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开符合规定的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权限。新规将于2018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这一修改,目前将允许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 交银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马韬认为,此次新规不仅有利于促进A股市场的国际化,也有利于促进外籍专业人才在中国境内工作、创业并深入参与中国经济,可有效解决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过程中因国籍而产生代持等问题,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重要政策。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出台有关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实施规则。此外,证监会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税收、资金汇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上述办法有序施行。
文章根据中国新闻网、虎嗅早报、每日经济新闻等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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