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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的泛民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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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6 09: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政研会 主席  邓德成

  
  笔者不是法律界别,不懂高深的法律,不过简单的逻辑还是有得;早前电台早上和深夜节目几乎日日批评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其中最大的谬误在於混淆了双边协定和条例修订。
36《逃犯條例修訂的泛民謬誤》.jpg

  
  政府提出的单边修订自己的法律,不是要和别人签订长期的双边引渡协议;有些主播日日盯住【法官无权审议其他地区提出的证据,只能确认文件齐全就必须交人。】,这是双边协定的安排而已,我们只是单边修例,容许香港也可以就单独事件移交逃犯到没有协定的地区,给你移交犯人是人情、不理你是道理,我们的法官大人怎会没有这个权力?说到法官权力,在香港简直是到了司法独大法官治港的阶段,还用怕法官无权?
  
  再说,如果不信任法官能把关,反对派又怎会相信【港人港审】中法官能持平不受反对派说的【北方压力】干预?
  
  只能说反对派不单止法盲,连基本逻辑都紊乱,当然不能排除有人是故意误导市民,毕竟反对派的法棍多如牛毛,不太可能不懂法律吧?
  
  在此要再说一次,逃犯条例必须修订,一次过把死穴封上,现实中我们还有个待雪的沉冤,香港政研会在适当的时机下将会再站出来为惨死的少女讨回这个公道,谁落井下石挡着公义的巨轮,必遭报应。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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