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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 葛佩帆
自保安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以来,反对派人士不断散播谣言,将堵塞漏洞说成是「送中」,意图阻止修法。反对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声称《逃犯条例》是「项庄舞剑,志在沛公」,针对反对派人士甚至全港市民,「方便」将其引渡回内地受审。
其实,《逃犯条例》就只针对逃犯,今次修订仅仅是防止香港成为「逃犯天堂」,影响社会安宁。香港治安一贯良好,大多数港人和逃犯根本扯不上关系,完全毋须就此忧心。香港亦是法治社会,引渡逃犯并不是行政机关或其他地方政府一言堂,必须由本地法律机关批准方可,反对派人士应对本港法院有信心。
根据立法会资料,香港已与二十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移交逃犯协定。当中,与香港签订移交逃犯协定的二十个司法管辖区中,包括美国、法国、南韩等国家,在国际法治指数的排名都比香港低,又不见反对派人士反对?过去经验显示移交逃犯的门槛相当高,据律政司表示,一三年至一八年间,仅仅引渡了十名疑犯,可见政府本身的审批机制就十分严谨。再加上法庭把关,同样有不少英国、澳洲、加拿大人担任非常任法官。现在反对派议员却连同欧美国家对《逃犯条例》口诛笔伐,既然他们不信任本港司法制度,是否也不相信自己的法官?
此外,英美其实也分别与一百零八个和一百一十个国家或地区签订移交逃犯的协议,包括古巴、伊朗等被英美视为「人权纪录恶劣」的国家,为何英美、反对派议员又不觉得有问题,却对香港的修例诸多意见?实际上,美国也有曾遣返被内地通缉的逃犯等例子,为何香港就不可以移交罪犯?
总而言之,香港司法制度健全,法庭完全能够为移交逃犯把关,说条例将遭到滥用绝对是危言耸听。反对派应停止再抹黑条例,「拉布」阻挠修法,尽快通过修例。
【华发网根据东方日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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