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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月《国歌条例草案》首读当日,极少数激进组织成员冲入政府总部广场,打起「不歌颂的自由」之标语进行暴力抗议,令保安人员受伤。 看到这一幕,勾起全港市民对泛民「凡事都反」的讨厌和愤怒。
那些坚持反对国歌法立法的逻辑,其实相当荒谬可笑,比如那句「不歌颂的自由」。国歌法立法本来没有规定你「歌颂」,只是规定你不能侮辱国歌,也就是「可以不爱、但不能伤害」的意思。 泛民如此混淆视听、偷换概念,目的旨在欺骗市民。 至於那些「唱国歌走音」、「听到电视播国歌不肃立」等等所谓「误堕法网」的质疑,根本就是恐吓市民,故意制造恐慌。 其实,国歌法的立法本意,只是通过指引性的法律条文,规范市民在行为上尊重国歌,禁止的仅仅是在公开场合、故意对国歌作出侮辱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是公然、刻意侮辱国歌,根本就不会误堕法网。
尊重国歌是应有之义,是国民素质的表现,也是一项重要的公民责任。不光是中国,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国歌都不容许被任何人侮辱。举例说明,在任何一个国际大型赛事,例如奥林匹克运动会和世界盃中,不同国家的运动员彼此尊重,奏国歌时都会肃立致敬,在奏唱对手的国歌时也一样,不能出现不尊重国歌的行为,这是国民素质的体现,也说明尊重国歌是普世价值观。
在近日进行的2019年英式橄榄球世界盃资格赛上,发生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在香港对阵肯尼亚赛前奏国歌时,香港队16个队员中,有15个归化运动员齐声唱国歌,声音洪亮,态度认真,引人注目,更令人深思。这些金发碧眼的球员都能唱好国歌,尊重国歌,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怎会做不到?
鼓励尊重国歌、教育市民在奏唱国歌时的应有态度,《国歌法》立法意义重大。所谓「难以理解、难以执行」的言论,不能成为反对《国歌法》通过的理由,更不容许有人出於政治目的,肆意抹黑、阻碍立法。扞卫国歌尊严,人人有责,我们「新年代」坚决支持《国歌法》尽快完成本地立法。
口号
尊重守国歌法 实践公民责任
庄严奏唱国歌 不容亵渎行为
教育好下一代 国歌法系好法
严惩刻意冒犯 立法天经地义
已列入附件三 还欠本地立法
维护国家尊严 支持立国歌法
【撰稿人:新年代 副召集人 黄励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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