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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抗拒「一国」抹黑《国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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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00: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2《國歌條例草案》.png

  《国歌条例草案》日前公布并刊宪,草案将在本月23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国歌和国旗、国徽一起象徵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特区政府1997年通过订立《国旗及国徽条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港实施。去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内地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後将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作为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并由特区政府通过本地立法落实。今天《国歌法》本地立法即将进入法定程序,绝大多数港人都理性看待、表示支持,认为尊重国歌是国民天经地义的事,於情於理於法,都应该支持《国歌法》本地立法。

  反对理据真牵强极无知

  而一如过去,反对派此次依然站在主流民意对立面,扮演强烈反对的角色。他们以各种手段抹黑《国歌法》,阻挠正常立法。黄之锋等人甚至在海外媒体撰文,希望借助外力阻挠《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分析他们反对立法的种种说辞,大多是挑战市民的认知常识,暴露其无知、无赖与无聊,显示其黔驴技穷的反对本色。

  首先,这些抹黑缺乏基本的历史常识,是对历史的一种无知。黄之锋等在外媒上称「《国歌法》是将中国民族主义强加於香港人身上」、「《义勇军进行曲》内容讲述绝大多数港人都没有共鸣的共产主义革命」云云。

  《义勇军进行曲》真的与港人没有共鸣吗?《义勇军进行曲》诞生於抗日战争年代。日本侵略者的铁蹄践踏中国大地,香港也不能幸免。四万万不愿做奴隶的中国人奋起抗日,这其中也包括香港同胞。他们中的一些人北上参加抗日队伍,一些人组成东江纵队港九独立大队在香港保卫家园,西贡斩竹湾的香港西贡烈士碑园可以作证。日军侵华是包括港人在内的所有中国人的共同灾难;抗击侵略者,是包括港人在内的所有中国人的共同抗争;那一段历史,是港人与祖国人民不可磨灭的共同的记忆。《义勇军进行曲》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呼唤。黄之锋之流缺乏最基本的历史常识,却要强作解读,恰恰暴露了其「无知者」的本来面目。

  反对派的抹黑的理由缺乏基本的认知常识,是对市民正常思维的一种挑战。比如称一旦施行《国歌法》,香港就不是特区了。那麽,香港施行《国旗及国徽条例》21年,难道「一国两制」就改变了形,走了样?澳门去年8月通过《国歌法》本地立法,澳门难道就不是特别行政区吗?

  根据基本法规定,《国歌法》属於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依照基本法规定不属於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徵询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意见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区在当地立法实施。立法原则除了明确维护国歌的尊严、反映《国歌法》原意,同时兼顾香港本地法律制度。这完全是体现「一国两制」特点,是「一国两制」应有之意。反对派以有了《国歌法》就丧失「两制」的危言耸听只能用理屈词穷来解释了。

  国歌和国旗、国徽均是象徵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尊重国歌、国旗、国徽,是每一个包括港人在内的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那麽,反对派为什麽要一意孤行抹黑《国歌法》,害怕《国歌法》香港本地立法呢?说穿了,就是不接受「一国」,只要涉及到「一国」的,就会不遗余力地反对。上述例子,无论是愚蠢地试图以历史来割裂香港与国家,或者是以有无实施《国歌法》来判断香港是否是特别行政区,本质上的指向都一致,那就是想把香港和国家划出一条「楚河汉界」来。

  反《国歌法》全因心中有鬼

  某些反对派议员竭力反对《国歌法》的「理据」,也是对反对派恐惧「一国」,不要「一国」的最好注脚。《国歌条例草案》规定,除国庆、回归等重要节日外,特区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仪式须播放国歌。但正是这个条文,让某些反对派议员十分不「淡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称,要求立法会议员宣誓前奏国歌是要加深「一国两制」中「一国」先行的信息,属於「政治施压」;朱凯迪更指《国歌法》影响了「不表达爱国自由」,甚至影响议员宣誓。之前,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及法官的宣誓需要播放国歌,但立法会议员宣誓没有播放国歌。此次要求涵盖公职人员宣誓时播放国歌,本是十分正常的安排,是公职人员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必要举措。某些议员不遗余力地反对,正是暴露了其对「一国」避之不及的心态。有人称这样的人为「暗独」。当然,是否是「暗独」其人自知。但至少这些人的态度表明,他们对国家的抗拒是强烈的,对「一国」是抵制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的一部分,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也无法否认的。「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也必须首先尊重「一国」,有「一国」才可能有「两制」。那麽,对国家的认同和尊重,应该是公职人员的基本准则,是对立法会议员的基本要求,也是议员的基本政治道德。

  《国歌法》就像一个「试金石」,试出了某些议员心中的「鬼」。这样的议员,即便伪装再好,没有被法律DQ,早晚也会被看清其真面目的选民鄙弃。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泉州社团联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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