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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连日以暴力手段阻挠《逃犯条例》的修订,但在前日冲击政府总部、占领大堂时,以及昨日冲击立法会时,此前曾带头冲击区议会、追击官员的「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众志」常委罗冠聪均不在现场,被不少人批评「叫人冲,自己松」。黄之锋发帖解释是因为自己「不足廿日後有案件判刑,思前想後选择了缺席是次行动」。罗冠聪未有解释缺席冲击的因由,但就披露自己将於今年暑假到美国读为期一年的硕士课程。说到底,两人只是不想再坐监,以免失去参选今年底区议会以至明年立法会的机会,说到底就和其他反对派政党一样充满计算,推他人去死,自己攞光环。
锡身隔「芒」观火 惊死刑藐加监
在冲击政总事件中,黄之锋并不在场,而涉事的9个同党就全部被拘,将被控以「强行进入」罪。黄之锋在fb发帖解释,「因不足廿日後有案件判刑,思前想後选择了缺席是次行动,隔着荧幕看着示威现场,还是相当忐忑不安。在政治低潮里,仍愿意担当行动者,实在难能可贵......总要有人担当冲撞体制的角色,谢谢你们。」
黄之锋所说的「不足廿日後有案件判刑」,相信是他被控2014年违法「占领」期间,与其他示威者阻碍执达吏清理旺角弥敦道「占领」现场的刑事藐视法庭罪一案有关。他在高等法院被判监3个月後,向上诉庭申请提上诉,并於下月3日处理。
根据《立法会条例》及《区议会条例》,任何人被判监超过3个月,往後5年内都不得参加任何立法会或区议会选举。黄之锋此前因「占旺」而被判监3个月,刚好低於该门槛,即使上诉失败,加刑的可能亦不大。那他何以独无参加冲击政总?相信与他曾参与2014年冲击政总东翼案,以及其後的一连串判决有关。
在是案的原审阶段,黄之锋及罗冠聪等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其後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诉庭改判3人即时入狱6个月至8个月的决定,并发出新的判刑指引,即涉及暴力的抗争行为就应该判监,而所谓「公民抗命」的求情理由在判刑时的考虑比重不应过高等。
计晒数谋参选 「清白身」代「出头」
其後,特区终审法院推翻上诉庭的判决,但理由仅是因为在案发时并无有关的判刑指引,遂维持原审的裁决,毋须坐监,但法院法官已在判词中表明完全认同上诉庭的新判刑指引,并裁定新指引适用於日後的同类案件。
前日的冲击政总事件,与是案性质类似,黄之锋未有到场,是怕一旦被捕定罪,法院将根据新指引判刑,一旦罪成极可能要坐监,加上属於重犯,刑期或多於3个月,届时他将无法参选。
虽然「众志」常委周庭之前因「众志」的「自决」政纲而被选举主任裁定选举提名无效,同属「众志」的黄之锋明显不会因此而罢休。据now新闻报道,包括黄之锋等「众志」成员,在参选时不会以「众志」作牌头,图避过被DQ的命运。此心存侥幸之举或能得逞,但坐监超过3个月就一定不可能参选,所以黄之锋不肯「以身犯险」,前日冲击政总也要由其他没有案底者「出头」。
同样未有参与冲击的罗冠聪,昨日就在fb发帖,以自己读大学就参与各项「抗争」,「没有机会好好地安坐课室内学习」为由,披露自己已获耶鲁大学东亚研究系全额奖学金,在今年暑假负笈美国升读一年的硕士课程。也就是说,他明知参与冲击或招来牢狱之灾,届时将未能如期赴美,故选择「独善其身」。
罗三七「书」唔起 怕失耶鲁资格
网民「Kt Lai」就揶揄黄罗:「做大佬系醒d(啲)!」「Wilson Wo」则道:「跟着这些人渣去示威的傻仔傻女,真是行就行先,死就死先,拍照就站两边的炮灰。」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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