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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状公会唱衰修例 犹如反对派B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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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6 10: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9大狀公會唱衰修例 猶如反對派B隊.jpg

  香港大律师公会在保安局就修订《逃犯条例》谘询最後一天提交意见书,声称修例「可能会破坏香港作为一个受法治保障的自由及安全城市」,又声言修例是「暗渡陈仓」地处理与内地移交疑犯事宜,与反对派政党同一口径。有法律界人士质疑公会本来是备受尊重的专业团体,但近年趋向政治化,而是次的论点更与反对派政党如出一辙,有沦为「反对派B队」之嫌。

  大律师公会在前日递交的意见书声称,移交逃犯回内地是复杂法律问题,在社会上也「充满争议」,而特区政府曾称不会在没有公衆谘询下与内地商讨移交协议,但政府现在「明显违背先前承诺、缺乏全面谘询」,令人担心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将如此「敏感」的议题用一次性个案移交安排处理。

  公会续称,保安局的修订建议,由过往经立法会审议一次性个案,变成特首发出证明书启动拘捕及移交程序,会「降低」对人身安全及人身自由的要求,且现今香港大众及国际社会对内地人权记录「有极大忧虑」,修例後特区政府不能确保逃犯可享有与本港刑事司法及监狱制度中同等的基本人权。

  就保安局多次重申修例是解决香港少女在台湾被杀一案带来的不公,公会称并不需要「过度放宽」现行的条例,「尤其是这不等於容许是次安排包括内地。」

  就反对派早前提出只与台湾以一次性个案处理移交疑犯事宜,公会也提出另一个反建议,称可以修订《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容许在香港调查及审讯类似此案的疑犯。

  马恩国:如同饭民无视现实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反对派政党和大律师公会同一口径,声称国际社会对内地人权记录「有极大忧虑」,然而目前已有许多国家或地区接受来自中国政府的引渡请求。

  他指出,中国目前已经和39个国家签订引渡协议,并与52个国家签订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并举中纪委「红色通缉令」中的百名人员为例,目前已有55人被引渡回内地,好些人更是从美国、加拿大、澳洲等西方国家成功引渡的。

  马恩国强调,倘保安局是次修例不成功,可以预见将来会有大批内地、台湾、澳门的逃犯会入境香港躲避追捕,香港将变成收容逃犯的罪恶温床。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慨叹,大律师公会作为一个备受尊重的专业团体,其意见本应受到重视,但可惜近年趋向政治化,今次发表的意见也不例外,更与反对派同气连枝,「简而言之就是不相信香港法庭可以把关,质疑法院的独立性。」

  黄国恩:政治化前设扰司法

  他认为,归根究底,公会有政治前设,不相信中央政府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维护香港法治的决心,然而香港法治健全、司法独立是毋庸置疑的,在世界上的法治排名甚至比经常标榜民主、自由、法治的美国更高。

  黄国恩希望公会不忘初心,认真维护公会的中立持平专业形象,而不是把公会政治化,破坏其公信力,否则对法律专业、对香港社会都不是好事。

  傅健慈:「反建议」乱标准涉人治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傅健慈则认为,倘根据反对派及大律师公会提出的「反建议」,以「特事特办」方式处理港女在台被杀一案,明显是欠缺公平、公正,更可能造成「不同标准」和「人治」的影响。

  他质疑大律师公会现时形同「反对派B队」,论点更与反对派如出一辙,所谓「反建议」也反映公会抗拒香港与内地做移交安排,其言论有损本身的公信力。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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