视从协定谈签、政策制定和纳税服务等角度给予‘走出去’企业最大力度的支持。”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表示。
据了解,在中国税务部门的全面护航下,越来越多的“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成长壮大、转型升级。
自2014年起,银联国际有限公司在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陆续设立了25家分支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部门主动到该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帮助企业理解国际税收协定,破解法律适用难题。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企业境外涉税风险得以有效控制,依法抵扣境外分支机构成本费用6.49亿元。如今,银联网络以每年新增300万家商户的速度扩展,业务已覆盖到“一带一路”50多个国家和地区。
新疆阿拉山口口岸是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边境口岸。2018年1月,我国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成为扩围区域之一,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了众多外商前来投资,哈萨克斯坦商人阿里木江就是其中之一。
阿里木江投资建立了阿拉山口金丝油脂有限公司,在了解到企业有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单位的意向后,税务部门多次进行政策答疑和辅导,不仅为企业测算税负差异,还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不断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让“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发展更有助力、更添信心,而企业的成长壮大也提升了双向投资合作的预期。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方面积累了很多宝贵的实践经验可供相互交流借鉴。”与会代表认为,经贸往来越深入,税收合作也必然越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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