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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少女在台湾被杀、涉案男子回港後未能赴台受审,引起公众对移交疑犯漏洞的关注,然而保安局建议修例,却被反对派以种种政治理由抹黑。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昨日批评,有人对问题认知不深,却带出歪理及误导性言论,强调修例有足够保障条款,确保不会因为政治原因移交疑犯,如当事人因身份、宗教及政治意见而影响审讯公平性或惩罚的严重性,都不可被移交。他更指,香港竟然未与自己国家内的其他省份达成移交疑犯安排,是严重的制度缺陷。
汤家骅昨日接受电台访问时直言,对一些有关修例的讨论感到失望甚至气愤,「有些人对问题的认知或对法律的认识并不深,带出了很多歪理及误导性言论。」
他强调,移交疑犯并非为了便利其他地方,而是对法治的执着及彰显社会公义,「有人犯了严重罪行是应该绳之以法,没有地方会希望自己成为窝藏罪犯的地方,如果有人在邻近地方犯了法,但在你的地方住,而且无事,久而久之罪犯就会聚集在你的地方,对社会绝对没有好处。」
讲咗廿年仲有人阻住堵漏
汤家骅指出,香港已和32个地方签订移交疑犯的协议,但竟然没有和自己国家内的其他省市签订协议,是严重的制度缺陷,「特别是我们与内地交往那麽频密,我们是中国一部分,竟然在一个中国里,大家不能互相移交疑犯,令犯罪的人可以周围走。」
他忆述,自己在1999年以大律师公会主席身份,要求特区政府尽快与内地达成移交疑犯协议,「已经讲了20年,但到了今日,竟然(有人)仍然对这个完善法治、彰显公义的安排提出种种政治上的质疑,实在令人失望。」
针对反对派声言修例後内地会要求移交「政治犯」,汤家骅强调,修例有足够的保障条款,确保不会因为政治原因移交疑犯,包括只有涉及46宗严重罪行的疑犯才可被移交,其中不涉及任何有关政治、社会安宁及社会秩序、游行示威及言论自由的罪行,而且有关行为必须属於干犯香港法例,并被法庭判处高於12个月的监禁;至於「政治犯」会否因被「包装成」犯上经济罪行而被移交,他引述法例条文指,如当事人因身份、宗教及政治意见而影响审讯公平性或惩罚的严重性,都不可被移交。
「法庭怕内地」是侮辱司法
汤家骅更批评,有些具法律背景的人称香港法庭「能力有限」,不能拒绝内地移交疑犯的请求,是对香港司法界最大的侮辱,强调香港司法的独立性受全球尊重,应要有足够的事实根据才提出有关言论。
反对派又声称可先处理与台湾的移交疑犯安排。汤家骅反问「为何只和台湾做」,因移交疑犯的原则适用全世界,如果只因香港少女在台被杀一案,而只处理与台湾的移交疑犯安排,是不足够的。
对於是次未有进行公众谘询,他指难以想像有香港人不希望彰显社会公义,就算进行谘询,最终结果都是香港人会接受修例。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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