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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具七重保障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和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昨日在香港外国记者会午餐会上,就修订逃犯例激辩。汤家骅强调,现时《逃犯(修订)条例》有多重保障,市民游行反修例是不明白修订内容或不信任香港司法制度,但他对香港司法制度感到自豪。汤家骅又指出,香港回归至今22年,仍未与内地签署移交安排,形容是荒谬(ridiculous)。郭荣铿则引用前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事件,称内地法制无法提供公平审讯;汤家骅即场戳破林荣基的谎言,指事件与引渡无关,又称不明白林为何要移居台湾。此外,「万众同声撑修例公义组」发起的网上联署截至昨晚,已经有超过18万人参加联署,支持修例。
汤家骅和郭荣铿昨日获邀到香港外国记者会,讨论《逃犯(修订)条例》。汤家骅指出,现时《逃犯(修订)条例》具有多重保障,首先,引渡只能适用於严重罪行,这些严重罪行有明确定义,不包括政治罪行、以言入罪的罪行等。即使基本法23条通过,这条罪行亦不符合引渡的条件,因为政治犯不能引渡。第二,这些犯罪行为在港必须是严重罪行。第三,控罪不能包含政治的因素。第四,即使控罪没有显示任何政治因素,但因为种族、宗教、国籍或政见的检控,也不能处理。第五,若果疑犯可能在审讯时遇到不公,或因为种族、宗教、国籍或政见等原因而被限制辩护,也不适用。第六,疑犯不能引渡至第三方地区或国家,例如疑犯被引渡至澳门的话,澳门就不能将疑犯引渡到内地。第七,死刑不会引渡。
港未与内地签移交安排是荒谬
汤家骅强调,英国与108个国家签订双边的引渡协议,而美国就与110个国家签订,这些国家包括孟加拉、玻利维亚、伊拉克、肯尼亚、乌干达等,有些国家的人权情况恶劣,「但为何英美觉得没有问题,难道这些国家不顾市民安危吗?」他认为,从这些例子,反映很多人用错误角度看待《逃犯(修订)条例》。汤家骅又指出,香港回归至今22年,仍未与内地签署移交安排,形容是荒谬(ridiculous)。
郭荣铿声言,市民上街正正因为自由受到威胁。台湾案件明明可以用个别形式处理,不明白政府为何要修改保障市民自由的法例。他又引用前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事件,批评内地司法不公,审讯过程不透明云云。
林荣基事件与引渡无关
汤家骅反驳说,林荣基事件与引渡无关,又称不明白林为何要移居台湾;他反问:若有完善制度处理类似案件,会否比以非法方式处理更佳?汤家骅表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条例之下,除启动引渡的权力和是否接受法庭决定外,没有其他权力,亦不能主动要求法庭移交逃犯。法庭亦会审视疑犯会否得到公平审讯,只要不符合某些条件,香港根本不能引渡疑犯。
郭荣铿又称,英美等国签订的是刑事协议,不是引渡协议,而这些文明国家不会将国民引渡至中国受审。汤家骅直斥,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是否将国民引渡至他国受审,香港也有这样的规定,特首亦有权拒绝引渡要求。
昨日台湾陆委会声称,香港毋须修订《逃犯条例》,亦可把疑犯引渡到台湾。汤家骅表示,台湾杀人案只是其中一个个案,但还有很多个案;如果错过现在的机会,就难以堵塞漏洞。被问到香港法官在政治上是否真的不会受到中央影响,汤家骅认为,这一说法是侮辱香港的司法机构,事实上,香港司法机构享誉全球。他亦指出,中国近年已作司法改革,例如所有审案书都会上载到网上,做法公开。
保安局昨晚回应陆委会的言论指出,台湾杀人案是一宗十分严重的刑事案件,认同台方要尽快作出处理,又强调会面没有前设,特区政府是以务实及尊重的态度,认真地回应台方的要求,会继续尽最大努力与台方商讨如何提供台方所需的协助,以彰显公义。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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