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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日前会见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时指出,要增强香港年轻人的国家民族认同感及爱国心,完成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将有助达至此目标。针对香港反对派中人不断以似是实非的理由阻挠立法,港区代表谭志源强调,尊重国歌是自然而然的事,并重申根据《国歌条例草案》,如果并非公开、故意作出侮辱国歌的行为,就不会被入罪。
谭志源在访问中表示,国歌法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特区政府可直接公布或透过本地立法实施,特区政府在两者中选择了後者,是为了让法律更适应「一国两制」下香港本身的制度,也有机会让立法会审议及讨论,是一件好事。
他指出,触犯侮辱国歌罪行必须满足3个元素,即「公开」、「故意」及「侮辱」,如非有心或在公众场合作出侮辱国歌的行为,根本不会入罪,「在街上走着、在茶餐厅坐着,如果听到电视播国歌,继续做自己的事就可,不需要停下来站立唱国歌,因为不是须奏唱国歌的场合。」
在细阅《国歌条例草案》後,谭志源认为条文属於教育性多於惩罚性,公众毋须过分紧张。
议员宣誓奏唱显尊重
就反对派中人质疑将立法会宣誓仪式列作须奏唱国歌的场合,他强调议员本身已须按照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宣誓,如果在此时奏唱国歌、而议员对国歌也显得尊重,就更加能彰显「一国两制」。
反对派又声言国歌法是「DQ新武器」,谭志源着他们毋须担心,「奏唱国歌只有40多秒,很简单,只要抱尊重精神看待国歌,再庄严完成宣誓,这很容易做到。」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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